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2 18:21:33 179 人看过

一、劳动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是一个意思

劳动鉴定,又称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以及患病后,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确定劳动者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它是给予受伤害职工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也是工伤保险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二、鉴定程序:

劳动能力鉴定程序有以下步骤:

1、提出申请凡因工、因病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书面形式向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企业不提出申请的,职工及其亲属可以申请,劳动鉴定委员会不得拒绝。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所提交的材料不因申请主体不同而有所区别。

应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工伤诊断证明,以及医院记载的有关负伤职工的病情、病志、治疗情况等资料(包括有关的放射材料)。

2、进行审查:

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劳动鉴定的日常工作。劳动鉴定办公室工作人员接到劳动鉴定申报后,应对下列事项进行审查:

(1)申请的事项是否属于劳动鉴定的内容;

(2)申请的劳动鉴定是否属于本鉴定委员会受理;

(3)申请书及有关材料是否齐备并符合要求;

对申请书不明确,有关材料不齐备的,应指导申请人予以补充。

3、鉴定程序:

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经审查决定受理的申请,可以根据鉴定情况,选择以下程序:

(1)将申请书及报送材料分类、分科整理、登记;

(2)通知用人单位和被鉴定人有关鉴定事宜。(如:鉴定的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并组织协调鉴定工作;

(3)指定劳动鉴定医院、聘用劳动鉴定专家组成技术鉴定组;

(4)劳动鉴定医院指定合格的医生根据被鉴定人受伤的部位或病情进行检查,写出诊断报告;鉴定专家组对被鉴定人及材料进行技术鉴定并写出鉴定意见;

(5)劳动鉴定委员会依据国家标准、劳动法规及鉴定意见作出鉴定结论。

4、鉴定回避:

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及劳动鉴定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及被鉴定人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其回避:

(1)是用人单位法定代表或主要负责人、被鉴定人的近亲属;

(2)与被鉴定人及用人单位有利害关系的;

(3)与被鉴定人及用人单位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作出鉴定结论的。

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的回避由劳动鉴定委员会主任决定;劳动鉴定专家的回避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决定。

劳动鉴定委员会主任及办公室负责人对回避申请应七日内作出决定,并以口头或书面方式通知用人单位和被鉴定人。

5、鉴定结论(1)劳动鉴定委员会依据国家标准、劳动法规及鉴定意见作出鉴定结论。

(2)用人单位或被鉴定人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查;对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复查鉴定的最终结论由省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0: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能力鉴定相关文章
  • 司法鉴定工伤和劳动鉴定工伤有啥区别
    一、司法鉴定工伤和劳动鉴定工伤有啥区别司法鉴定工伤和劳动鉴定工伤的区别:第一是鉴定的的机构不同。司法鉴定一般由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的。而工伤残鉴定由所在地区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的。第二是鉴定所采用的伤残鉴定标准也是不一样的。司法鉴定采用:《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而工伤伤残鉴定采用:《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二、工伤鉴定要多久工伤鉴定一般要60日。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三、员工在上下班的途中自己摔倒受伤算工伤吗
    2023-06-19
    273人看过
  • 劳动能力鉴定中伤残评定与伤情鉴定的相关性及区别
    一、劳动能力鉴定、伤残评定和伤情鉴定的联系:1、都需要由具有相应资格的专业人员进行;2、都必须依据一定的标准进行;3、作为案件中的证据之一,评定结论和鉴定结论的法律地位相等。二、区别:1、确定的时间不同;2、提出鉴定的时间和机关不同等。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鉴定有什么区别(一)申请部门不同根据新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工伤认定应当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起申请;而劳动能力鉴定则是该向当地劳动保障、人事、卫生行政部门和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所组成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起申请。(二)审查程序不同在发生工伤后,所在单位应当在事故伤害后30天内提出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认定工伤时会根据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医疗工伤诊断书、企业工伤报告等资料,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而劳动能力鉴定行为则是在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以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请相关专家组成专
    2023-07-14
    130人看过
  • 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的定义和作用
    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是指负责组织鉴定工伤职工伤残程度的专门机构,被称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劳动能力评估委员会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代表组成。承担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日常工作的机构,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包括哪些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是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为两级: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是第一级的鉴定结论,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是最终的鉴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组成,由本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人事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的代表组成。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将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和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的专家列入专家库中,作为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的备
    2023-07-05
    390人看过
  • 解读劳动能力鉴定的定义和意义。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者非因工负伤后,或者患有重大疾病后,按照国家对劳动力的鉴定标准,运用医学科学技术方法和手段,对劳动者身体的残疾程度、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进行的综合评价。劳动能力鉴定是职工获得工伤职工保险待遇的前提,也是国家对工伤保险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要求,一般职工可以在进行工伤认定后,进行劳动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1、申请人: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及其直系亲属。2、申请时间:在伤情相对稳定后。3、申请原因:存在残疾、影响劳动劳动能力的。4、鉴定单位: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5、鉴定范围:(1)劳动功能障碍:
    2023-07-01
    347人看过
  • 劳动能力鉴定的再评价
    劳动能力鉴定
    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复审:(一)享受伤残津贴和护理费用的人员,在上一次评估一年后,当伤情发生变化时,可提出劳动能力复审和评估;经办机构还可以建议每两年安排一次重新评估,以便根据残疾的变化调整治疗(II)如果被评估人或用人单位对劳动能力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有疑问或不满意,可在收到评估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劳动能力评估机构申请重新评估。省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三)伤残等级重新鉴定后,除一次性补助外的其他福利相应调整
    2023-05-07
    480人看过
  • 劳动能力鉴定、伤残鉴定:如何区分与评估
    1、确定的时间不同。伤情鉴定在伤情发生后即应进行,而伤残评定则应在治疗终结后进行,这是因为两者的评价基础不一样。2、提出鉴定的时间和机关不同。劳动能力鉴定由劳动者或家属或单位向劳动部门提出;伤情鉴定一般由公安机关提出;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一般由公安机关或由当事人向法院或向第三方有资质的机构提出鉴定申请。3、目的不同。伤残评定主要在于评判治疗终结后的伤残程度,而伤情鉴定在于确定损伤本身的严重程度。4、使用目的不同。劳动能力鉴定目的是获取相应的工伤待遇;伤残评定结论多用来确定民事赔偿或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责任。5、等级划分不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职工伤残后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和依赖护理的程度作出的判别和评定。一共有十个级别;伤残评定根据对工作、生活和社会活动影响的程度划分为I级(1级)至X级(10级)。劳动能力伤残鉴定分几级劳动能力伤残鉴定分为十级,其中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
    2023-07-18
    187人看过
  •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收费吗(最新的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近日,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发布关于重新明确我省劳动能力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对我省劳动能力鉴定收费标准予以重新明确。在收费标准上,职工因工伤残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每人次600元;职工非因工致残或因病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申请鉴定的,每人次400元;争议案件申请再次鉴定的,每人次1200元。鉴定费用由申请人按照规定的标准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缴纳。参加工伤保险的,其费用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销;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以及非因工致残或因病和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由职工所在单位支付。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所在用人单位申请再次鉴定的,由申请方预交鉴定费,再次鉴定结论与初次鉴定结论一致的,或者再次鉴定结论认为丧失劳动能力的原因与工伤无因果关系的,鉴定费用由申请方承担;再次鉴定结论与初次鉴定结论不一致的,鉴定费用由其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鉴定费用由劳动能力鉴定
    2023-06-04
    313人看过
  • 如何鉴定劳动和劳务关系,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
    一、如何鉴定劳动和劳务关系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通过劳务合同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该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和其它形式。建立和存在劳务关系的当事人之间是否签订书面劳务合同,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二、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1、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而劳务关系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劳动关系的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劳务关系的主体是平等主体,可能是两个平等主体,也
    2023-06-17
    136人看过
  • 劳动能力鉴定书丢失补办劳动能力鉴定书怎么补办
    劳动能力鉴定程序有以下步骤:1、用人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书面形式向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企业不提出申请的,职工及其亲属可以申请,劳动鉴定委员会不得拒绝。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提交的材料因申请人不同而不同。应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明)、工伤诊断证明、医院记载的负伤职工病情、病志、治疗等材料(包括相关放射性材料)。2、审查: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劳动鉴定的日常工作。劳动鉴定办公室工作人员接到劳动鉴定申报后,应当审查以下事项:(1)申请事项是否属于劳动鉴定内容;(2)申请的劳动鉴定是否由本鉴定委员会受理;(3)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是否齐全并符合要求;申请不明确,相关材料不全的,应当指导申请人补充。3、鉴定程序: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经审查决定受理的申请,可根据鉴定情况选择以下程序:(1)对申请书和提交材料进行分类、分科整理和登记
    2023-08-08
    452人看过
  • 什么是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劳动能力鉴定两级终局制
    什么是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是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其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残情发生变化,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复查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国家标准对其进行鉴定,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如何理解劳动能力鉴定两级终局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对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在劳动能力鉴定中设立两级鉴定的形式,主要是给申请人提供再次鉴定的救济渠道。因为在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中有可能会出现鉴定的有失公允或者申请人主观认为鉴定的结论不客观公正的情况,给申请人提供再次鉴定的机会,不仅体现了劳动能力鉴定从程序上的科学性,也体现了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公正性。
    2023-08-17
    227人看过
  •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什么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一、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什么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1、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并且出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载明: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作出鉴定的依据等内容。2、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二、劳动能力鉴定的作用是什么1、一方面劳动能力鉴定是由政府提供的统一平台上得出的第三方较为公平的结论;也是批准因工、因病和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退休、退职的科学依据。2、另一方面,劳动能力鉴定所提供的正确结论也是合理调换因工受伤、造成劳动能力不同程度损害的劳动者工作岗位和恢复工作的科学依据。劳动者因工负伤,劳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会有三种后果:(1)一是使劳动者可能永远不能再从事任何工作;(2)二是使劳动者不能再从事原本适合他的正常工作岗位或职业;(3)三是使劳动者本人恢复适合他的工作岗位或职业。(4)到底会导致哪种后果,要依劳
    2023-06-16
    208人看过
  • 想进行职业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与职业病鉴定的区别是哪些?
    劳动能力鉴定和伤残鉴定不一样,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与职业病鉴定两者区别主要在于:1、确定的时间不同。伤情鉴定在伤情发生后即应进行,而伤残评定则应在治疗终结后进行,这是因为两者的评价基础不一样。2、提出鉴定的时间和机关不同。劳动能力鉴定由劳动者或家属或单位向劳动部门提出;伤情鉴定一般由公安机关提出;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一般由公安机关或由当事人向法院或向第三方有资质的机构提出鉴定申请。3、目的不同。伤残评定主要在于评判治疗终结后的伤残程度,即对受害人工作、生活、社交能力的影响程度,伤残鉴定的等级直接影响到鉴定的结果。而伤情鉴定在于确定损伤本身的严重程度。鉴于其目的不同,因此,反映在损伤程度和伤残程度的评定上是有一定区别的,也就是说,可以被鉴定为重伤的不一定构成伤残。因为有些损伤本身可能很严重,但经过治疗后可能痊愈而不影响功能。4、标准依据不同。劳动能力鉴定除了用于工伤的《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
    2023-03-02
    70人看过
  • 劳动能力鉴定与残疾等级规定有什么区别
    劳动能力评价与伤残等级评价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劳动能力评价是伤残等级评价的基础。就程序而言,首先要确定残疾,然后评估残疾。就范围而言,劳动能力鉴定的范围较大,即除工伤(包括职业病)鉴定外,还包括因疾病或非因工负伤造成的暂时或永久性劳动能力丧失的鉴定。其主要功能是从医学角度评估工人的临时或永久性劳动能力损失。残疾等级鉴定相对更专业、更严格。其功能是识别工伤和职业病员工的永久性劳动能力损失。他们的工作程序和歧视基础也不同。但是,对于明显的工伤(包括职业病)病例,残疾等级鉴定可与劳动能力鉴定同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也称劳动鉴定,指在生产和工作中,由于各种原因,劳动能力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导致部分、大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时,由有关部门进行的医学鉴定和评价。一般情况下,中国劳动能力鉴定只负责工伤或疾病引起的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也称工伤伤残等级,根据劳动能力鉴定技术小组的意见,受伤员工丧失劳动能力,需
    2023-05-07
    117人看过
  • 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按什么程序组织鉴定劳动能力?什么情况下应当进行劳动能力的复鉴?
    (一)对受理材料进行分类、登记;(二)根据需要从专家库中以随机抽取方式约请相关医学专家;(三)确定鉴定时间和鉴定医院;(四)通知相关医学专家和被鉴定人到场;(五)由三名以上医学专家依据国家鉴定标准和被鉴定人伤病情况通过临床检查诊断提出各自诊断意见,必要时需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进行诊断,也可聘请外地专家进行诊断,然后填写《工伤、职业病鉴定表》或《劳动能力鉴定表》;(六)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根据专家作出的诊断意见,确定并填写《工伤、职业病伤残程度鉴定结论表》《伤残证书》或《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表》;(七)加盖专用印章,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用人单位、被鉴定人和基金经办机构,同时通知当事人15日内有申请重新鉴定的权利;(八)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自受理申请后,一般应于三十日内完成鉴定,个别案例不得超过六十日。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劳动能力的复鉴:(一)享受伤残津贴和护理费的人员距前次鉴定一年以后,伤情变化时,可提
    2023-06-04
    61人看过
换一批
#工伤鉴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能力鉴定是通过对一个人从事体力工作的能力的鉴定,确定其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劳动能力的丧失可分为: (1)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这种人虽然因伤、病导致身体衰弱、器官功能障碍或肢体残废,但仍能从事一些轻微或力所能及的工作。 (2) 完全丧失... 更多>

    #劳动能力鉴定
    相关咨询
    •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区别是什么?工伤和劳动能力鉴定有何区别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07
      工伤认定意思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对职工受伤进行工伤认定,就是认定这个伤是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就是收到工伤,造成伤残的,鉴定伤残程度,来评定伤残等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
    • 劳动能力鉴定伤残评定和伤情鉴定的联系和区别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2-17
      一、劳动能力鉴定、伤残评定和伤情鉴定的联系: 1、都需要由具有相应资格的专业人员进行。 2、都必须依据一定的标准进行。 3、很多情况下,特别是在受害人重伤的情况下,往往同时会出现受害人残疾,两者经常同时出现。 4、作为案件中的证据之一,评定结论和鉴定结论的法律地位相等。 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评定和伤情鉴定的区别: 1、确定的时间不同。伤情鉴定在伤情发生后即应进行,而伤残评定则应在治疗终结后进行,
    • 工伤鉴定就是劳动能力鉴定吗,工伤鉴定是否需要鉴定劳动能力的鉴定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1-25
      1.工伤鉴定就是劳动能力鉴定,两者没有区别。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2.工伤职工需要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如果体内有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的,需拆除后才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除非医生书面证明体内的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不需要拆除,一直留着体内的情况以外)。3.根据《工伤职工
    • 劳动能力鉴定和伤残等级规定区别在哪儿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29
      劳动能力鉴定它是给予受伤害职工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也是工伤保险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劳动能力鉴定与伤残等级鉴定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从性质上来说,劳动能力鉴定是伤残等级鉴定的基础。 从程序上来说,是先鉴定后评残。从范围来说,劳动能力鉴定范围更大一些,即除对工伤(含职业病)进行鉴定外,还包括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导致的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其主要职能是从医务方面对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
    • 劳动能力鉴定复鉴的情形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03
      下列情况应进行复鉴: (一)享受伤残津贴和护理费的人员距前次鉴定一年以后,伤情变化时,可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经办机构也可每两年提出安排复鉴一次,以便随伤残情况变化调整待遇; (二)被鉴定人或用人单位对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有疑义或不服的,可在接到鉴定结论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复鉴。省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三)伤残等级重新评定后除一次性补助以外其他待遇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