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保险合同会带来什么后果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2 14:05:00 318 人看过

一、终止保险合同会带来什么后果

保险合同终止的后果是,双方的权利义务将不复存在,双方都不用再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有:债务已经履行;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二、什么情况下常见保险合同无效

常见保险合同无效的情况如下:

1.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不具有行为能力,如与不具有保险业务经营资格的机构签定的保险合同,与没有代理权的代理人签定的保险合同;

2.保险合同的内容不合法,即内容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强制性规定的;

3.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如保险合同当事人受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情形下签定的保险合同;

4.保险合同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

5.未成年人父母以外的投保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以死亡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保险合同;

6.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

7.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

三、未生效保险合同是否可要求退费

未生效保险合同可要求退费,如果在保险犹豫期内,是可以全额退的。在犹豫期内退保,保险公司扣除不超过10元的成本费以外,应退还投保人缴纳的所有保费,并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如果在投保时,被保险人已经在保险公司进行了免费的体检,则要扣除相应的体检费;对于投资连结类产品,若在犹豫期内,因独立账户资产价值发生变化,则保险公司只能扣减投保人资产价值减少的部分以及变现资产的费用,而不得扣减销售保单所发生的佣金和管理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n  (一)债务已经履行;\n  (二)债务相互抵销;\n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n(四)债权人免除债务;\n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n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n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1日 04: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委托合同终止后会引起什么样的结果
    一、委托合同终止后会引起什么样的结果委托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为:1.因解除委托合同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赔偿损失;2.别人接手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继续处理委托事务;3.因不可抗力委托合同终止的,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二、委托合同签署注意事项有哪些1.当事人条款。受委托人一旦对委托人作出承诺,就必须按委托人的要求处置好委托人委托的事项,反映出其严格的人身隶属关系,因此,在签订委合同时,应具体、准确地载明其基本情形的条款,不可简称或代称。2.委托处置的事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委托受委托人完成某一事项的处置。因此,委托的事项必须具体,处置的程度要清晰、明确,不可含糊不清。3.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合同中应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利于受委托人在权利范围内完全履行义务,顺利完成委托事项,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间内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也有清楚的尺度衡量自己行为得
    2023-10-05
    54人看过
  • 终止合同所带来的赔偿问题
    因为公司终止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租房甲方违约乙方终止合同怎么赔偿如果租赁合同约定了出租人违约事项,则承租人可据此条款主张赔偿,即遵循“有约定随约定”的原则。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对于违反合同而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如果租赁合同未约定出租人违约事项,则遵循“无约定从法定”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
    2023-07-08
    212人看过
  •  终止合同所带来的损失计算
    企业未与员工续签合同的赔偿金额计算方法如下: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月工资标准向其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企业未与员工续签合同的赔偿金额计算方法如下: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月工资标准向其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员 工 月 工 资 与 经 济 补 偿 计 算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月工资与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有一定规定。首先,员工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和奖金等,而经济补偿则包括劳动者因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而获得的赔偿金、违约金、年终奖等。在计算员工月工资时,应按国家规定计提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而在计算经济补偿时,则需按
    2023-09-05
    159人看过
  • 重疾保险出险后合同终止吗
    保险合同有两种终止方法:自然终止和合同终止。如果合同期限届满、合同生效后承保风险消失、保险标的由于非保险事故完全灭失;合同生效后,投保人没按规定转让合同转让,导致被保险人失去保险利益的。那就可以自然终止合同。另一种就是在保险合同期限还没到期时,一方可按法律或约定提前终止合同。一、对保险合同的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一条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第十二条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
    2023-03-05
    293人看过
  • 劳动合同未到期解除合同会带来什么后果?
    一、《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就确立了劳动者的单方辞职权:对劳动者辞职并没有设立实质性要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劳动法》的立法意图相当明确,常常是保护了在劳动法律关系中处于弱者地位的劳动者,保护劳动者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劳动者在履行“提前通知义务”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是行使法定授权,不违反《劳动法》,不构成“违约”。而《劳动法》实施以来,用人单位对于第31条的疑义颇多,认为如果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无任何限制,劳动合同没有约束力,用人单位的用人权就得不到保证,影响用人单位工作、生产的正常安排。用人单位没有看到劳动者的“可替代性”,在社会生产劳动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时,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劳动技能或者身体条件符合工作岗位的要求,劳动者能够完成所担负的工作,用人单位招聘或者聘用并不是定位于
    2023-03-28
    128人看过
  • 委托合同单方终止有什么法律后果,合同终止有什么原因
    一、委托合同单方终止有什么法律后果委托合同单方终止的法律后果如下:1.当事人任意解除委托合同的后果。委托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有权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如果因解除委托合同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赔偿损失。2.因当事人一方的原因而终止委托合同的后果。因委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时,在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组织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继续处理委托事务。二、委托合同终止有什么原因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有以下两种:1.当事人一方解除委托合同在委托合同中,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均享有任意终止权,可以任意终止合同。2.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在发生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或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以外,委托合同终止。三、委托合同的解除要注意什么委托合同的解除要注意当事人
    2023-05-03
    426人看过
  • 保险合同成立后,谁有权终止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成立后,谁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除本法和保险合同另有规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第十五条规定:“除本法和保险合同另有规定外,保险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第十五条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可以在保险合同成立后解除保险合同。第十六条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第十七条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和内容,可以询问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情况,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因过失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保险合同终止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保险费的支付责任,也不退还保险费。被保险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
    2023-05-02
    303人看过
  • 终止保险合同可能引发的后果有哪些
    一、终止保险合同可能引发的后果有哪些保险合同终止的后果是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合同当事人无需继续履行合同。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二、保险合同终止后可以申请恢复吗关于保险合同的效力恢复,保险公司一般规定人寿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后2年内,投保人可以提出书面申请恢复合同效力。但是,因为在保险合同中止期间被保险人的身体健康等各种状态可能发生变化,所以在申请保险合同效力恢复时必须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和提供相关的健康资料,保险公司对材料进行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恢复合同的效力。尽管当事人在合同中止后将保险费存入指定交费账户,但未获得保险公司的审核和同意,因此保险合同不能自动恢复效力。在效力中止期间,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三、保险合同终止和解除的区别保险合同终止与解除的区别
    2023-08-06
    76人看过
  • 什么是合同终止,合同终止引起以下法律后果有哪些
    一、什么是合同终止合同终止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关系建立以后,因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使合同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人免除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当事人一方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必然引起合同的权利义务的终止,为了防一方当事人因不知道对方已行使合同解除权而仍为履行的行为,从而遭受损害,当事人根据约定解除权和法定解除权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二、合同终止引起以下法律后果有哪些1.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消灭;2.合同双方产生新的权利义务关系;3.原合同当事人一方与第三人之间产生权利义务关系。
    2023-04-29
    348人看过
  • 保险欺诈会带来哪些潜在后果
    一、保险欺诈会带来哪些潜在后果保险欺诈会带来潜在后果的是:行为人可能构成保险诈骗罪。《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
    2023-09-13
    284人看过
  •  合同纠纷案件打官司会带来什么后果?
    该段内容讲述了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虽然合同纠纷可能导致诉讼,但当事人并不会因此被判入狱。这是因为该纠纷属于民事范畴。一方违约的,应当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法律其他规定等。尽管合同纠纷可能导致诉讼,但当事人并不会因此被判入狱。这是因为该纠纷属于民事范畴。一方违约的,应当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法律其他规定等。 素 材 : 民 事 纠 纷 是 否 涉 及 刑 事 责 任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民事纠纷不属于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然而,在某些情况下,民事纠纷可能会涉及刑事责任。主要情形包括:1. 民间纠纷引起的故意伤害案件。在这种情况下,加害
    2023-09-07
    128人看过
  • 不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会带来什么后果?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种责任承担方式:(1)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对方可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2)迟延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应当支付该价款或者报酬的逾期利息;(3)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不按时履行合同怎样解决不按时履行合同属于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行为,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行为。根据不同的标准,可将违约行为作不同分类:如单方违约与双方违约、根本违约与非根本违约、预期违约与实际违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
    2023-07-02
    54人看过
  • 合同终止有什么后果如何达成
    合同终止的情况包括:1、清偿,按照合同的约定实现债的目的的行为;2、解除,包括单方解除和双方解除;3、抵销,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4、提存,我国公证机关可以负责办理提存事务;5、免除,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的意思表示等。一、代为偿还协议有效性代为清偿的效力表现在:(1)对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关系的影响。由于代为清偿是因第三人以为债务人清偿的意思而为清偿,所以,在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债的关系归于消灭,债务人免除义务。但在双务合同中,须双方的债务均获清偿,合同关系才消灭。如果债权人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受领代为清偿,应负受领迟延责任。(2)对债权人与第三人之间关系的影响。代为清偿的第三人如系就债务履行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则依代位清偿制度,在其可得求偿的范围内,债权人所享有的权利当然移转于第三人果为其他第三人,也可依约定而在其求偿权的
    2023-03-10
    251人看过
  • 中止和终止保险合同有什么区别
    保险合同的中止和终止有什么区别?1。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是指保险合同在有效期内,因某种原因暂时失效,中止原因消失后,合同可以继续履行。合同终止时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给付保险金。保险合同的终止是寿险合同中最常见的一种。大多数寿险合同期限较长,从几年到几十年不等,所以保险费的支付大多是分期支付的。投保人未在约定的交期内按时缴纳保险费,超过宽限期(一般为60天)仍未缴纳保险费的,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各国保险法规定,被中止效力的保险合同,可以在中止效力后两年内申请恢复效力。符合恢复条件的,恢复后的合同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可以继续履行。当然,被终止的保险合同也可以因投保人不申请恢复原状、保险人不能接受保险标的变更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保险合同的终止,是指保险合同成立后,由于法律或者约定的原因,合同确定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不再继续,法律效力完全消灭。保险合同的终止是保险合同发展的最终结
    2023-05-31
    15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合同终止后社保什么时候会被终止?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2-18
      员工和单位的劳动合同终止,那么单位就需要在15天内为员工办理社保转移或者停保手续。那么社保也就解除了。一般情况下单位都会及时解除社保的。 如果在15天内单位没有停保或者办理社保转移,员工可以和单位进行协商,如果员工要求早点停保,那么是可以在离职时和单位协商一致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九条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 合同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合同终止的后果是什么, 合同终止有哪些后果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合同终止的原因有哪些1.合同因当事人双方全面履行而消灭;2.合同因情势发生变化,双方在不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条件下达成协议,终止合同;3.合同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死亡而消灭;4.合同因提存而消灭;5.合同因混同而消灭;6.合同因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而终止;7.合同由于抵销而终止。解除合同也是合同终止的一种方式。二、合同终止的后果1.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消灭;2.合同双方产生新的权利义务关系
    • 保险合同效力终止有什么条件?保险合同效力终止后能复效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07
      一、保险合同效力终止有哪些条件 保险合同的终止是指保险合同生效后,基于某种原因而发生效力中止。长期人身保险具有投资和储蓄功能,投保人可以分期交付保险费。在投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险费以后,如未能按期交付后续保费,且逾期达到一定期间,即可导致保险合同效力的中止。 我国保险法第58条规定: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超过规定的期限60日未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
    • 保险合同终止的定义是什么保险合同终止的定义是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13
      保险合同的终止是保险合同成立后因法定的或约定的事由发生,法律效力完全消灭的法律事实。
    • 终止保险合同会还钱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26
      不是的,原则上,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之后,享有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但是在以这种两种情况下不能解除合同: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自保险责任开始后不得解除保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