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复议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1:34:48 302 人看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复议工作,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不当的,保护煤矿和有关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煤矿和有关人员认为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复议工作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煤矿和有关人员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四条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地区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是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复议机关,依照行政复议法和本规定履行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复议职责。

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履行行政复议法第三条规定的职责。

返回

第二章行政复议范围与管辖

第五条煤矿和有关人员对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责令停止作业(施工)、停止使用;

(三)责令限期改正、限期达到要求;

(四)责令停止生产、停产整顿;

(五)吊销煤炭生产许可证;

(六)责令关闭矿井;

(七)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第六条对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地区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申请行政复议。

对地区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申请行政复议。

对直属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申请行政复议。

对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申请行政复议。

返回

第三章行政复议申请与受理

第七条煤矿和有关人员认为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申请期限的,申请人应当向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复议机关说明情况,经行政复议机关确认后,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第八条煤矿和有关人员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当场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申请人应当在行政复议申请笔录上签字。

第九条煤矿和有关人员申请行政复议,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复议机关已经受理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煤矿和有关人员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第十条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本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予以受理;对不符合本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第十一条煤矿和有关人员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的,上级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责令其受理;必要时,上级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复议机关也可以直接受理。

返回

第四章行政复议审查与决定

第十二条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个人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并制作行政复议调查笔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8日 05: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煤矿安全相关文章
  • 浅议煤矿安全文化
    安全事故是制约我国煤炭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突出矛盾,始终是煤炭企业头等重要的工作任务。因此,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坚持以安全生产为前提做好其他各项工作。安全文化是企业安全工作的灵魂,是企业全体员工对安全工作集体形成的一种共识,是实现安全长治久安的强有力的支撑。因此,实施安全文化工程,坚持“以安全塑文化、用文化保安全”的原则,突出加强观念文化、行为文化、制度文化和物态文化建设,真正用文化铸造安全盾牌,从而可以保证和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稳定的发展。一、加强观念文化建设是提升职工安全思想境界的前提安全文化的培养,要从思想观念转变着手,更需要从陈旧的思想禁锢中解脱出来,用现代企业管理的理念和思维方法来思考这个问题。如,“煤矿条件差,出现事故是必然的,不出事故是偶然的”和“违章不一定出事故,按章作业事故不一定不出”等思想观念,就是错误的。这些问题不解决,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就难以推进,安全生产
    2023-04-24
    281人看过
  • Smart煤矿安全监测系统
    540)this.width=540\"border=ndefined>Smart煤矿安全监测系统是一个专门针对小型煤矿研制开发的新型监测系统,具有系统结构简单、使用维护方便的特点,同时又具有类似大型安全监测系统的完善功能,是一种“即插即用”型的、适合于在恶劣工业环境中长期使用的设备。该产品以专用工业控制机为核心,工作稳定可靠,操作使用方便。所配置的相关设备均具备有效的防爆合格证和MA安全标志认证。系统特点专门针对小型煤矿安全监测的解决方案;专用的嵌入式平板主机WinCE操作系统;即插即用;使用维护简便。技术参数系统容量:8台智能传感器传输速度:1200bps传输距离:不小于6km人机界面:触摸屏输入,10.4“TFT液晶显示器显示,中文界面
    2023-04-24
    85人看过
  • 煤矿下井安全规范
    1、矿大值班主持矿三班工前会,对当班安全生产重点进行布暑,科室及工区跟班、带班参加工前会。2、矿大值班带班人员是全矿当班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要切实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区域头面、关键环节的巡视检查、指挥、协调,帮助施工单位解决现场安全问题,对当班安全生产突发问题以最快速度拿出处理措施。3、区、队带班是当班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要按当班下达的生产计划,保质保量完成,要严格落实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杜绝违章。煤矿工作人员意外死亡怎么赔偿煤矿工作人员意外死亡的赔偿标准是:1、煤矿工意外死亡是工伤,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2、纯属意外事故的,用人单位人道补偿。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3、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3、因病或者非因工伤死亡的,待遇按照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
    2023-07-18
    230人看过
  • 矿难频发的根源是煤矿安全监察制度形同虚设
    近来,不断发生的矿难象非典一样吞噬着无辜的生命,乌黑的煤块简直就是死难矿工的血所凝固的。然而人们看到的是,一次次矿难之后,是一次次的领导重视,一次次的停产整顿,一次次地安全检查,一次次的吸取教训,接着又是一次次的矿难,一个个鲜活的矿工的生命葬身煤海。因而,善良的人们也只能一次次地被矿工的牺牲而震憾、愤怒和无奈。矿难已经成为我国煤炭企业的不治之症。我们如何才能拒绝带血的煤?人们纷纷寻找对策。有人提出建立煤炭安全生产的预警机制(5月19日《南方都市报》),有人指出矿难频发是执法人员的失职,应加强执法,也有人提出要象抗非典一样防矿难发生,设立矿难预防的权威机构,授予其封矿的权力等等。笔者认为,矿难频发的根源在于煤矿安全监察制度没有得到有效的实施和执行,形同虚设。同时现有的煤矿安全监察制度也有改革完善的必要,应向所有煤矿派驻安全监察员。首先,国务院《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对煤矿安全生活的监察制度规定得
    2023-04-24
    471人看过
  • 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监督办法(试行)的通知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煤矿安全监察员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发现和纠正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规范执法行为,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执法监督,是指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内部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包括上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下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本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所属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的执法活动实施的监督。第三条执法监督应当遵循监督与促进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做到自我纠正、自我规范、自我提高,达到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的目的。第四条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监察执法责任制度,明确工作内容,加强制度约束。第五条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执法监督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执法监督工作。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明确执法监督工作的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及专(兼)职人员。设立有分
    2023-05-05
    474人看过
  • 矿山安全监察条例
    第一条为了对矿山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执行《矿山安全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国家实行矿山安全监察制度,设置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和矿山安全监察员.第二条国家劳动总局设矿山安全监察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局(厅)设矿山安全监察处,矿山比较集中的地区、市劳动局设矿山安全监察室(组).各级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受同级劳动部门的领导,业务上受上级矿山安全监察机构的指导.各级矿山安全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任免和调动,应报上一级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备案.第三条矿山安全监察机构设矿山安全监察员,从熟悉矿山安全技术知识、能从事井下检查工作的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和矿(处)级干部中选任.国家劳动总局矿山安全监察局的监察员,由国家劳动总局任命;地方矿山安全监察机构的监察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局(厅)任命,报国家劳动总局矿山安全监察局备案.监察员由任命机关发给《矿山安全监察员证》.监察员证由国家劳动总局统一印制
    2023-04-24
    292人看过
  • 煤矿安全支护工作违规行为
    支护工作违规行为(28条)1、临时支护所选用材料的规格不合理,强度太低的;2、不按巷道断面尺寸配备找顶工具的;3、过地质构造带、压力异常区时没有按照专项措施的要求进行施工的;4、迎头不按规定采取防片帮措施的;5、不按规定使用临时支护的;6、架棚巷道不使用撑木拉条的;7、架棚巷道的背帮背顶塘柴的布置位置不符合要求,上不到肩,下不到底的;8、架棚巷道的背帮背顶塘柴的数量不足的;9、有空帮空顶现象的;10、架棚巷道支架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要求,有淋肩、吊斜、前倾、后仰等现象的;11、锚杆的预紧力不够或锚杆不能紧贴岩面的;12、锚杆锚索的间排距、角度、外露等不符合要求。13、安装锚杆、锚索时锚固剂的数量不够,或凝固时间不够的;14、锚梁网的搭接长度不够,联网质量不符合要求的;15、喷浆前没有冲洗巷帮的;16、喷浆管的接头不牢固的;17、喷浆料的配比不符合规定的;18、喷浆施工工艺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
    2023-04-24
    481人看过
  • 煤矿安全规程全文的意义
    一、煤矿安全规程全文的意义《煤矿安全规程》制定的意义是规范煤矿工作,加强管理和监察执法,遏制重大、特大事故,保护职工安全和健康,保证和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和煤矿安全状况稳定好转,为国家步入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煤矿安全规程》共有四篇751条。第一篇总则,规定煤矿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职工有权停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第二篇井下部分,规定开采、一通三防管理、提升运输、电气管理,以及爆破作业涉及的安全生产行为标准。第三篇露天部分,规范了采剥、运输、排土、滑坡和水火防治、电气及设备检修标准。第四篇职业危害,规定必须做好职业危害的防治与管理工作和职业卫生劳动保护工作,使职工健康得到保护。二、煤矿安全规程修订的原则一是突出依法依规、预防为主原则。遵循国家安全生产和煤炭行业颁布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认真总结吸取近十几年来的煤矿事
    2023-04-24
    113人看过
  • 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是哪个
    一、煤矿安全监察局是什么性质的单位?煤矿安全监察局属于国家行政机关。根据《国务院关于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2号)设立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副部级),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管理的国家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二)将设在地方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的煤矿矿长安全资格和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发证工作,交给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承担。(三)加强对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职责。二、煤矿安全监察局的主要职责(一)拟订煤矿安全生产政策,参与起草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草案,拟订相关规章、规程、安全标准,按规定拟订煤炭行业规范和标准,提出煤矿安全生产规划。(二)承担国家煤矿安全监察责任,检查指导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地方政府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煤矿整顿关闭,煤矿安全监督检
    2023-04-24
    380人看过
  • 谈煤矿安全教育
    煤矿安全
    安全是煤矿工作永恒的主题。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尽管发生原因多种多样,但其中普遍存在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这是一个共性的问题,也是由于职工行为不规范,安全思想澹薄,如何有效地激发职工的安全自觉性,让职工始终按章作业、远离三违,我认为,关键在于持续不断地抓好职工安全教育工作。这是最大限度遏制安全事故、保证安全生产顺利进行的基础和根本保证。1要把安全教育作为一项长期性的重要任务把安全教育作为一项长期性的重要任务,贯穿安全生产的全过程。要把安全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来办,仅靠一两次的教育就让职工始终按章作业正规操作是不太现实的。必须做到常抓不懈,持之以恒。不要等出了事故紧一阵,开展活动忙一阵的做法,更不能心血来潮,忽冷忽热。要树立长期抓的思想,切实把安全教育作为一项长期性的重要工用任务,制定长远规划,持续不断地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使职工真正在思想上认清:煤矿安全生产最大最
    2023-04-24
    160人看过
  •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煤矿图纸管理和监管监察工作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煤矿图纸管理和监管监察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调〔2014〕80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煤矿图纸是煤矿生产建设法定的所必需的重要技术资料。但是,近年来在煤矿安全监管监察、煤矿事故抢险救援等工作中发现,一些煤矿存在图纸测绘不及时、填绘不准确、标注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特别是个别小煤矿使用“真、假”两套图纸,弄虚作假、蓄意逃避监管,以致于酿成事故,贻误了最佳抢险救援时间。为进一步严格煤矿企业图纸管理,提高煤矿图纸准确性和规范使用效果,加强对煤矿图纸管理的监管监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煤矿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图纸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煤矿安全规
    2023-04-28
    237人看过
  • 煤矿事故频发,如何保障煤矿安全
    煤矿事故频发,如何确保煤矿安全在我国是多发事件,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而保障煤矿安全主要是落实安全责任,依法进行生产,监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条件的为了安全生产,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第五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第七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第七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
    2023-05-31
    79人看过
  • 煤矿安全巡查监督管理系统
    煤矿行业专用:适用瓦斯浓度巡查、设备巡查、通风巡查等一切巡查工作系统组成740)this.width=740\"border=ndefined>便携式读码器ADEL-9000-A6全金属铸钢外壳,内置大规模集成电路,工业级电子元器件,军用标准环氧树脂封装,防电磁场。由巡查人员手持,用于采集巡查信息。工作电压:2.7v~3v重量:274g体积:ф40X28X135mm740)this.width=740\"border=ndefined>电子码ADEL-9000-B2不锈钢封装集成芯片,无需电源,无需布线,按巡检要求安装于各易发事件的巡检路线,用于存储巡检地址信息。重量:108g体积:ф58×20mm740)this.width=740\"border=ndefined>数据处理器ADEL-9000-C6提供了信息采集器与电脑之间的通讯,用于系统设置和巡检数据的传输。一套系统一般配置一台体积
    2023-04-24
    204人看过
  • 煤矿安全规程的主要内容?
    《煤矿安全规程》为第13次修订本,是我国煤矿安全管理方面最全面、最具体、最权威的一部基本规程,是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的具体化。制定的意义是规范煤矿工作,加强管理和监察执法,遏制重大、特大事故,保护职工安全和健康,保证和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和煤矿安全状况稳定好转,为国家步入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煤矿安全规程》共有四篇751条。第一篇总则,规定煤矿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职工有权停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第二篇井下部分,规定开采、“一通三防”管理、提升运输、电气管理,以及爆破作业涉及的安全生产行为标准。第三篇露天部分,规范了采剥、运输、排土、滑坡和水火防治、电气及设备检修标准。第四篇职业危害,规定必须做好职业危害的防治与管理工作和职业卫生劳动保护工作,使职工健康得到保护。一、违章是指什么?违章操作是指现场作业人员违反劳动生产
    2023-04-02
    418人看过
换一批
#安全生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煤矿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具体指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以及未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煤矿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具体分为A、B两类。A类包括:煤矿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更多>

    #煤矿安全
    相关咨询
    • 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关于违法行为的办法怎么规定的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5-25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员对检查中发现的煤矿安全违法行为,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规定以可以作出下列现场处理决定: (一)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二)责令限期达到要求; (三)责令立即停止作业(施工)或者立即停止使用; 经现场处理决定后拒不改正,或者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煤矿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 煤矿安全监察员管理办法第13条规定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9-11
      煤矿安全监察员应当依法履行煤矿安全监察职责,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维护国家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对什么部门实施行政处罚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22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考核发证部门应当对煤矿企业安全培训的下列情况实施重点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一)建立、完善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和档案,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管理人员的情况;(二)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的情况;(三)煤矿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情况;(四)首次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的,相关岗位从业人员接受专门安全培训的情况;(五)安全培训经费
    •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全文第9条新规是怎样的?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9-14
      地区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负责对划定区域内的煤矿实施安全监察;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规定的权限范围内,可以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确立了什么法律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1-08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确立了煤矿安全监察员管理制度、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制度、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煤矿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煤矿安全监察信息与档案管理制度、煤矿安全监察监督制约制度、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制度。《煤矿安全监察条例》于2000年11月1日审核通过,2000年12月1日起开始施行。全法共由五章,共计50条所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