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劳动合同下班受伤了算工伤吗,相关法律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7 18:13:24 231 人看过

一、没有劳动合同下班受伤了算工伤吗

在没人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但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的,如果下班后发生交通事故,不是本人承担主要以上责任的,就可以认定为工伤。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没有劳动合同下班受伤了算不算工伤,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并且是在上下班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受伤,本人不承担主要以上责任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8日 12: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费相关文章
  • 农民工工伤但未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相关法律规定
    一、农民工工伤但未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用人单位未和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依据受伤和伤残情况,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的责任。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
    2023-06-17
    302人看过
  • 有劳动事实就可以认定为工伤吗,相关法律规定
    一、有劳动事实就可以认定为工伤吗有劳动事实只是认定工伤的条件之一,除了有劳动关系外,还需要发生工伤的情形,在申请期限内申请等条件。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
    2023-06-17
    250人看过
  • 工伤认定需要现劳动仲裁吗,相关法律规定
    一、工伤认定需要现劳动仲裁吗申请工伤认定是不需要劳动仲裁的,申请工伤认定时,劳动者可以直接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
    2023-06-17
    145人看过
  • 工地干活受伤了,但没有劳动合同,能够成工伤吗
    没签合同不能否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所以,在工地上受伤,只要是属于工伤,不论是否签有劳动合同,都应当按工伤保险条例来进行保险赔偿。只是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实践中可能会存在一个问题,即用人单位否认劳动关系。一、工伤没签劳动合同还有赔偿吗没签合同工伤亡,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可以通过以下证明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获得工伤赔偿: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用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二、工作受伤了没有劳动合同该怎么办在工作中受伤,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找劳动局仲裁委,证明劳动者与用人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如果购买了社会保险,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由工伤保险进行赔偿;如果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的责任。三、没有劳动合同工伤赔
    2023-03-29
    105人看过
  • 下班途中几个小时内受伤算工伤, 算不算工伤, 有哪些规定
    在合理的时间与路线,遭受非本人主要原因交通事故伤害的算工伤。职工下班途中几个小时受伤算工伤,没有法律规定,但按《工伤保险条例》和各地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在合理的路线与合理的时间,受到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经交通警察、交通运输部门、铁路部门认定,或者人民法院裁定,本人不服主要责任的;二、参加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和公共利益收到伤害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工伤保险有关规定处理意见的函》人社厅函[2011]339号关于新《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如何理解和适用问题,经征得国务院法
    2023-02-22
    350人看过
  • 工伤认定不予受理还能申请工伤吗,相关法律规定
    一、工伤认定不予受理还能申请工伤吗申请工伤认定不予受理的,劳动者不能再次申请认定,如果对不予受理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2023-04-19
    428人看过
  • 工伤赔偿与劳动法相关规定
    法律咨询:上班时食指被电刨刨去了一节根据工伤赔偿能赔多少我是一个在外地打工者.今年28岁.前不久在上班时.不小心把右手给木工用的电刨.刨去了拾指的第一关节.大概是第一关节的一半.请问这算得上残疾吗?能根据工伤赔偿能赔多少呀?律师回答:严格说来,你的伤情只能评十级才是真实的,但也有可能是九级,但九级是不真实的。我就知道几例你这种情况评了九级,但这是假的。十级伤残一般在3万元。与你当地的社平工资、你本人的工资、住院天数有关。但你要申请工伤认定。相关法律知识:《工伤保险条例》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
    2023-07-02
    301人看过
  • 工伤认定标准:关于上下班途中工伤的相关规定
    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上下班途中自摔算工伤吗走路上下班的,作为一个行人,在步行上下班的途中,如果发生意外,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呢,这个需要区别不同的情形,首先自己不小心摔倒了,这个是肯定不能构成工伤的,因为行人自己摔倒自己没有注意到相关环境,且此时也是同样没有处于交通环境这个大前提之下的。其次如果被车撞到了呢,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呢,一般只要是行人被车撞到,上下班途中是能认定为工伤的,因为机动车一般与行人发生意外的,机动车是负主要责任的,交通环境的大前提也满足了,所以是能够构成工伤的,最后一种情形,行人被助力车、行人撞到的能
    2023-07-18
    152人看过
  • 工伤与上下班途中受伤:法律规定的认定标准
    上下班途中受伤的是否算工伤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自己走路或者开车不小心摔伤或者碰伤的不能算工伤。只有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属于工伤,其他情况受伤的不认定为工伤。如果劳动者是因为本人的过错,未遵守交通规则引发的事故,均不能够认定工伤。上下班途中交通违章受伤算工伤吗上班途中交通违章受伤算工伤吗?答案是不确定的,要根据具体的违章情况和造成的危害结果等因素综合考量。1、首先先要明确交通事故工伤的条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的规定,交通事故工伤包括以下情形:(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因本人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即不属于工伤。另外,要满足下列条件:上下班的规定时间;上下班的必经路线;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责任;机动车事故。(2)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
    2023-07-19
    475人看过
  • 受工伤没合同找劳动局有用吗?
    一、受工伤没合同找劳动局有用吗?1、没合同找劳动局也是有用的,前提是劳动者必须拿出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作证、饭卡、工资条等证据。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双方确定劳动关系的一个月内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超过一年内还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者合同的,则需要支付劳动者双倍的工资。但是要是没有双方劳动关系的证据去劳动局也没用。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二、工伤纠纷找什么部门解决工伤纠纷应该找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决,具体流程如下: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
    2023-06-16
    226人看过
  • 劳动合同到期没有继续续签算解约吗,相关法律规定
    一、劳动合同到期没有继续续签算解约吗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的,不能视为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要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
    2023-06-17
    422人看过
  • 刚入职还没签劳动合同就受伤,算工伤吗
    一、刚入职还没签劳动合同就受伤,算工伤吗?1、刚入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伤的,属于工伤,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及时签订劳动合同,有利于企业规避法律风险,也有利于保障职工的权益。用人单位若未给员工投保工伤保险,则员工在工伤事故中产生的医疗费用、护理费、误工费、死亡或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等项目均需由用人单位承担,因此,为避免发生争议,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员工投保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
    2023-06-11
    461人看过
  • 劳动者加班工资计算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3、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怎样支付劳动者加班的工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加班加点的,事后应尽量给予同等时间的补休。确实不能补休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加班加点工资:1、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加点)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2、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3、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
    2023-07-11
    389人看过
  • 签订劳动合同与工伤认定:相关法律规定与操作指南
    没签订劳动合同受到工伤能申请鉴定。在公司工作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工伤鉴定,并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求赔偿并进行工伤等级鉴定。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据材料通常包括如下:1、劳动者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等公司相关资料;2、与公司有关的任何证明,如工作信员工卡、员工服装等。工伤申请鉴定的方法是什么?申请工伤鉴定的程序: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组成专家组;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一条工伤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制定。
    2023-07-12
    204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费
    词条

    保险费是指当投保人参加保险时,根据其投保时所订的保险费率,向保险人交付的费用。当保险财产遭受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全部或部分损失,或人身保险中人身发生意外时,保险人均要付给保险金。保险费由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构成。... 更多>

    #保险费
    相关咨询
    • 没有劳动合同受伤算工伤吗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可以认定工伤认定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1-23
      只要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就属于工伤,是否缴纳社保以及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并不影响工伤认定的。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
    • 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在没有劳动合同时,受伤了,算不算工伤?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2-15
      如果职工一方没有证据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单位又不承认用工事实的,需要先通过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然后再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认定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
    • 劳动者在工作时受伤算工伤吗, 工伤待遇的相关规定及相关规定有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24
      劳动者在工作时因工受伤的,属于工伤情形的,可以依法享受工伤相关的待遇。相关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
    • 劳务关系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6-14
      当事人在劳务关系中受伤的,不能认定为工伤。如果是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受伤的,且符合法定的情形的,才能被认定为工伤。而劳务关系中的当事人只能主张损害赔偿。
    • 员工上下班期间受伤算工伤吗,有没有规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2-04
      不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被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