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属自愿登记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1 10:32:03 353 人看过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不是属处愿登记,而且法律强制性要求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二十一条

【预告登记】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一、不动产登记证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第一步:开发商进行初始登记

初始登记的时间是交房后的60天内,开发商需要将房屋产权资料送到房管相关部门,由房管相关部门做初始登记,时间周期约20-60天。也就是说,购房者交房后的三个月就可以在当地房地产交易信息网上查询初始登记的情况了,或者直接咨询开发商。

第二步:购房者填写《不动产权登记申请表》

初始登记确定完成后,购房者就可以去房地产登记中心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表》了,填好后,需由开发商签字。

第三步:取映射图(表)

购房者可向开发商申请领取测绘表,到相关部门申请房屋面积测绘。这一步也是相当重要的,是相关部门确定房屋面积的重要依据,必须出现在房产证上的。

第四步:缴纳契税、维修基金等费用公共维修基金一般由物业所在地的区代理机构收取,购房者缴纳这两项费用的发票一定要保管好。

第五步:为领证准备材料

购房者需要准备领取房产证所需的材料,如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屋结算文件、契税发票等。

第六步: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不动产权证购房者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办证资料到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不动产证。还需缴纳印花税和产权登记费、工本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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