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北省物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5 19:33:06 213 人看过

交房之日起交物业费

新房业主究竟啥时开始交物业费?还没交房开发商就要求收物业费合理吗?2011年1月,《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其中对于“交房后未入住的,头一年物业费可打7折”的规定,曾引发广泛关注。

记者看到,该条例明确规定,房屋自交付之日起,业主应当交纳物业费。已竣工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付的房屋,物业费由建设单位承担。物业费究竟该收多高?条例规定,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实行政府指导价,如果放开应考虑保障对象的经济承受能力,同时建立补贴机制;非保障性住房物业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此外,针对个别小区物业代收水电费“加价”现象,条例明确:物业服务企业接受专业经营单位委托代收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但可以根据约定向专业经营单位收取报酬。

被解聘的物业拒不撤出的,房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撤出,业委会可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住宅及底层拒开餐馆

业主因特殊情况需要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应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书面同意,必要时应当进行听证。规划用途为住宅的住宅楼底层和住宅楼内不得设立产生油烟、噪声、异味污染以及安全隐患的餐饮、加工、娱乐、宾馆等经营场所。

维修资金需多数点头

对于房屋的“养老钱”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需经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表决同意。目前,我省维修资金使用率偏低和使用难。应说明的是,保修期内的住宅区无须动用维修资金,应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因此,维修资金使用率偏低。

同时,维修资金尚未达到使用高峰期。从70年产权的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上看,从2000年开始,我省建立维修资金至今仅15年多,仍处在其全生命周期的青壮年期,尚未到达维修资金的使用高峰期。

车库外租限半年内

备受关注的小区车位车库管理问题,这次也有了明确规定。该条例要求,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建设单位应当以销售、附赠、出租等方式优先满足业主、物业使用人停车需要。有多余车位、车库的,才可以出租给本物业管理区域外的使用人,但每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住宅小区的停车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共同决定收取的场地租赁费,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车位只卖不租可罚15万

在一些小区,开发商为促销车位、车库,快速回笼资金,擅自规定本小区车位、车库只售卖不承租,引发业主与开发商、物业公司的矛盾。条例规定:业主要求承租车位、车库的,建设单位应当出租,不得只售不租。违反规定者,由县(市、区)物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

业主不按时交纳物业费,物业将业主住房信息公之于众,引发业主强烈不满。条例拟赋予物业公司“公示权”:通过上门催交、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等形式,督促拖欠物业费者限期交纳;逾期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法院起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18: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申请仲裁相关文章
  • 湖南省交通规费征收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交通规费征收管理工作,保障交通规费足额征缴,促进交通建设事业的发展,保护车辆、船舶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境内交通规费的征收管理。本条例所称交通规费,是指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的规定,向车辆、船舶所有者和使用者征收并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养护的各种专项费用。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负责本辖区内的交通规费征收管理工作;交通规费征收稽查的具体工作由交通规费征收稽查机构负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财政、物价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交通规费征收管理的有关工作。第四条交通规费的费种和征收标准,由省人民政府按照《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的规定确定;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增设费种或者改变征收标准,也不得要求交通规费征收稽查机构收取其他费用。第五条车辆、船舶的所有者和使用者应当按照国
    2023-06-08
    476人看过
  • 湖北省公证条例
    由湖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次会议于1998年6月4日通过,现予公布施行。第一条为健全公证制度,发挥公证在社会生活和经济活动中的作用,保护国家利益和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纠纷,促进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公证处是国家公证机关,依法行使国家证明权。公证处相互之间没有隶属关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的公证工作。第三条公证处根据事实,依据法律、法规证明公证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第四条公证处办理公证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处依法出具的公证书具有法律效力,非依法定程序不得撤销。第五条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申请,证明有关法律行为以及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办理与公证相关的法律事务。第六条公证处办理公证必须由具备公证员资格、持有公证员执业证、从事公证业务的公证员进行。公证员应当依法公证,遵守职业道德,保守公
    2023-06-06
    245人看过
  • 《湖南省外来物种管理条例》实施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引入外来物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一类外来物种;各地要建立外来物种入侵监测预警机制,对外来物种实行日常监测、重点监测与长期跟踪监测相结合的监测制度,及时掌握外来有害物种发生和繁衍动态。《湖南省外来物种管理条例》已于10月1日起施行。据悉,这不仅是湖南省第一部外来物种管理法规,也是我国第一部外来物种管理法规。条例的施行,标志着湖南省的外来物种管理正式进入法制化、系统化轨道。近年来,随着全球国际贸易、旅游和交通的迅速发展以及经济发展的需要,国家之间、地区之间的生物物种交际与交换日渐频繁,外来物种入侵的危险性日益增加。外来物种的入侵,不仅严重危及国家的粮食与食品安全、生物与生态安全,甚至还在一定程度上危及社会安定,容易造成群体性恐慌事件。尤其是位于热带与温带接合部的湖南省,生态环境多样,交通条件便利,为外来物种生存和发展提供了空间。据介绍,目前侵入湖南省的外
    2023-06-11
    397人看过
  • 《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昨日,《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条例草案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按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逾期不缴纳的,对单位处以应当缴纳的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上最高不超过五万元的罚款;对个人处以应当缴纳的生活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上最高一千元罚款。在落实垃圾产生者义务和责任方面,条例草案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生活垃圾管理规定,减少生活垃圾产生,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按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生活垃圾处理费该如何筹措草案条例明确,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应当遵循“谁产生、谁付费”,“多排放多付费”,“混合垃圾多付费”的原则。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方式,由市、县(区)价格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定价成本监审和定价听证,合理制定本地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农村地区的保洁费,则以市、县(区)政府补贴为主,其他渠道为辅方式筹集。条例草案同时明确,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生活垃圾管理资金需求
    2023-12-14
    270人看过
  • 北京物业项目交接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近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了《北京市物业项目交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此次发布的《交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是《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的重要配套政策,是落实《办法》有关物业项目交接原则性规定的具体实施细则。北京住建委相关人士表示,该《交接管理办法》的颁布对为规范物业项目交接活动,维护业主、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都将起到十分积极的作用。据悉,《物业项目交接管理办法》在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住宅物业项目交接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京建物[2006]23号)近年来的实践经验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和完善,重点围绕物业项目交接类型和内容、交接程序、交接行为规范、应急物业服务等问题,以解决物业项目交接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目标,进一步明确了业主、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在交接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引导物业项目交接主体依法有序开展相
    2023-06-10
    131人看过
  • 工伤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本报北京7月24日电(记者黄庆畅)今天,国务院法制办全文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稿调整了工伤认定范围,删去了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认定为工伤的规定。其主要原因是,上下班途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职工,可以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得到补偿,还可以通过民事赔偿的途径解决。同时,将机动车事故伤害纳入工伤保险范围而未将非机动车事故纳入范围的现行规定,有失公平。征求意见稿缩小了不得认定工伤的范围。据介绍,工伤保险作为社会保险,目的是保障工伤职工的基本生活,应当尽可能缩小不得认定工伤的范围。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行为,与犯罪相比,社会危害性较小,不宜将因这两种行为导致的事故伤害排除在工伤认定范围之外。据此,征求意见稿删除了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行为导致事故伤害的这两种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为了解决部分
    2023-06-09
    319人看过
  • 《北京市物业服务第三方评估监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本市物业服务活动,维护业主、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物业服务质价相符的市场机制,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物业服务第三方评估监理定义]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第三方评估监理,是指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受业主、业主大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有关部门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对物业服务质量和服务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管理状况等提供专业评估监理服务的活动。第三条[遵循原则]本市积极培育物业服务独立第三方评估监理机构;鼓励物业服务各方权益主体在确定物业项目收费标准、物业项目接管验收等环节及物业服务全过程,委托评估监理机构,从事客观公正的评估监理。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从事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第二章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活动
    2023-06-10
    136人看过
  • 2024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
    关于对《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为加强并规范对收费公路的管理工作,交通运输部组织起草了《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收集截止日期为6月7日。意见反馈方式:(一)电子邮件发送至jtbtfc@mot.gov.cn(二)书面意见传真至:010—65292661(三)书面意见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政策法规司条法处(100736)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现决定对《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一、在第三条增加两款作为第二款和第三款:“非收费公路的发展资金由公共财政承担;收费公路以高速公路为主体,其发展资金除公共财政投入外,可利用社会融资方式筹集,通过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偿还。收费公路不得无偿划拨。除收费权益以外,收费公路不得转让和上市交易。”二、将第四条修改为:“全部由政府投资或者社会组织、个人捐资建设
    2024-03-28
    427人看过
  • 湖北省道路运输条例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六十三号)《湖北省道路运输条例》已由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6年9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6年9月29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道路运输经营和管理行为,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发展,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出租汽车客运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应当遵守本条例。前款所称道路运输经营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以下简称客运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以下简称货运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租赁、装卸搬运、道路运输代理、货运配载信息服务、仓储理货、商品车发送等。第三条县级以上人
    2023-04-24
    341人看过
  • 2024山西省物业管理条例哪一年实行?
    一、山西省物业管理条例哪一年实行?《物业管理条例》是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修订的,为的是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而制定的法律条例。由国务院于2007年8月26日发布,自2007年10月1日开始施行。共7章70条。《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6号,已经2016年1月13日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2016年3月1日施行。根据决定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删去《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六十一条。《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98号)于2018年3月19日通过,并于2018年4月4日公布实施。《决定》附件1第九条对《物业管理条例》的修改内容主要为取消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的相关规定,并增加了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有关内容。本次修改涉及第二十四条、第三十
    2024-01-26
    293人看过
  • 湖北省劳务派遣条例
    湖北省劳动派遣相关规定结合中国劳动派遣暂行条例,湖北省劳务派遣条例的知识总结如下:1.岗位定义由用人单位确定规定明确,用人单位只能将派遣员工用于临时、辅助或替代工作。临时工作是指期限不超过6个月的工作;辅助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是指当用人单位决定使用派遣员工的辅助岗位时,由于下班学习、休假等原因,用人单位的员工无法工作,在一定时间内可以由其他员工替代的工作,与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计划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并在用人单位进行宣传2.劳务派遣比例不得超过总金额的10%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要严格控制劳务派遣数量,派遣人数不得超过劳务总量的10%。本规定施行前,用人单位使用的派遣职工人数超过派遣职工总数10%的,应当制定调整就业计划,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2年内降至规定比例。在用人单位将本条例实施前使用的劳务派遣人员减少到规定比例之前,不得使用
    2023-05-07
    148人看过
  • 湖北省集体合同条例
    第一条为建立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企业与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以及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企业)。第三条集体合同是企业全体职工与企业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签订的书面协议。签订集体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平等协商的原则。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对集体合同的签订提供政策法律服务,并对集体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地方工会(产业工会)、企业方面的代表组织应当帮助、指导职工方、企业方签订集体合同,并依法监督集体合同的履行。第五条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应当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尚未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一方提出签订集体合同的要求后,另一方应当在15日内与其共同商定协商的时间、内容及有关事宜。第六条集体
    2023-06-10
    261人看过
  •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
    我国拟立法统一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违规生二胎将征收标准3倍以下抚养费据新华社电国务院法制办公室11月20日向社会公布卫生计生委报送国务院审查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送审稿)及起草说明等全文,公开征求意见。《条例明确界定征收对象为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多生育的公民;对符合政策规定,但不符合程序规定生育的,不予征收社会抚养费。同时,统一了征收标准,明确了计征基本标准,并规定已生育一个子女,不符合政策规定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对双方当事人分别征收计征标准3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多胎的加重征收,具体征收标准授权各省(区、市)制定。《条例规范了征收主体,限制委托征收权限。将征收机关可以委托乡镇(街道)作出征收决定修改为委托乡镇(街道)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的调查取证工作,征收决定一律由县级计生部门作出。鉴于县级执法力量有限,可以将调查取证工作授权乡镇(街道)。《条例对征收程序做出了明确规
    2023-05-10
    122人看过
  • 广州两项公交站场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日前,广州市交委在官网上发布了《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站场管理规定、《广州市公交站点设施管理规定,均系征求意见稿。规定明确要求,公交站场配套应与新城区建设和老城区改造结合,地铁总站、一万人以上住宅小区、主要客运站场均应配套建设公交站。《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站场管理规定第二章第十条规定,新城区开发、旧城区改造和火车站、公路客运站、客运码头、地铁总站、航空港、展览馆和大型的商业区、旅游景点、文化娱乐场所、体育场馆、一万人以上的住宅小区等工程项目在规划、建设时,应当同时规划、建设公交站场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和验收,同步投入使用,其建设费用纳入工程总概算。关于命名,第十二条规定,公交站场由市交委以所在地区、道路、文物古迹、公共设施、标志性建(构)筑物的标准名称冠名,不同线路同一站点的站名应当统一。根据《广州市公交站点设施管理规定,枢纽公交总站应具备相应的站务用房、公共厕所等设施;首末公交总站
    2023-05-30
    435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申请仲裁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仲裁异于诉讼和审判,仲裁需要双方自愿。... 更多>

    #申请仲裁
    相关咨询
    • 第三条物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写了什么内容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9-13
      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专业化的物业管理企业。
    • 湖北省户籍管理条例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07
      1.根据“进一步放宽留汉大学毕业生落户试行政策”,16日起依据该项新政全面受理落户申请,申请人可以网上办,也可窗口办。 2.根据该项新政,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的人员,无需其它条件即可申请;具有普通高校专科、本科以及非普通高校本科(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另外,以上人员需办理配偶、子女、父母随迁落户的,按原有的投靠
    • 物业管理条例修改意见和建议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2-18
      物业管理条例修改意见和建议业主权利应该是平等的。物业管理用房的配置有以下规定:(一)建筑面积十万平方米以下的按照不少于总建筑面积千分之四配置,但最少不低于五十平方米;(二)建筑面积超过十万平方米的,超过部分按照千分之二配置;(三)建设单位提供的物业管理用房应当为地面以上能够独立使用的房屋,并具备水、电等基本使用功能;(四)物业管理用房归全体业主所有。
    • 北京城乡规划条例征求意见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28
      《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条城市总体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当先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分区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当先经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乡、镇域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当先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代表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 芜湖物业管理条例有哪些?求告知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28
      近日,市发改委(物价局)、市住建委共同发布《芜湖市市区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办法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对普通住宅小区的物业费、停车费标准进行重新规定,进一步规范本市市区内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