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考,治安处罚不算有前科,只有受到过刑事处罚的人才属于有犯罪前科。只要是从事保安工作的人员,在考取保安证时,要参加所在单位的统一报名,并在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参加考试的就能获得资格证书。
一、保安证有什么作用
保安员证的作用:持有者可以从事保安行业,是从事保安行业的资质证明。保安员证的报考条件是:1、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文明素养;2、具备初中以上学历;3、经过严格培训,掌握一定防卫和擒拿技能。保安员证是人员从事安保相关工作时需要具备的资格证明。
保安员证有两大类具体如下:
1、公安部颁发的保安员上岗证;
2、人社部颁发的保安员职业资格证。
中国保安业的传统业务范围主要有门卫、护卫、巡逻、营业性文体活动的保安服务、押运、道路交通协管、特殊安保服务、保安器材营销、保安咨询、承接安防工程和建立保安系统、社会保安服务等。目前,保安已经向物业小区、中小学、大型活动守卫、停车场看护、海上保安业等新业务领域扩展,保安业也逐渐参与到网吧等特种行业单位、剧毒等危险品领域、企业事业单位、中小学、大型活动保安、停车场管理、海防等行业扩展,并逐步向网吧等行业延伸,并扩大服务范围。
二、治安管理处罚法算前科吗
治安管理处罚法不算是前科。受过治安处罚不算有前科行为。有前科或者说是有案底一般指刑事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记录,治安处罚不属于这个范畴。被公安局拘留会留下违法记录,但不是犯罪记录。违法记录非司法机关是不可以查询的,一般不会影响当事人今后生活。犯罪记录就会影响当事人今后的入学招工。
三、司法局能查到有前科吗?
能查到,司法局能查到有前科,注意犯罪记录只有在判决后才有。司法局是司法行政机关,司法局一般职能由区县级司法局实现,各级司法局隶属于上级司法行政机构,各区县司法局由设有区县的市级司法局垂直管辖,受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
-
治安纠纷一定是打架斗殴吗?
152人看过
-
打架斗殴怎么处理,打架斗殴处罚规定
383人看过
-
治安打架斗殴会是网逃吗
195人看过
-
打架斗殴的派出所要治安罚款吗?
477人看过
-
打架斗殴保险不理赔吗
389人看过
-
打架斗殴报警后一定能销案吗
306人看过
-
打架斗殴被拘留了,打架斗殴被拘留保释吗?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22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没有保释的概念,只有“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可以暂缓执行。”如果被处罚人有伤不宜羁押的,拘留所可以通知作出处罚的单位带回另行处理,或者提前解除
-
打架斗殴公安会扣车吗?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12打架斗殴所开的车辆,公安能扣留。《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二条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但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持有人拒绝交出应当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的,公安机关可以强制查封、扣押。第二百二十三条在侦查过程中需要扣押财物、文件的,应当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制作扣押决定书;在现场勘查或者搜查中需要扣押财物、
-
打架斗殴一方被抓到,一定要坐牢吗?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15打架斗殴如果构成刑事犯罪的话,是需要坐牢的。那么打架斗殴一般可能常见涉嫌的罪名主要有以下两种: 第一种,是聚众斗殴罪,根据刑法第292条的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与的,应当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第一点,多次聚众斗殴的; 第二点,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第三点,在公共场所或者交
-
打架斗殴伤人会保释吗青海在线咨询 2021-10-14一、我国没有保释制度,一般所说的“保释”指的是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规定了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因为涉嫌犯罪被拘留的,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所以,只要打架拘留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就可以取保候审。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条件如下: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
-
打架斗殴有作证义务吗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11打架斗殴违法,知道事实情况的都有作证义务。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