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决定撤销或拒绝执行涉外仲裁裁决的情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4:55:48 83 人看过

如果被申请人提供证据证明仲裁裁决存在下列情况之一,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裁定不予执行: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

2.被申请人没有收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的通知仲裁程序,(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程序与仲裁规则不一致。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或者仲裁的范围机构没有仲裁权

从上述法律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法院只在程序上而不是实质上审查外国仲裁裁决,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同时,它还规定,当事人只能对程序性问题提出质疑,不能要求法院对裁决的实质性问题进行审查。这在法律上保证了涉外仲裁裁决的终局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6日 17: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涉外仲裁相关文章
  • 涉外仲裁裁决的撤销和不予执行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在1995年8月28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处理与涉外仲裁及外国仲裁有关事项的通知》,该通知规定,凡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我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如果人民法院认为我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具有《民事诉讼法》第260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在裁定不予执行之前,必须报请本辖区所属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如果高级人民法院同意不予执行,应将其审查意见报最高人民法院。待最高人民法院答复后,方可裁定不予执行。最高人民法院还在1998年4月22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撤销涉外仲裁裁决有关事项的通知》,该通知规定;第一,凡一方当事人按照仲裁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我国涉外仲裁裁决,如果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涉外仲裁裁决具有民事诉讼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裁定撤销裁决或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之前,须报请本辖区所属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如果高级人民法院同意撤销裁决或通知仲裁庭重新
    2023-05-01
    115人看过
  • 什么叫涉外仲裁裁决撤销涉外裁决的法定理由
    一、什么叫涉外仲裁裁决涉外仲裁裁决是指仲裁裁决所处理的民商事法律关系中的主体至少有一方当事人为外国公民、组织或法人的仲裁裁决。二、涉外仲裁裁决的执行1、涉外仲裁裁决在中国的执行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的有关规定,对中国的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中国涉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须提出书面申请,并附裁决书正本。如果申请人为外国一方当事人,其申请书须用中文本提出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按照{民诉意见》第315条,在这种情况下,被执行人应该提供财产担保。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
    2023-03-16
    380人看过
  • 可拒绝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相关情形
    根据《纽约公约》第5条第1项及最高法院的规定,被执行人提供的证据证明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院可以裁定拒绝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1)仲裁协议的当事人没有缔约能力,或者仲裁协议因其他原因无效;(2)被执行人没有收到仲裁的有关通知或因其他原因不能陈述其主张;(3)仲裁裁决超出仲裁协议的范围;(4)仲裁庭的组成或仲裁程序与当事人的协议或仲裁地的法律相抵触;(5)裁决尚未产生约束力,或裁决被裁决地所在国或裁决所依据法律之国家停止执行或撤销。对上述情形,法院只能被动审查,而不能依职权主动审查。申请人需提出申请并负举证责任。此外,被执行人不能以其他事项为由请求法院裁定不予执行。法院仅对仲裁裁决进行形式审查,而不进行实体审查。另外,根据《纽约公约》第5条第2项,如果通过司法审查发现仲裁争议事项具有以下情形,法院也可裁定拒绝承认和执行该外国仲裁裁决。(1)争议事项不可仲裁。争议事项的可仲裁性实际上是国家
    2023-04-04
    322人看过
  • 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法定事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撤销:(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2)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4)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2023-04-22
    453人看过
  • 仲裁裁决被撤销的法定情形
    1、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的行为仲裁员在仲裁案件的过程中非法索要或非法接受当事人财物或其他不正当利益,仲裁员为了谋取私利或为了报答一方当事人已经或承诺给予自己的某种利益而弄虚作假,仲裁员在仲裁案件时,颠倒是非甚至故意错误适用法律,都是仲裁过程中的严重的违法行为。这些行为必然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和裁决,损害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此基础上作出的仲裁裁决应当予以撤销。2、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一方当事人为了自身的利益,如果隐瞒了可能对自己不利的且不为他人所掌握的证据,那么仲裁庭对事实的判断,对是非的认定和对责任的划分等等,就会与实际情况不相符,那么由此所作出的仲裁裁决必定会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不公正的结果。所谓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是指直接关系到仲裁裁决的最后结论的证据,这些证据通常与仲裁案件所涉及的纠纷或争议的焦点或重要情节有着直接的联系,同时这些证据
    2023-03-18
    172人看过
  • 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
    撤销仲裁裁决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1、没有仲裁协议;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枉法裁决行为的。”一、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费用是多少?根据我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每件交纳400元。”但是有一种仲裁形式是例外的,那就是劳动仲裁。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所以只要是劳动仲裁,即使最终撤销仲裁裁决也是不收费的。撤回仲裁裁决收费标准与撤销仲裁裁
    2023-03-26
    340人看过
换一批
#涉外法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涉外仲裁是指按照当事人的合同约定,涉外仲裁委员会依据法律对申请人、被申请人之间的纠纷居中裁判的制度。经过涉外仲裁机构委员会裁决的,仲裁裁决书制作出来就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可以再以同一个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也不得向其他机构提出变更仲裁裁决的... 更多>

    #涉外仲裁
    相关咨询
    • 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情形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18
      当事人申请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应提出证据证明该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 4、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当事人应当
    • 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及不予执行情形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17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不予执行情形: ⑴当
    • 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3-08
      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是,根据《仲裁法》规定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六种情形: 1.没有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 涉外仲裁裁决的撤销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11
      《仲裁法》第70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涉外仲裁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撤销。《民事诉讼法》第258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 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是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19
      根据《仲裁法》第58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1.没有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的证据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