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所有权确立后,如何进行家族遗产继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4 00:50:13 256 人看过

土地确权后,对于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承包期限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具体情形,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民法典继承人死亡后怎么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如果继承人是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继承人的子女不是代位继承,而是转继承,就是接受继承人按法定继承继承的被继承人的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就是说,如果继承人是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这个时候,就由继承人的继承人转继承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除非被继承人在继承人死亡后改了遗嘱,这个时候就按照新的遗嘱来进行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06: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土地所有权相关文章
  • 父母家族遗产继承
    按照相关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父母离婚孩子有财产继承权吗父母离异,子女继承权是不会受到影响的。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离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继承关系有几种情况:1、亲生父母子女之间,不论离婚的父母是否扶养他(她)的子女,均不影响其子女的继承权。2、养父母子女之间的继承权,则可以因养父与养母的离婚,子女归养父或养母一方单独扶养,而使不尽抚养义务的养父或养母的一方与原养子女之间关系解除,从而导致相互继承遗产权利的消灭。3、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的继承权,也可因继父和继母的离婚,另一方因其不继续承担扶养责任而使原扶养关系终止,从而导致相互继承权的消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
    2023-07-16
    83人看过
  • 再婚家庭该如何进行遗产继承
    北京老友律师事务所李英杰律师回答: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则由配偶、子女、父母平均分配。因此,给你一个建议,让你母亲提前写好遗嘱,并且公证,以防万一。友4e01d01f898提问:父亲再婚,如果考虑到以后财产继承问题,继母是不是第一继承人?什么是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属于谁?河北天诚佳信律师事务所王双春律师回答:你继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而不是第一继承人。其他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还有父母和子女。婚前财产是结婚前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友4d8fe3703b247提问:母亲与父亲共有的房产,母亲已经过世,父亲再婚,父亲去世后房产如何继承?河北道申律师事务所张小波律师回答:房子的二分之一是你母亲的,你母亲去世没有遗嘱的话,房子有你们兄弟姐妹、你父亲以及你的姥姥姥爷继承。你父亲的那一份房产以及你父亲继承的那一份房产,在你父亲去世后,仍按前述范围的亲属继承,即你们兄弟姐妹、你继母、你爷爷奶奶。
    2022-04-22
    236人看过
  • 家族遗产未分配,继承人过世后如何办理?
    遗产没有分割继承人死亡,是可以进行转让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死亡或者因未实际取得遗产而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份额应该要转移给法定继承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在遗产分割前死亡,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法定继承人。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怎么办《民法典》对法定继承的规定如下: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
    2023-07-17
    419人看过
  •  家族遗产:继承权公证的办理
    房产继承过户需要进行三个步骤。首先,需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并办理死亡证明。接着,需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最后,需要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房产继承过户的步骤如下:1.首先,需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并办理死亡证明;2.接着,需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3.最后,需要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继 承 权 公 证 步 骤 : 如 何 办 理 房 产 过 户 手 续 ?根据王女士的问题,她亲戚在南宁市官桥村有栋平房,土地是集体的,有一份上世纪80年代的地契,上面署有4个人的名字,其中一个老人去年过世了,但是老人已将房产转给了她,她想问该怎样把这间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需要些什么手续。根据民法典,王女士应该先到公证处对房产公证,进行财产分割,分清是赠予还
    2023-10-09
    482人看过
  • 产权继承中,共有产权房如何进行继承?
    共有产权房的继承途径是:1、是共有产权房的继承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继承共有产权房,列其他继承人为被告;2、是共有产权房的继承人一起去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然后再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继承过户手续;3、共有产权房的继承人也可以不办理公证直接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继承过户手续。福州共有产权房规定福州共有产权房规定如下:共有产权约定:政府出资份额。政府出资份额由市财政按照人才层次向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提供购房经费。1.对于符合条件的福建省引进高层次A类人才或福州市第一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市财政提供180万元购房经费;2.对于符合条件的福建省引进高层次B类人才或福州市第二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市财政提供130万元购房经费;3.对于符合条件的福建省引进高层次C类人才或福州市第三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市财政提供100万元购房经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
    2023-07-05
    65人看过
  • 家族遗产的继承:孙子孙女是否有权利承继?
    为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从上面可以看得出来,孙子女呢是不在继承人的范围内,如果被荐人死亡时没有留下遗嘱,那么他的个人合法遗产的继承是有法律规定的继承继承的。因为孙子你不再继任的范围内,故此呢孙子女就一般不享有继承权。如果想孙子女继承财产,可以通过公证的方式呢立下遗嘱。孙子不赡养奶奶遗产能继承吗?孙子没赡养过奶奶,如果遗嘱中能继承的能分遗产,否则没有继承权。法定继承规定是:第一顺序继承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
    2023-07-08
    247人看过
  •  遗产继承:丧偶后如何进行办理?
    这段内容讲述了遗产继承的规则。在遗产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将继承遗产,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那么遗产将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在遗产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将继承遗产,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那么遗产将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遗 产 继 承 需 要 哪 些 手 续 ?遗产继承是指在一个人去世后,其财产或遗产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为了确保遗产继承的合法性和公正性,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遗产继承。遗产继承需要进行遗产认证。遗产继承人需要向有关机构申请,申请将自己的亲人的遗产列为继承人。遗产认证机构会对遗产继承人的身份和继承权进行核实,并发放相应的认证证书。遗产继承需要进行遗产清算
    2023-09-14
    248人看过
  • 流转之后的土地如何进行确权
    区分不同情况进行确权登记颁证:(1)农户以互换的方式流转承包地的。流转双方有书面流转协议(合同),且无争议的,在办理有关承包合同变更手续后,依据变更后的合同确权登记颁证。未有书面协议(合同)的,由双方达成书面土地流转协议(合同)向村集体备案,并办理有关承包合同变更手续后,再依据变更后的合同确权登记颁证;互换有争议的,待争议解决后再进行确权登记颁证。(2)农户以转让方式流转承包地的仅限于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未经原承包方书面申请和发包方书面认可的,仍按原承包农户确权登记颁证。经原承包方书面申请和发包方书面认可,且无争议的,按照流转协议(合同)办理有关承包合同变更手续后,再依据变更后的合同确权登记颁证。(3)以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的,按原承包农户确权登记,禁止给受转经营者(受让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其流转关系继续履行土地流转合同约定。对土地流转合同签订不完善的,相关部门要监督流转
    2023-05-05
    152人看过
  • 祖屋倒塌后如何进行土地确权?
    祖屋倒塌不可以确权。没有房屋就不存在确权的问题。农村土地确权中祖辈留下的房屋已经年久失修倒塌了,不可以确权。因为祖辈留下的房子,如果没有倒塌,是可以继承并确权的,但是倒塌了,就只剩下宅基地了,若户口还在该社又没有住房,可以优先在现属于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上建房并确权。未竣工验收的房屋是否可以确权房屋未竣工验收的,房屋权属一般是归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所有人。但产生权属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确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四条【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第三百五十二条【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造的建筑物等设施的权属】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属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但是有相反证据证明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
    2023-07-02
    106人看过
  • 土地流转如何进行确权
    土地流转原因1、土地承包经营成本高,收益低。农业税免征之前,农民由于承包经营土地的负担重,收益相对较低,承包经营土地的积极性不高。许多外出务工、经商的农民纷纷将承包经营权流转给亲友或其他农户,也有的以自己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投股或参股。这是过去几年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一个最重要的原因。2、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和劳动力的转移。土地二轮承包时"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使得农村原本存在的人多地少的矛盾更加突出。导致大量劳动力纷纷向本地农村二、三产业或向外地转移,转移的劳动力中有一部分带动全家转移,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他人。3、镇、村非农建设项目的需要。因招商引资、工业园区等非农建设项目用地需要,镇、村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租赁的方式从农户手中流转出来。4、村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村为培植专业大户、承包大户,一方面鼓励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被培植对象,另一方面将土地从农户手中以租赁或其他
    2023-05-05
    463人看过
  • 儿子如何继承家族财产?
    1、应首先写明:“我立本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2、对财产的具体处理,应写明财产的名称,数量及其所在地,遗留给何人,具体写明由哪一个继承哪些财产,也可按财产写明。3、遗嘱人的要求和遗嘱书的处置。4、立遗嘱人、证明人、代笔人签名盖章,并写明立遗嘱的时间、地点等。由于立遗嘱人的具体情况不同,遗嘱的写法不一定拘于以上格式,但必须是有效的才有法律效力没收全部财产的财产包含债权吗没收财产包括被告人的现有全部财产,不包括债权《刑法》第六十条的规定,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由此,我们认为在审判实务中首先是要界定犯罪分子在其财产被没收之前是否所负了此债务,如果在没收之前就已经形成的债务,法官就应当给予充分考虑,否则债务就不在考虑之列。其次,合法的债务,这里的“合法”是法官在审理中应该重点审查的一个关健环节,看债权人与被告人之间的债务
    2023-07-10
    283人看过
  • 家族纷争:遗产继承权引争议,如何分配合理?
    代位继承后遗产分割应遵循以下原则:1、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那部分遗产份额。2、代位继承人取得遗产时不受辈数的限制。3、养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参加继承。4、代位继承人与其他继承人分割遗产时并不绝对均等。遗产继承分割纠纷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2023-07-07
    136人看过
  • 家族丧失遗产继承权案例分享。
    丧失继承权有如下情形: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或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2、故意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3、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的;4、丧失继承权的其他情形。儿女会失去继承权的情形有哪些?(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丧失继承权。(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2023-07-12
    302人看过
  • 承包方家庭成员有变动该如何进行土地确权登记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涉及千万农户的根本利益,由于本轮承包期已经履行一多半的时间,承包方家庭成员发生了较大变化,如嫁入的农村妇女、新生儿,也有老人故去、当兵上学,也有家庭分户的,还有农村五保户、承包方代表死亡的,这些承包方家庭成员变动,如何进行土地确权登记?还有部分村民“农转非”,将户口迁至城镇,这些人员如何登记?在处理该类问题时,有的试点村组对“农转非”的,明确土地继续由该户经营,并予以确权。但在土地流转时,需经发包方同意,只能签订3年内的短期合同。有的村组还规定在二轮延包前已经将农转非人员的承包地收回的,不再退还,也不对该类群体进行确权。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保持稳定的原则,通过有法依法、无法依政策、民主决策,尊重民意的办法,妥善解决试点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如对农户拓边侵占共用田间作业道和沟渠的问题,测量时按分地标准预留出原道路沟渠宽度;对开荒地问题,采取全部测量,待集体民主决
    2023-05-05
    407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者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我国的土地所有权主要由国家土地所有权和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构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更多>

    #土地所有权
    相关咨询
    • 民法典如何进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15
      1.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2.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 如何继承土地遗产?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06
      土地遗产继承规则如下(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
    • 土地承包确权的推行是如何进行确权的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30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操作流程: 第一步:准备前期资料 收集整理承包合同、土地台帐、登记簿、农户信息等资料,形成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处理国土“二调”或航空航天影像数据,形成用于调查和实测的基础工作底图 第二步:入户权属调查 根据基础工作底图和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入户实地进行承包地块权属调查,由农户进行确认对存在争议的地块,待争议解决后再登记 第三步:测量地块成图 按照农村承包土地调
    • 代位继承人对房产确权如何进行继承?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03
      以下是说代位继承人如何对房产进行确权,请参考。1、在房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房屋确权之诉属于不动产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2、诉讼受理费:案件收取,一般每件300元。 3、准备材料:起诉书、房产产权归属的相关证据,包括首付款、购房合同、房款收据、契税证明等可以证明产权的资料或产权分割协议、产权公证资料等;原、被告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 4、在房产地法院立案庭
    • 土地所有权,财产继承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6
      首先是让你大伯父做放弃公证书.接着你二伯父也该同样做一放弃继承公证书.如你父亲再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