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工伤鉴定委员会是否可以进行工伤鉴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8 16:03:59 450 人看过

一、聊城工伤鉴定委员会是否可以进行工伤鉴定?

是可以的。

伤残鉴定在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安排鉴定时间和地点,一般在市政服务中心是否服务窗口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第二十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二、相关流程

申报材料:

1、个人申请或事情经过;

2、填写《工伤认定申请书》一份并提供受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的原始病历(或出院小结)和初次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检查报告单的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证明要加盖医疗机构的病情证明专用章;

5、两名以上目击者的书面证明材料,证明须详细写明证人的基本情况(含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联系方法、工作单位及与受伤人的关系)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等,签名并按手印,附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受伤职工的劳动合同文本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7、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8、受到其他伤害的应提交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正式证明文书原件及复印件,如交通事故需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赔偿调解书及居住证明等,死亡的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9、社会保险保障号。

10、《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材料

法律依据:

1、《社会保险法》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第二十五: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3、《工伤认定办法》(人社部令第8号)第二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按照本办法执行;

4、《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257号)第十三条:受伤职工所在单位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5、《襄樊市工伤保险实施细则》(襄樊政发24号)第三条: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市工伤保险工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2日 21: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直系亲属相关文章
  • 我可以在没有工伤鉴定的情况下进行工伤鉴定吗
    1、是否可以在不进行工伤鉴定的情况下进行工伤鉴定?否,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3条的规定,申请工伤鉴定必须提供工伤鉴定决定。因此,如果没有工伤鉴定决定,就无法进行工伤鉴定可以评估残疾,而不将其确定为工伤,一人因未经许可的企业发生事故受伤,另一人未满16岁(童工)。如果您想获得工伤赔偿,必须首先将其确定为工伤。程序是:工伤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赔偿司法鉴定也可以索赔,但对于相同的伤害,根据人身伤害标准进行的评估水平通常低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3条规定的工伤评估标准进行的评估水平,受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应向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书和职工工伤医疗相关资料。工伤与公共伤害的区别在于受试者及其关系不同。工伤发生在劳动关系中,即雇主和工人之间。公共伤害发生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国家机关、机构和社会组织与其工作人员之间。这种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具有行政属性确定待遇的依
    2023-05-07
    138人看过
  • 是否可以对同一工伤进行第二次鉴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6条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满意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可以自收到评估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评估委员会申请重新评估,如果受伤员工或其近亲属、其所在单位或机构自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之日起一年后认为残疾发生变化,可申请劳动能力复审和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受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者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满意的,可以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市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一般来说,当事人及其家属对工伤鉴定不满意的,可以申请二次工伤鉴定。可以说,二次工伤鉴定的条件是有人对以前的工伤鉴定结果不满意再次申请工伤鉴定应提交以下材料:1.书面申请。包括:申请复评的事实和理由、伤害处理、初评和申请时间(单位申请加盖公章,受伤员工的申请应由其本人签字)(再鉴定)申请表(从附件下载)一份
    2023-05-07
    109人看过
  • 工伤鉴定是否可以在骨折痊愈后进行?
    骨折后可以做工伤鉴定。1、职工发生工伤,治疗后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2、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3、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相关信息。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骨折工伤鉴定标准五级,脊柱骨折后遗30以上侧弯或后凸畸形,伴严重根性神经痛(以电生理检查为依据);六级,脊柱骨折后遗小于30畸形伴根性神经病(神经电生理检查不正常);下肢骨折成角畸形>15,并有肢体短缩4cm以上;双侧颧骨并颧弓骨折,伴有开口困难以上及颜面部畸形经手术复位者;双侧下颌骨髁状突颈部骨折,伴有开口困难以上及咬合关系改变,经手术治疗者;七级,骨盆骨折后遗产道狭窄(未育者);骨盆骨折严重移位,症状明显者;一侧颧骨并颧弓骨折;一侧下颌骨髁状突颈部骨折;双侧颧骨并颧弓骨折,无功能障碍者;
    2023-07-10
    388人看过
  • 工伤员工鉴定是否开除
    一、工伤员工鉴定是否开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员工鉴定期间是不能被开除的,如果员工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二、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况有哪些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存在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情形的,不能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
    2023-06-14
    101人看过
  • 处于康复期间是否可以进行工伤鉴定
    劳动者处于康复期间的,可以申请进行工伤鉴定。单位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的三十日内申请,而单位不申请的,劳动者一方可在一年内及时申报。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还可以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处于康复期间是否可以进行工伤鉴定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
    2022-06-26
    451人看过
  • 试用期可以进行工伤鉴定吗?
    工伤认定是不区分试用期和非试用期的,只要您们是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并因为工做的原因引起的受伤事故都有权利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申请需要劳动关系证明、诊断证明、身份证、考勤记录等相应的资料,您们应该在受伤后一个月内提出申请,否则超过一个月的医疗费用不能享受报销待遇。另外建议您们尽快要求单位为您们办理该申请,如产生争议可以到当地社保分局监察股寻求协助。工伤的相关知识:工伤类型1、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主要有以下类型: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里,要理解和把握事故的本质是意外的损失或灾祸,有渐进性(比如慢性中毒、血吸虫感染等)和突发性(比如工架垮塌、高空坠物伤及等)两种,不可拘泥于突发性一种情况。1.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1.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2023-04-26
    497人看过
  • 云浮市工伤鉴定委员会的鉴定标准是什么
    下面为大家解答云浮市工伤鉴定委员会: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一、鉴定内容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狭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劳动能力鉴定也称劳动鉴定,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因种种原因造成劳动能力不同程度的损害,致使劳动者在部分、大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有关部门在医学方面对其做出的鉴别和评定。通常情况下,我国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只负责因工伤或因病而导致的劳动能力鉴定问题。二、鉴定标
    2023-04-12
    180人看过
  • 临时工发生工伤可以进行鉴定吗
    临时工干几天活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按《劳动法》规定,没有正式工与临时工之分,都是劳动合同制职工,只有合同期限不同,享有平等的权利。只要是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无论工作时间长短,遭受事故伤害,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且无第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均应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统筹地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工伤意外保险国务院在2004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工伤意外保险条列》,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
    2023-05-01
    227人看过
  • 工伤鉴定x片花了是否会影响工伤鉴定
    伤者职工必须让医院为伤者职工出具证明材料,否则材料不符,可能被视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工伤保险待遇或者鉴定委员会不受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一级工伤鉴定标准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等更多内容。二、二级工伤鉴定标准二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三、三级工伤鉴定标准三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
    2023-04-28
    160人看过
  • 工伤认定流程详解受伤员工如何进行工伤鉴定
    一、工伤认定流程详解受伤员工如何进行工伤鉴定员工工伤鉴定程序:1.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2.认定为工伤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3.持鉴定结论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待遇,获得工伤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
    2023-11-22
    53人看过
  • 非工伤鉴定机构可以鉴定工伤吗?
    我们现在生活的社会中工作对于一个人来说非常重要,现在的社会有很多的工作,工作肯定也有危险和安全的区别。对于工作很多情况下都是因为在很多的工作都是按照自己的劳动来划分的危险的工作有好的收入,这个时候就难免有工伤的出现。那么非工伤鉴定机构可以鉴定工伤吗?必须认定为工伤,才能申请做工伤的伤残鉴定。无须认定为工伤就可以评残的,一个是在无照企业受到事故伤害,还有一个是未满16周岁(童工)。要想得到工伤赔偿,必须先认定为工伤。程序是: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赔偿。司法鉴定也可以索赔,但是同样的伤,按人身损害标准鉴定的等级一般要低于按工伤鉴定标准鉴定的等级。工伤认定工伤不同于其他人身伤害。工伤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经法定程序认定为工伤.因此,发生工伤后,依法进行工伤认定非常重要。需要强调的是,应当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2023-04-28
    481人看过
  •  工伤鉴定是否能够顺利进行?
    该段内容讲述了现行《工伤保险条例》及《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未对工伤伤残等级鉴定设定明确的时间规定,而工伤职工需要等伤情稳定后才能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对于体内有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的工伤职工,需拆除后才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除非医生书面证明体内的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不需要拆除,一直留着体内的情况以外。现行《工伤保险条例》及《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未对工伤伤残等级鉴定设定明确的时间规定。2、工伤职工需要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如果体内有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的,需拆除后才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除非医生书面证明体内的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不需要拆除,一直留着体内的情况以外)。 内 固 定 器 材 对 劳 动 能 力 鉴 定 有 影 响 吗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并缴纳工伤保险费。同时,该
    2023-09-02
    253人看过
  • 员工进行工伤鉴定要多少时间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做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做出结论期间,做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一般来说都是15天到60天左右,当然,不排除有时候工伤案情比较复杂,需要调查取证致使时间延长的可能!一、工伤鉴定的含义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二、工伤鉴定的流程1、材料受理: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对申报的材料一般当即进行审核受理登记,对报送材料不全或者情节不清的不予受理并告之补齐相应材料。其中,骨折内固定患者必须先拆除内固定;颅脑损伤患者有智商、记忆商减
    2023-06-28
    360人看过
  • 员工进行工伤鉴定费由谁承担?
    一、工伤鉴定费由谁承担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事故赔偿责任,当然应当包括承担工伤职工伤残鉴定的费用,初次伤残鉴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来承担,包括鉴定费、检查费、诊断费、鉴定人的差旅费等,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了工伤保险且足额缴纳保险费的,该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初次鉴定的申请是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提出的,鉴定费则由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在提起申请时预先垫付,日后在收取工伤待遇费用时一并向保险机构或者用人单位索取。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初级鉴定有异议而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起重新鉴定申请的,同样需要按照上述收费标准缴纳鉴定费。重新鉴定的鉴定费由申请人预先垫付,如果重新鉴定的结论与初级鉴定的结论一致的,鉴定费用则由申请人负担,重新鉴定申请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提出的,鉴定费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承担,而不再转嫁给用人单位。如果重新鉴定的结论与初级鉴定的结论不一致,鉴定费用则由作出初级
    2023-04-28
    253人看过
换一批
#血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直系亲属一般指的是两者之间存在直接的血缘联系的亲属,其中包含有配偶、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等等,如果养父母因为收养、或者抚养关系也能成为直系亲属的关系,例如收养人与收养的... 更多>

    #直系亲属
    相关咨询
    • 聊城工伤鉴定委员会如何确认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12
      伤残鉴定在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安排鉴定时间和地点,一般在市政服务中心是否服务窗口的。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
    •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工伤鉴定是怎么进行的?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10
      员工发生事故伤害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时,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当地劳动部门领取);(二)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包括门诊病历、急诊病历、住院病历复印件);劳动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书》,并通知单位、职工或者亲属。员工可以凭《工伤认定书》
    • 工伤的情况下是不是有鉴定委员会随机从鉴定委员会中进行鉴定的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2
      工伤的情况下不是,是有鉴定委员会随机从医疗专家库中抽取3到5名专家给出鉴定意见,然后由鉴定委员会综合专家意见给出鉴定结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
    • 工伤鉴定委员会还认定工伤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3-27
      工伤鉴定流程有三个步骤,分别是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职工应享有的待遇及救济途径。工伤认定申请既可由用人单位提出,也可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申请人不同,申请的先后顺序也不同。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遇有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才可以提出。但是
    • 聊城职工工伤鉴定有用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1-28
      1、是可以的。 2、伤残鉴定在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安排鉴定时间和地点,一般在市政服务中心是否服务窗口的。 3、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第二十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