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管辖原则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23 03:41:18 79 人看过

在解决民间借贷这类纷争上,我们的管辖原则主要遵照“被告住所地”以及“合同履行地”这两个关键点来进行。

其中,被告住所地即我们常说的被告户籍所在地;

若被告的实际居住地点并不与其户籍所在地相吻合,此时其经常居住地则应视作住所地加以考虑。

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当事人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后直至起诉之时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唯独住院患者以及正在接受医疗治疗者除外。

至于合同履行地,假如当借款双方在最初的协议中并未对履行地点做出明确规定,或者约定模糊不清,且事后也未能就此问题达成补充协议的话,那么依照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仍然无法确定具体履行地点的情况下,我们会将接受款项的一方所在地作为合同履行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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