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政府采购合同有时间限制,期限最长是30日,履行一般没有时间限制。采购合同订立时,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一、政府工程邀标流程
1、受理申请表2、确定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其他采购方式)3、编制招标文件4、招标办审核招标文件,采购人对招标文件进行确认5、发布招标公告6、投标报名,资格预审,发售招标文件7、组织答疑,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补遗(发布变更公告)8、组织召开招标会9、中标公示10、签发中标通知(成交确认)书11、未中标供应商退还投标保证金12、签订合同,即中标供应商和业主单位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13、中标供应商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14、将招标文件资料经整理后统一装订编号归档。
二、什么是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其中,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佣等。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依照我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权限制定。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竞争性谈判需要公开挂网吗
竞争性谈判不需要挂网公布,竞争性谈判程序如下:
1、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制定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应当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
3、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并向其提供谈判文件;
4、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5、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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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有没有时间限制,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香港在线咨询 2023-10-14律师解答 如果政府采购合同未附期限的,则没有时间限制。民事法律行为可附期限,但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根据法律规定,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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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限能否提前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22政府采购合同的签署期限是,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即最长期限为30日。 《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至于签订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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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中,购买量可以增加或减少吗,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期限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05不可以。因为(1)政府采购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没有单方变更合同的权利;(2)即使与该汽车生产商协商一致,也不得将购买量增加为40辆,因为政府采购法要求追加的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在民事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经协商同意,可以追加标的物,也可以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但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这些行为受到限制: 1、追加 政府采购合同双方当事人经协商可以签订补充合同追加标的物,但必须满足三个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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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解除政府采购合同吗?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16政府采购合同不可以随意解除。 根据法律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