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定办公室面积应该符合哪些要求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6 22:12:22 446 人看过

正部长级别的官员办公室使用面积不能超过54平方米,县长书记不能超过20平方米。其中中央国家机关副部,正司局,副司(局)级,处级和处级以下的办公室使用面积分别为42,24,18,9,6平方米。(市、旗)级正职办公室每人使用面积20平方米,而县(市、旗)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其直属机关科级每人使用面积为9平方米,而科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办公室面积标准新规定2022

办公室面积标准新规定如下:

1、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人均建筑面积指标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一级办公用房,编制定员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为26-30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6-19平方米,编制定员超过400人时,应取下限。

(2)二级办公用房,编制定员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为20-24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2-15平方米,编制定员超过200人时,应取下限。

(3)三级办公用房,编制定员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为16-18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0-12平方米,编制定员超过100人时,应取下限。

(4)寒冷地区办公用房、高层建筑办公用房的人均面积指标可采用使用面积指标控制。

2、中央机关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的使用面积,不应超过下列规定:

(1)正部级:每人使用面积54平方米。

(2)副部级:每人使用面积42平方米。

(3)正司局级:每人使用面积24平方米。

(4)副司局级:每人使用面积18平方米。

(5)处级:每人使用面积9平方米。

(6)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3、省级及直属机关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的使用面积,不应超过下列规定:

(1)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54平方米。

(2)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42平方米。

(3)直属机关正厅局级:每人使用面积24平方米。

(4)副厅局级:每人使用面积18平方米。

(5)处级: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

(6)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4、市地、州、盟级及直属机关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的使用面积,不应超过下列规定:

(1)市地、州、盟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32平方米:

(2)市地、州、盟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8平方米。

(3)直属机关局处级: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

(4)局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5、县市、旗级及直属机关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的使用面积,不应超过下列规定:

(1)县市、旗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20平方米。

(2)县市、旗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

(3)直属机关科级:每人使用面积9平方米。

(4)科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决策和建设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以及对项目建设进行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全国乡(镇、苏木)级及以上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机关,以及各级机关组成机构、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新建(或购置)、改建和扩建工程。配备、租用办公用房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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