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家企业自建了一幢办公大楼,项目竣工本是喜事一件,但却因为在土地使用权会计处理上存在争议,结果变成了一桩闹心事。
近日,某企业在房产税计算缴纳时与税务机关发生了争议。
据了解,该企业2009年建了一幢办公大楼,办公大楼竣工结算入账价值为1000万元。该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的规定,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应当分别进行处理。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该企业并未将土地使用权价值转入办公大楼的价值,认为房产税计税价值应为1000万元。
而税务机关则认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规定,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
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所以,房产原价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制度》来进行核算。
根据财政部下发的《企业会计制度》第四十七条规定:企业购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尚未开发或建造自用项目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并按本制度规定的期限分期摊销。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商品房时,应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开发成本;企业利用土地建造自用某项目时,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在建工程成本。《小企业会计制度》也规定,购入的土地使用权,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并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待该项土地开发时再将其账面价值转入相关在建工程。企业自建办公大楼,应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成本,待大楼竣工后转入房产原值。也就是说,房产税的计税基础应包括土地使用权的价值。
针对争议,企业财务负责人到税务师事务所进行了咨询。
经过分析,注册税务师认为,新会计准则也属于会计制度,实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土地使用权不用转入房产原值。
《会计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并公布。《会计法》第五十条规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本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06]18号)也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企业,不再执行现行准则、《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各项专业核算办法和问题解答。也就是说,新会计准则也是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除了上市公司外,其他企业可以选择使用《企业会计制度》或新会计准则。
从广义角度来讲,会计制度不仅包括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还包括会计法律法规。准则与制度两者区别在于规范的目标不同。会计准则规范的目标主要是解决会计要素如何进行确认和计量的问题,同时也规范会计主体应当披露哪些方面的信息;而会计制度规范的目标主要是解决会计要素如何进行记录和报告的问题。确认和计量是记录和报告的前提条件,后者是在前者的基础上进行的,没有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记录和报告就无从谈起。从这个意义说,两者并不矛盾。都是广义会计制度的组成部分,具有互相补充的功能。
针对税企争议,该企业按新会计准则核算,将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分开核算,这符合财税[2008]152号文件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的要求,房屋原价可以只按建筑物价值计算缴纳房产税,计税基础不应包括土地使用权的价值。
-
域名争议解决制度适用于哪些争议
97人看过
-
网游“适龄提示”制引发三大争议
451人看过
-
由刷卡返券引发的争议
171人看过
-
一场退休手续该谁办引发的争议
305人看过
-
离职计划引发争议
205人看过
-
一场由“中间人”引发的纠纷
255人看过
房地产开发是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通过有计划地开发和建设,将生地或毛地改造成具有供水、供电、供热、道路等基础设施和一定建筑水平的土地,并以一定的价格出售给购房者的过程。 房地产开发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土地获取、规划设计、施工建设... 更多>
-
-
因离职引发的争议适用劳动仲裁吗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31因离职引发的争议适用劳动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仲裁法,可以依法仲裁: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
-
由于支付工资引发的争议的解决途径有哪些湖南在线咨询 2023-09-14因支付工资发生的争议的解决途径根据《劳动法》第77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同时,第79条又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9条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
-
如何处理合同引发的争议海南在线咨询 2023-05-20合同纠纷解决的办法有3种:第一是和解,当事人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第二是调解,双方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接受调解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制作调解书,调解书与法院生效判决具有同等效力。第三是仲裁和诉讼,争议发生后,双方当事人无法和解调解的,可以按照仲裁协议的约定提起仲裁或者直接向人
-
合同引发的争议怎么解决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18合同纠纷解决的办法有3种: 第一是和解,当事人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第二是调解,双方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接受调解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制作调解书,调解书与法院生效判决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是仲裁和诉讼,争议发生后,双方当事人无法和解调解的,可以按照仲裁协议的约定提起仲裁或者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