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文字描述了一个在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案件时,被告不明、缺乏具体的诉讼主张、事实和理由,以及案件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等情况。根据这些情况,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告知原告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另外,对于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以及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原告在六个月内再次起诉等,也适用这个规定。
1.当事人不适格
2.被告不明
3.缺乏具体的诉讼主张、事实和理由
4.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5.在受案后发现案件属于刑事诉讼、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6.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发现双方当事人所争议的是劳动争议。根据劳动仲裁前置原则,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告知原告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7.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以及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若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再次起诉等。
【 劳 动 仲 裁 前 置 原 则 】 劳 动 争 议 案 件 驳 回 起 诉 指 南
根据《劳动仲裁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需先进行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劳动争议案件必须经过劳动仲裁程序,才能进行起诉。若在劳动仲裁阶段,当事人未能就争议事项达成仲裁协议或者在法定期间内未申请仲裁,则仲裁庭将无法继续审理该案件,当事人将无法享受劳动仲裁的救济权利。所以,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应严格遵守劳动仲裁前置原则,及时进行仲裁,避免因无法享受仲裁救济权而导致的诉讼程序冗长和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根据上述情况,对于劳动争议案件,原告应当先进行劳动仲裁,若仲裁裁决不服,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在劳动仲裁阶段未能达成仲裁协议或未申请仲裁,当事人将无法享受仲裁救济权利,案件也将无法进行起诉。因此,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应当遵守劳动仲裁前置原则,及时进行仲裁,避免法律纠纷的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
民事诉讼哪些情形法院不会受理
412人看过
-
民事诉讼哪些情形法院不会受理
352人看过
-
法院不会在哪些情形下判决离婚
142人看过
-
法院在哪些情况下不会受理离婚申请?
139人看过
-
在哪些情形下法院会判离婚
111人看过
-
哪些情形离婚诉讼法院不予受理
132人看过
劳动仲裁前置是指依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在提起劳动诉讼前需要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不服的,才能提起劳动诉讼。 仲裁前置原则的适用对发挥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作用,减轻人民法院工作压力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依据《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 更多>
-
受理人不服法院判决哪些情形下能上诉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13刑事诉讼法规定,有关人员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口头形式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这样规定是为了保证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准确、无误,准确、及时打击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哪些人有权提出上诉呢?根据法律规定: 1.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2.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
-
哪些情形下法院不受理离婚?湖南在线咨询 2023-02-16起诉离婚不予受理的情形: 1、起诉离婚的期限限制,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2、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但被告起诉的,不受此限。 3、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4、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
民事诉讼哪些情形法院不会受理?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5-20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
-
民事诉讼哪些情形法院不会受理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24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
-
哪些情形下人民法院会受理行政诉讼福建在线咨询 2023-08-10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3、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