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因管理不当损害赔偿如何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0 08:31:34 237 人看过

如果因无因管理不当给他人造成损害,且管理人具有重大过错的,要按给他人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赔偿,但可依法适当的减轻一定的责任。因为无因管理严重不当导致被管理人遭受损失的,无因管理人需要因此承担责任,因为这属于侵权。

一、在我国狗咬人不赔偿怎么处理

如果狗咬了人但是狗主人不赔偿全部的医药费那么可以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的,不过前提双方也可以进行协商,因为只要是狗咬了人,那么狗的主人通常都是需要承担无过错责任的,但是如果这个狗不是烈性犬,而且它咬人是出于被第三方去挑逗才咬他的,那么是可以少承担责任的。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动物致人损害归责原则如何适用

(一)饲养动物致人损害归责原则

1、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2、受害人挑逗动物,对损害的发生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饲养人或者管理人的责任。

(二)动物致人损害责任绝对无过错责任

1、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无免责事由。

2、饲养禁止饲养(指未经批准)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致人损害的,无免责事由。

3、无免责事由,指即使受害人挑逗动物,对损害的发生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也不能减轻或者免除饲养人或管理人的责任。

(三)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

1、动物园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2、动物园能证明自己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的,不承担责任

(四)流浪狗、流浪猫致人损害的责任

1、遗弃、逃逸的动物致人损害的,由原饲养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2、若遗弃、逃逸的动物被他人收养,则遗弃、逃逸期间结束,该动物致人损害的,由新的饲养人承担责任,原饲养人不承担责任。

3、若将饲养的野生动物放还大自然,则不存在遗弃、逃逸问题,后来该动物致人损害的,原饲养人也不承担责任。

(五)因第三人过错导致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

1、有过错的第三人与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

2、有过错的第三人承担最终责任。

被狗咬伤应该有狗的主人赔偿,赔偿范围包括所有的损失,包括打狂犬病疫苗和球蛋白的钱,其他医疗费用,被撕咬坏的裤子的钱,如果还有其他后续治疗费用的,后续医疗费用也要他们赔偿,就医的交通费、餐饮费,营养费。等等,比如: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因精神蒙受痛苦,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具体数额可以自行斟酌确定。

三、无因管理的法律效果有哪些

1、无因管理行为阻却违法性。这是因为虽然无因管理是管理人没有法律上的义务而管理他人的事务,但是目的是为了他人的利益,符合社会公序良俗,从而阻却了违法性。

2、无因管理中的管理人享有费用偿还请求权。管理人因其无因管理行为而付出了一定的费用,如保管费用、维修费用,这些费用本来应该是受益人付出的,故而管理人享有向受益人主张费用偿还的请求权。

3、管理人的给付义务。管理人在进行无因管理之时,应当遵循谨慎义务,实施适当管理行为,同时负有及时通知被管理人的义务。

4、管理人的损害赔偿义务。在管理过程中,管理人因自己没有谨慎管理,从而造成被管理人的财产损失的,应付损害赔偿义务。

5、无因管理有转化为委任的可能性。管理人及时通知被管理人之后,如果被管理人拒绝管理人的管理行为,管理人应当停止管理;若被管理人同意管理人进行管理,此时无因管理转化为有因管理,如委托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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