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补偿纠纷应该怎样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2 02:55:53 389 人看过

拆迁房补偿纠纷的处理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先协商,可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二、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又发生纠纷的,应当通过司法、仲裁途径来解决。若要采取仲裁方式,当事人必须自愿达成仲裁协议,仲裁采用一裁终局制。

三、若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不能申请仲裁,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一)项

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行政机关为实现公共利益或者行政管理目标,在法定职责范围内,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协商订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的行政协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下列行政协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一)政府特许经营协议;(二)土地、房屋等征收征用补偿协议;(三)其他行政协议。上述第(二)项,单独列出土地、房屋等征收征用补偿协议,为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受案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规定:拆迁人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6日 14: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拆迁补偿纠纷的起诉状应该如何写?
    拆迁补偿纠纷的起诉状要写明标题、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等。1、标题宅基地拆迁纠纷是归类为民事诉讼,所以标题是《民事诉讼状》。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即原告和被告的基本情况,当事人的自然情况有两种情形:一为自然人的,一为法人的。当事人为自然人时,原告就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址和联系方式等当事人是法人时,原告应写明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法人代表的姓名、职务。如果委托有代理人,还要写明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务、工作单位,住址和联系方式原告在写明自身情况的同时,还要写明被告的情况。因为“有明确的被告”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法定条件之一。被告基本情况的写法和原告相同,如有的项目不知道的可以不写,但必须写明被告的姓名与住址或所在地。3、拆迁补偿诉讼的请求要写明请求法院解决拆迁补偿纠纷起诉状什么问题,提出明确的具体要求。如有多项要求的,可以分项表述,拆迁补偿纠纷中的哪些权益
    2024-01-29
    346人看过
  • 拆迁补偿出现赔偿纠纷应该由谁来举证
    拆迁补偿出现赔偿纠纷,一般应由原告对其主张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原告与被告都应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具体举证责任承担,应根据实际情况以及法律规定确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第三十七条规定,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的举证责任。一、民间借贷纠纷诉讼主体怎么确定民间借贷纠纷中诉讼主体的确定是民间借贷案件的原告是借据上的债权人,被告应当是出具借条的债务人。举证责任的分配是按照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应当对其主张的借款事实承担举证责任,被告要反驳原告的主张,被告也负有提供相关证据的义务。二、行政诉讼立案的
    2023-06-22
    295人看过
  • 拆迁房屋补偿款有纠纷怎么办?如果遇到拆迁纠纷有补偿吗?
    一、拆迁房屋补偿款有纠纷怎么办?拆迁房屋补偿款有纠纷可以提出行政裁决申请,要求当地人民政府对此进行处理。1、对于拆迁决定或者拆迁补偿安置裁决不服提起的诉讼,在性质上属于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行政案件受理。2、对于当事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后,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裁决。3、当事人之间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一方不履行协议或者履行协议不适当的,当事人依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4、对于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未经行政裁决,而强行将被拆迁人的房屋拆除的,当事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二、拆迁安置合同的补偿纠纷处理是什么?由于拆迁人占比例较多的是房地产开发公司,这些部门的性质,决定其必须追求最大利润,因此,实践中这些部门
    2023-11-21
    340人看过
  • 怎样应对房屋拆迁纠纷官司
    一、怎样应对房屋拆迁纠纷官司拆迁纠纷打官司需要当事人携带身份证、起诉状、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征收决定、征收补偿方案等材料向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立案;法院通知双方受理案件;当事人备好证据资料;法院送达开庭公告并在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双方开庭时间;开庭当日当事人带齐资料到庭辩论质证。二、向法院提起诉讼流程是怎么样的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
    2024-01-24
    347人看过
  • 公房拆迁产权纠纷怎么补偿
    一、公房拆迁产权纠纷怎么补偿关于拆迁房屋所涉及的所有权争议问题,应首先尊重相关当事人的意愿,采取谦让与和平的方式进行自行协商解决。若在设定的拆迁通告期限内,有关冲突仍未能合理决断,则拆迁方有权利提出具体的拆迁补偿规划,并须提交至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经其审慎评估并批准通过后方能予以实行。在此过程中,拆迁方必须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办理相关证据的保全公证以及拆迁补偿金人民币和住房改善费用的提存公证事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二、房租产权纠纷起诉费关于房地产领域的诉讼纠纷,可归类为涉及财产权益的范畴,在
    2024-03-12
    451人看过
  • 拆迁补偿纠纷应该通过什么方式解决
    拆迁补偿纠纷应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当事人可以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予以解决,裁决后当事人不满意的可以向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农村土地纠纷问题找谁农村土地纠纷主要包括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这其中土地使用权或者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又最为常见。一般农村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当事人如果协商解决不成,是可以向村民委员会、乡或镇人民政府等寻求调解、解决的。如果整个过程中当事人不愿意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还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如果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是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2023-06-22
    270人看过
  • 房屋拆迁补偿款外的补偿费应该怎样处理?
    什么是其他补偿款?其他补偿款是指拆迁公有居住和非居住房屋时,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之规定,以及上海有关拆迁单位的实际操作,被拆迁人除了得到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款外,拆迁公有居住房屋的,被拆迁人还可以得到搬家补偿费、设备迁移费、临时安家补助费、搬迁奖励费以及一次性补偿费。拆迁公有非居住房屋的,被拆迁人还可以获得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损失补偿等。上述费用中,搬家补偿费、设备迁移费、临时安家补助费,应归确因拆迁而搬家、设备迁移和临时过渡的承租人、同住人等。奖励费和一次性补偿费,一般应当由拆迁时在被拆迁房屋内实际居住的人之间予以分割。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应归设备所有人。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归遭受实际损失的经营人。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费有什
    2023-07-02
    479人看过
  • 建地铁拆迁,房屋补偿不合理应该怎么做
    建地铁拆迁房屋,补偿不合理,被拆迁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利益。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
    2023-08-05
    145人看过
  • 拆迁纠纷会查封拆迁补偿房子吗?
    一、拆迁纠纷会查封拆迁补偿房子吗?拆迁纠纷会查封拆迁补偿的房屋。拆迁纠纷法院不能冻结房产,法院可以查封房产,但不是冻结房产。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发生拆迁房屋纠纷时,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从而要求人民法院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在这过程中,人民法院不能冻结房产,但是在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程序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对于案涉房产采取查封措施,查封与冻结措施是不一样的。法院查封房产的情形如下:(1)恶意转移或者变卖房产;(2)诉前保全;(3)执行案件时,暂时没有履行能力或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二、法院查封房产的流程是什么样的依照现行相关法律的规定,一般是在提起财产保全或者强制执行的程序时,人民法院将有可能会对房产查封。手续如下:(1)法院会向国土房产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以及附带的法律文书;(2)办案人员向国土房产部门出示法院工作证,并根据下列的不同情形办理查封手续:A、被查封的标的物已经核发
    2023-06-15
    389人看过
  • 应该怎样写拆迁补偿诉讼状
    一、应该怎样写拆迁补偿诉讼状?居中写标题,结尾载明起诉人的亲笔签名,起诉日期和受诉法院的名称,诉讼状正文需要载明以下内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二、拆迁补偿纠纷向法院起诉需准备哪些材料?(一)原告的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诉行政行为或者不作为存在的材料;(三)原告与被诉行政行为具有利害关系的材料;(四)人民法院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三、拆迁补偿纠纷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1、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2、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
    2024-01-31
    248人看过
  • 被拆迁人应该怎样选择拆迁补偿标准
    被拆迁房屋和补偿房屋的面积以建筑面积计算。补偿方式可以采用房屋补偿和货币补偿两种。由被拆迁人选择拆迁补偿方式。选择实行房屋补偿的,可根据城市规划的建设工程的性质,实行就地或者异地补偿。拆迁住宅房屋,拆迁区域用于住宅房屋建设、被拆迁人要求实行就地房屋补偿且按照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能够满足被拆迁人补偿房屋要求的,拆迁人应当实行就地房屋补偿。补偿依据商品房价新条例规定,拆迁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按照就地房屋补偿的计算方法,被拆迁房屋面积与住房改善面积之和将按照拆迁区域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结算拆迁补偿金;被拆迁面积与住房改善面积之和不足45平方米的部分,以拆迁区域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的50%%结算(但不得低于同期经济适用房价格),计入拆迁补偿金。拆迁区域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以房屋拆迁公告发布之日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在现实生活当中,房屋面临拆迁的,那么肯定是需要确定一下拆迁补偿标准。所以需要将房
    2024-01-09
    230人看过
  • 应该怎么样启动拆迁纠纷的再审?
    (一)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提出。1、期间。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2、管辖法院。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3、提交的材料。(1)再审申请书;(2)申请再审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3)申请再审的生效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生效裁判系二审、再审裁判的,应同时提交一审、二审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4)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5)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6)材料清单一式两份;(7)送达地址确认书。(二)再审申请的受理。(三)再审申请的审查。1、审查期限。2、审查方式。(四)法院做出决定。1、决定再审。在审查期限内,人民法院根据审查结果,决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再审的,应立案并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该裁定由院长署名,加盖人民法
    2024-01-13
    170人看过
  • 房屋拆迁怎样处理拆迁纠纷
    一、房屋拆迁怎样处理拆迁纠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1、行政裁决对拆迁人与被拆迁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的内容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2、行政或司法强制(一)行政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行政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拆迁管理部门提请公安部门强制拆迁。(二)司法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
    2023-04-19
    319人看过
  • 房子拆迁该怎样进行补偿
    一、房子拆迁该怎样进行补偿拆迁补偿常见方案如下:1.货币补偿:以原房产市值为准,给予现金。2.房屋置换:视情况予等值或更高价值新房(现/期)。3.土地补偿:若涉及土地征用,需补偿土地使用权。4.搬迁补助及临时安置:补偿搬迁费及找新居期间的住宿费。5.其他补偿:如装修补偿、经营损失补偿、搬迁奖励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
    2024-05-11
    21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拆迁补偿纠纷怎么办房屋拆迁补偿案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26
      如果与拆迁公司达不成拆迁补偿协议,拆迁公司有权在提供周转房、证据保全的前提下,申请强制拆迁。达不成协议,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申请房产仲裁机关仲裁。在协议搬迁中,由于拆迁产生的个人财产损失(指在这混乱的情况下产生的偷盗等情况)如果由证据是因为拆迁公司的原因,应该予以赔偿。种种问题的解决只有三个途径:与开发公司协商提高补偿标准;向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协调;法院起诉;
    • 老人拆迁安置房屋拆迁补偿遇到拆迁安置补偿纠纷案例中应该怎么处理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28
      老人今年86周岁高龄,是xx和前妻是一个单位的,2000单位分房子,他们买下了。至今还没有拿到房产证!单位理由是:要想拿到房产证必须教出另外一处公房!那套公房53平米,当时家里人多困难找到单位领导同意给入住的,然后每月扣工资。这几年也没有再扣工资了,就这么住着。老人在2005年与妻离婚了,经过法院调解离婚的,房子暂不分割。前妻在2008年去世了,房子有女儿居住,因女儿不孝,霸占房子,两次把父亲拒之
    • 怎样应对房屋拆迁纠纷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15
      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怎样应对房屋拆迁纠纷: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约定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合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应当通过司法、仲裁途径来解决。如果拆迁当事人之间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拆迁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如采取仲裁方式,拆迁当事人必须自愿达成仲裁协议。仲裁协议包括房屋拆
    • 房子拆迁在即,面临房屋拆迁补偿款分配纠纷,该怎样处理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2-14
      关于房屋拆迁补偿款分配纠纷时这么规定的,家庭内部对安置补偿有约定的,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般应予以遵从。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则应根据三项原则进行分配一是一人一份,均等分割。
    • 产权有纠纷的房屋应该怎样拆迁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6-27
      拆迁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管的房屋,拆迁人应当与代管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当公证。被拆迁房屋应当依法办理证据保全。 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由拆迁人会同代管人拟定。方案包括拟拆迁的产权不明确房屋的基本情况、评估价格、补偿方式以及对承租人如何安置等。 之后,拆迁人到市国土房管部门申请办理安置方案核准。根据昨日公布的办法,需交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房地产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