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5月1日起,每套商品房都将拥有自己的“价格标签”,一房一价。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通知》,对商品房销售中存在的标价混乱、信息不透明、价格欺诈行为说“不”,要求商家要公开商品房的价格、相关收费以及影响商品房价格的其他因素。
发改委现在下发这个通知,应该说意义重大。这是通过打破商品房买卖中的“信息不对称”,向市场发出了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与监管并未放松的信号。
《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下称《规定》)要求“一房一价”,这将使房地产商无法再以不透明的“均价”、“起价”为噱头,通过排号、发放VIP卡等模式收回预期的部分资金,然后捂盘惜售,随行就市。以前,一座楼盘开盘前,有多少套房,卖出了多少套购房者一概不知,全听售楼小姐凭嘴说说。开发商往往故意屏蔽信息,制造房源稀缺和热销的假象。宣称售罄的楼盘过段时间又开始热卖,但那房价就涨得“离谱”了。开发商“涨价的自由”让消费者深受其苦,却常常只能无奈地选择“忍受宰割”。如果“一房一价”政策得到落实,无疑会堵死开发商囤房调价、擅自涨价的“猫腻”。
《规定》要求开发商公开相关收费,以及影响商品房价格的其他因素的信息。《规定》的第10条分5个方面详细列举了与商品房价格密切相关的内容,比如土地性质、使用年限、容积率、楼盘建筑结构、车位配比率等等。第11条分3个方面规定了需公示的收费内容,比如各种代办费、物业收费、相关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等等。这些内容的公开,将有望改变商品房买卖中“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一系列问题,尤其是商品房买卖中的欺诈行为。
如何落实商品房“明码标价”政策?两个关键的问题还须明确。一是对商品房“明码标价”如何监管?二是对违法企业的违法行为如何惩罚?如果不能落实监管和惩处措施,恐怕“一房一价”政策并不能像公众期待的那样,给上涨的房价套上又一副“笼头”。
在监管上,发改委下发的规定中指明,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是“管理机关”,可对商品房经营者的政策执行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但问题是,这些年发展起来的大大小小的房地产企业数量不菲,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得过来吗?建议在行政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强化对“房企申请预售许可证填报房价”环节的监督及跟踪,对房企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则主要依据群众监督举报的线索进行监督管理。
对违法企业如何惩罚?《规定》中指出,可由相关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除此之外没有更为细致的说明。事实上,落实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的政策中,惩处条例才是关键。因此,这项政策能否见实效,还要看各级政府的监督惩处力度。对这项政策执行力的督查,恐怕也要在此处“做足文章”,方能见实效、见长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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