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来的东西拥有所有权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3 15:33:31 93 人看过

没有借来的东西,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如果有恶意占用借来的东西的意图,就涉嫌构成侵占罪。

侵占罪处罚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侵占罪起点数额

侵占罪的起点数额是指构成侵占罪所需行为对象的最低价值,它是侵占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由违法向犯罪过渡的分界点。依刑法第270条的规定,侵占罪需侵占数额较大的财物方可构成,那么如何确定数额较大的起点呢?有人认为,数额较大应参照盗窃罪的起点数额为宜,有人认为起点数额可以参照贪污罪。

司法解释标准1万,部分地方立案标准5千。

由于财物的价值随耗损、市场波动而变化,那么如何确定行为对象的价值?价值的计算方式主要有二:

一为重置价值,即在市场上购买同质同量财物所需的货币量;

二为折旧价值,即按一定的折旧率计算得出的财物价值。原则上应依行为人拒不退还、拒不交出之时的重置价值确定行为对象价值。

侵占罪立案标准

侵占罪(刑法第270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一、占有他人遗忘物构成犯罪吗

占有他人遗忘物数额达到5000元以上且拒不退还的构成犯罪,构成侵占罪。

一、侵占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二、侵占罪量刑标准:

1、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上述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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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8日 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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