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工伤精神抚慰金如何赔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4 05:47:37 303 人看过

一、黑龙江省工伤精神抚慰金如何赔偿?

黑龙江省工伤精神抚慰金应当是根据实际的后果严重程度来进行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并未明确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计算方式和赔偿限额,各地法院在审批实践中如何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遇到了一定的困扰。针对此种情况,各地法院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及司法实践,制定了具体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计算规定。《精神赔偿解释》规定了三种不同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

(1)对于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

(2)对于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

(3)对于侵害人身,没有造成死亡残疾后果的,应当赔偿精神抚慰金。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

二、工伤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是什么?

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等物质性人格权和自然人的名誉权、姓名权、肖像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隐私权等精神性人格权因受到不法侵害,造成受害人精神利益损害而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或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及其他情形的赔偿金)的,具体赔偿标准规定如下:

(一)侵害人是自然人的,一般性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一千元——三千元;严重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三千元——五千元;

(二)侵害人是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一般按照公民赔偿标准的五——十倍予以赔偿。

侵害人侵害行为特别恶劣、受害人的伤害程度特别严重或社会影响特别大的,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提高上述赔偿标准,但判决前必须呈报省法院复核。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目前发生的工作性的伤害,那么首先是需要进行工伤的认定的,工伤认定完毕之后就需要对劳动能力进行鉴定,如果导致人民死亡的情况之下,那么相对于发生的工作性伤害赔偿的力度可能就更大,至于是否能够得到精神损害赔偿的话,应该是由当地的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来综合进行判断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9日 16: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精神抚慰赔偿额度
    商业秘密许可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1、单位提供本单位人事处及工会做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2、人事处提供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事实以及证据;3、通知工会。4、办理工作的交接。5、结算薪资:在员工办理完毕交接手续后,财务处应当结算并给付劳动者薪资;6、劳动合同解除:在薪资结算完毕后,劳动合同解除;7、将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送达相对人;8、出具离职证明;9、进行相关的备案手续。商业秘密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在确定侵犯商业秘密的损害赔偿额时,应当充分考虑以下各方面的因素:1、商业秘密权利人的侵权行为而遭受的损失。这主要是权利人可计算的财产、收入方面的损失。包括:(1)研制开发成本,如花费的时间、金钱和付出的财力等;(2)现实利益损失,如生产成本的降低、销售额的提高、利润率的增加等;(3)将来可得利益的合理预期。2、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利润为赔偿额。具体计算方式可以为:销售量减少的数量乘以
    2023-07-05
    197人看过
  • 精神抚慰金纳入国家赔偿
    新赔偿法办法的一大突破,就是将精神赔偿纳入国家赔偿的范围。该办法对行政强制措施造成的精神赔偿有明确规定:一是致人死亡或严重疾病不能治愈;二是引起其父母、妻子等近亲属死亡或伤残的;三是导致离婚等家庭关系重大变故的;四是使受害人的名誉、荣誉受到损害给当事人结婚成家、就业造成不利后果的。昨日上午,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闭幕。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办法》(以下简称新赔偿法办法),这两部法规都将在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明确精神抚慰金支付标准新赔偿法办法的一大突破,就是将精神赔偿纳入国家赔偿的范围。该办法对行政强制措施造成的精神赔偿有明确规定:一是致人死亡或严重疾病不能治愈;二是引起其父母、妻子等近亲属死亡或伤残的;三是导致离婚等家庭关系重大变故的;四是使受害人的名誉、荣誉受到损害给当事人结婚成家、就业造成不利后果
    2023-06-05
    98人看过
  • 工伤精神抚慰金是不是属于工伤赔偿范围内
    精神抚慰金并不属于工伤赔偿的范围。工伤赔偿的范围包括劳动者治疗工伤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等费用。而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受害人被损害人身权益时可从侵权责任人处获得的人身损害赔偿。一、出车祸可以要求的赔偿有哪些出车祸可以要求人身损害、精神损害、财产损失三部分。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精神损害抚慰金,只能依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地区经济环境,当事人的身份;当事人的家庭背景,当事人在案件中责任的大小,社会影响力等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在一个类似客观合理适当的范围内进行确定。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二、如何赔偿交通事故中的工伤?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交通事
    2023-06-20
    305人看过
  • 死亡赔偿金是精神抚慰金吗?-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死亡赔偿金是精神抚慰金吗?人民法院在审理这些损害赔偿案件中,特别是被害人死亡赔偿案件中,如何确定死亡赔偿的数额,往往把死亡赔偿金和死者亲属精神抚慰金相混同,认为死亡赔偿金就是精神损害抚慰金。在判决中仅支持诉讼当事人请求中的一种。大大降低了赔偿数额,没能全面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在社会上也不能很好的警示人们珍爱他人生命,尊重他人生活的良好风尚。现将侵权损害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受害人的近亲属应获得的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区别,谈一谈个人的意见。一、死亡赔偿金与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定义域不同死亡赔偿金又称死亡补偿费,是一种财产损失的赔偿。既是以死者生存能够为家庭收益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用支出而能够取得的财产补偿。这种概念的内涵,将死亡赔偿金限定在赔偿权利人的财产损失之内。最早体现在1991年1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涉外海上人身伤亡案件损害赔偿的具体规定(试行)》,该规定第四条“死亡赔偿
    2023-02-04
    114人看过
  • 劳动者受工伤是不是有赔偿精神抚慰金
    一、劳动者受工伤是否有赔偿精神抚慰金没有,工伤待遇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用人单位存在重大过错责任除外)。工伤保险赔偿属于社会保障法的范畴,具有公法性质。工伤赔偿没有精神抚慰金。在工伤赔偿过程中,伤者及其家属在劳动仲裁或诉讼中提出精神抚慰金,实际上没有法律依据,一般不得到仲裁或法院的支持。如果伤者及其家属在与单位协商过程中提出精神抚慰金,可以与单位协商。在一般人身伤害赔偿纠纷中,只要有残疾等级,就会有精神抚慰金赔偿。一般来说,各地都掌握了2000-5000元的残疾等级赔偿标准。当职工发生事故受到伤害后,作为用人单位也好,受伤职工也好,除了积极治疗外,首先要把握好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这是受伤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保障的前提。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申报工伤的手续。如果超过期限,就很难认定了。二、没有工伤保险如何赔偿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可以先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
    2024-01-18
    196人看过
  • 黑龙江省伤残等级赔偿标准?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六级伤残的,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至十级伤残的,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五条一次性赔偿金按以下标准支付: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赔偿基数的1
    2024-04-18
    342人看过
  • 黑龙江省退休职工抚恤金标准
    一、黑龙江省退休职工抚恤金标准1、年龄在50周岁(含50周岁)以下的,按照按月发给的供养亲属抚恤金计算180个月;2、年龄在50周岁以上至70周岁(含70周岁)之间的,按照按月发给的供养亲属抚恤金计算120个月;3、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按照按月发给的供养亲属抚恤金计算60个月。二、职工病故抚恤金标准参保人员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因病非因工死亡和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死亡后,无论是否有供养直系亲属,均发给一次性抚恤金。一次性抚恤金按死亡人员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计发1个月去世时上一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但最多不超过20个月。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两个月发放。三、黑龙江退休职工丧葬费标准关于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已经实现了线上社会化发放。但在死亡离退休人员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申领上还处于由企业发放的管理模式。根据黑人保发[2010]
    2023-03-27
    221人看过
  • 黑龙江省精神司法鉴定方法有几种?
    如果想要做司法鉴定的话,应该到有关部门进行鉴定,那么我们来共同讲述下,对黑龙江省的精神司法鉴定的方法应该有几种呢?根据有关的说法,精神司法鉴定应该包含四种内容,具体来看文章详细了解一下。精神司法鉴定方法主要有四种:1.门诊鉴定。被鉴定人在精神病院的门诊、在公安或司法部门中的法医精神病检查室中进行的精神鉴定。2.鉴定人外出鉴定。鉴定人到被鉴定人所在地,如监狱、拘留所等,对被鉴定人进行精神检查后,作出鉴定。3.住院鉴定。即被鉴定人住到特定的精神病鉴定机构内,禁止会客,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连续不断的观察。有条件的地方,在被鉴定人的房间内可安装闭路电视监控记录系统,这样便于更好地观察、记录被鉴定人的情况,能及时正确地作出鉴定结论。住院鉴定同门诊鉴定或外出鉴定相比,它的资料更全面,结论更可靠。但需要有一定的住宿和观察条件,受到人力和财力的限制。对精神病症状不典型及有伪装精神病嫌疑的重大案件的犯罪嫌疑人,
    2023-02-12
    134人看过
  • 伤残 精神抚慰金的规定
    致人伤残的精神抚慰金标准根据下列因素来确定: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当事人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一、怎么主张交通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下列因素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向致害人主张: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二、我想问下,精神损失费这个怎么赔偿精神损失费根据下列因素确定赔偿数额进行赔偿:(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三、
    2023-03-10
    238人看过
  • 打人致轻伤赔偿是否需要赔偿精神抚慰金
    一、打人致轻伤赔偿是否需要赔偿精神抚慰金打人致轻伤赔偿不一定需要赔偿精神抚慰金。打人致人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如果是因他人侵犯而致受伤的,应该按照民事法律进行赔偿,人身损害案件中,受害者可主张的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如构成伤残的,还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轻伤和重伤的鉴定标准是什么区别在哪里轻伤与重伤的鉴定标准:轻伤是指故意伤害导致人肢体或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其他器官收到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体有重度伤害的损害,主要有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重伤是指造成肢体残疾、毁损容貌、丧失听
    2023-09-26
    466人看过
  • 黑龙江省2021工伤工资调整
    工伤事故中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者的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伤残等级不同,赔偿项目也不同。黑龙江工伤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黑龙江各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工伤工资怎么发工伤期间工资分发按照个人伤残情况以及个人收入情况来决定,通常为一次性支付。其中,工伤至一级伤残的支付工资二十七个月,工伤至二级伤残的支付工资二十五个月,工伤至三级伤残的支付工资二十三个月,工伤至四级伤残的支付工资二十一个月。等等。除此之外,工伤者还可以按月享受工伤的伤残津贴。《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
    2023-07-23
    201人看过
  • 黑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
    法律综合知识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黑龙江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的通知黑*发〔2011〕8号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现将修订后的《黑龙江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一年二月十一日黑龙江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第一条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86号)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工伤保险基金在设区的市(地)实行全市(地)统筹。农垦、森工系统的工伤保险按照市(地)级统筹层次自行管理。铁路、煤炭、石油系统应当依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基金可自行管理,待条件成熟后,纳入统筹地区统一管理。第三条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除外,下同)、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
    2022-11-18
    474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有无精神抚慰金
    工伤保险待遇无精神抚慰金,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1、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放。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2、停薪留职期间的工资:按原工资待遇发放,一般不得超过12个月。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3、医疗费:据实报销。一、一级至十级工伤赔偿是什么?(1)一级工伤赔偿标准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注:如果未退出工作岗位,应继续享受
    2023-04-02
    394人看过
  • 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注意事项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二、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三、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侵害,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列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为原告;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可以由其他近亲属提起诉讼,列其他近亲属为原告。相关知识: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应以如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权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的情节;(三)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023-06-14
    17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工伤给予精神抚慰金是精神损害赔偿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13
      1、精神抚慰金并不属于工伤赔偿的范围。工伤赔偿的范围包括劳动者治疗工伤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等费用。而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受害人被损害人身权益时可从侵权责任人处获得的人身损害赔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 伤残赔偿金与精神抚慰金是两个概念,精神抚慰金是多少?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08
      1、国家层面并无明确的计算标准,各省通常依据该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如:《山东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2、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 精神抚慰金的适用范围,精神抚慰金如何确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7
      一、交通事故精神抚慰金的适用范围道路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侵害身体权对于身体权的侵害究竟以何种方法救济,最高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做了规定,这就是赔偿精神抚慰金。侵害身体权,往往不会造成严重人身伤害的后果,因而不会有或很少有造成的可能。对此,以赔偿抚慰金作为救济的主要方法,辅之以财产损失应予赔偿的方法,是最好的选择。(二)侵害健康权凡是侵害健康权对其本人
    • 精神抚慰金的范围,精神抚慰金赔偿要注意什么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交通事故精神抚慰金的赔偿范围1、侵害身体权对于身体权的侵害究竟以何种方法救济,最高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做了规定,这就是赔偿精神抚慰金。侵害身体权,往往不会造成严重人身伤害的后果,因而不会有或很少有造成财产损失的可能。对此,以赔偿抚慰金作为救济的主要方法,辅之以财产损失应予赔偿的方法,是最好的选择。2、侵害健康权凡是侵害健康权对其本人或其近亲属造成精神痛苦和精神创伤的,无论是否造成残疾
    • 浙江省精神抚慰金从交强险赔偿是否可以?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8-20
      浙江省精神抚慰金从交强险赔偿优先主张是可以的,在实践中也经常这么做。精神抚慰金也是人身损害赔偿中的一部分,各地在计算上面执行不同的标准,一般来说,是按照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均收入等因素确定。“人身伤亡”所造成的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请求权人有权进行选择。请求权人选择优先赔偿精神损害,对物质损害赔偿不足部分由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