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应当减刑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20:24:48 283 人看过

“可以减刑”是指对犯罪分子是否减刑由法院自由裁量,需满足以下条件:

(1)减刑适用的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

哪些情况下应当减刑

“应当减刑”是指法院必须对犯罪分子进行减刑,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需要注意的是,《刑法修正案(八)》对减刑的修正规定:

(1)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

(2)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狭义的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广义的减刑是指凡受刑事处罚的人,在具备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不仅包括狭义减刑的范围,还涵盖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罚金、缓刑及因主刑减刑后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减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04: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减刑相关文章
  • 哪些情况下应当采用逮捕的方式?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根据有关规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犯罪事实既可以是单一犯罪行为的事实,也可以是数个犯罪行为中任何一个犯罪行为的事实。对实施多个犯罪行为或者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可:有证据证明犯有数罪中的一罪的;有证据证明有多次犯罪中的一次犯罪的;共同犯罪中已有证据证明有犯罪行为的。(2)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逮捕不同于定罪,逮捕的标准低于定罪的标准,不要求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所有证据都已查证属实,只要求有证据已被查证属实即可。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这是关于犯罪严重程度的规定。基于已有证据证明的犯罪事实,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初步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而不是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独立适用附加刑等
    2023-04-21
    424人看过
  • 死刑应当停止的情况有哪些
    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三)罪犯正在怀孕。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一、我国不适用死刑的情况有哪些我国的刑事政策历来主张不废除死刑,但必须坚持少杀,严禁乱杀。对死刑的适用作了严格限制,在下列两种情况下均不适用死刑:1、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由于其生理和心理发育尚未成熟,社会阅历、社会经验也有限,从充分体现保护青少年和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规定对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包括不适用死刑缓期2年执行。是
    2023-03-24
    381人看过
  • 哪些情况犯罪分子应当减刑以及裁定减刑需要多长时间
    应当减刑的犯罪分子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裁定减刑通常需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根据法律规定,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等属于重大立功表现。减刑一般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审理裁定。哪些情况下犯罪分子能减刑1、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2、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3、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4、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5、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6、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八条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
    2023-08-15
    52人看过
  • 罪犯应当减刑的情况是怎样的
    正在服刑期间的犯罪分子应当适用减刑的情况包括有:阻止他人实施犯罪活动的;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积极的等。罪犯申请减刑的条件有哪些以及什么罪犯会被限制减刑罪犯申请减刑的条件有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会被限制减刑的罪犯是对因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
    2023-08-01
    490人看过
  • 哪些情况之下应当承担公司的债务?
    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我国法律明确设置了“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公司法》第20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当代的社会,如果发生股权变更那么相对应的一些债务和债权方面的问题也是需要随之解决的,通常状况之下,双方当事人在股权转让协议当中都是有非常明确的说明的,这就是为了防止任何关于债权和债务方面发生一些纠纷,所以这方面的约定非常重要。一、滥用股东权利的法律责任滥用股东权利的法律责任为:1、滥用股东权利和公司法人独立地位,给公司或者其它股东造成的损失
    2023-03-11
    106人看过
  • 机动车在哪些情况下应当降低车速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机动车下列情况下,应当降低行驶速度:一是,在夜间行驶。虽然法律法规没有对白天与夜间的行驶车速进行分别规定,但由于夜晚的光线与白天的光线有很大差别,视距缩短,视物不如白天清楚,所以,为了保障安全,驾驶人员在夜间行驶时,应当注意降低行驶速度。二是,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这里所说的“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是指由于道路不平或有急转弯、视线不好的街区或没有红绿灯的路口等容易发生或发生过交通事故,已经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重视的路段。这种路段一般竖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危险路段请慢行”或“事故多发地段”等警示牌子。驾驶人员在行驶过程中看到这种警示,应当自觉减速慢行,尽量减少事故的发生。三是,遇有沙尘、冰雹、下雨、下雪、有雾等气象条件或地面有结冰现象时行驶。对于遇到沙尘暴天气、冰雹、下雨、下雪天、大雾天气以及路面结冰时,往往会出现视线不好、路面打滑、能见
    2023-06-24
    124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应当终结行政强制执行
    法律咨询:何种情况下应当终结行政强制执行?律师回答:(一)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三)执行标的灭失的;(四)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的;(五)行政机关认为需要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四十五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第四十六条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实施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超过三十日,经催告当事人仍不履行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实施强制执行前,需要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依照本法第三章规定办理。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是,当
    2023-06-01
    349人看过
  • 减刑在哪些情况下适用于犯罪分子?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过程中,如果认真遵守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或者立功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核实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创新的;(四)在日常生产和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击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突出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犯罪分子减刑条件犯罪分子减刑条件如下: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减刑只能适用于特定的对象。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有期、无期从减刑之日起算,其余从原判决之日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023-07-11
    498人看过
  • 哪些情况可以减刑?可以减刑的情形有哪些
    一、有哪些情况可以减刑?1、“可以减刑”是对犯罪分子是否减刑由法院自由裁量,需满足以下条件:(1)减刑适用的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这些条件规定得比较抽象,我国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对这些条件进行了细化。其中:“确有悔改表现”这一条件是指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方面的情形:即认罪服法;认罪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完成生产任务。“立功表现”指的是具备下列情形之一: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阻止他人犯罪活动的;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在抢险救灾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积极的;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事迹的。2、“立功表现”具体包括以下情形:①阻止他人实施犯罪活动的;②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
    2023-03-26
    363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物业费能减少
    首先,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其次,物业服务人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业主以违规收费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人退还其已经收取的违规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什么情况下可以不交物业费若是出现物业管理企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对擅自提高的部分业主可以不交纳物业费,此外,以下情形出现,业主也可以不缴纳物业费:1、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之外,自行提供服务,未经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认可的,业主或使用人可以不支付费用。2、实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项目,业主对超过指导从的部分可以拒交。3、物业管理企业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约
    2023-08-01
    363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当事人应当提供专利权有效证明
    一、什么情况下当事人应当提供专利权有效证明1、发布专利广告的;2、进行专利资产评估的;3、请求海关保护专利产品进出口的;4、办理专利权质押的;5、需要提供专利权有效证明的其他情况。二、获得专利权的条件(1)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必须是符合专利法第二条规定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如果申请的主题不是专利法所定义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则不能被授予专利权;(2)授予专利权的主题必须是属于可以授予专利权的主题范围,即不能是专利法第二十五条所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3)授予专利权的主题必须是不能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即不能是属于专利法第五条所排除的情况;(4)授予专利权的主题必须是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及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即授予专利权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与已有设计不相同或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如果
    2023-06-18
    251人看过
  • 外资企业在哪些情况下,应当予以终止?
    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中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者仅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整理如下:外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终止:(一)经营期限届满;(二)经营不善,严重亏损,外国投资者决定解散;(三)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四)破产;(五)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危害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撤销;(六)外资企业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已经出现。外资企业如存在上述第(二)、(三)、(四)项所列情形,应当自行提交终止申请书,报审批机关核准。审批机关作出核准的日期为企业的终止日期。
    2023-06-06
    232人看过
  • 减刑规定有哪些?哪些情况可以享受减刑?
    减刑的类型有:1.已经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2.自首人如实供述的内容是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能够减刑的情况有:1.减刑适用的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哪些情况下可以减刑,减刑有哪些条件我们知道,减刑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且应当遵循严格的法定程序,否则不能减刑。那么,在哪些情况下才可以减刑呢换言之,减刑需要哪些条件根据我国《刑法》第78条的规定,可以归纳如下:1、减刑适用的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这些条件规定得比较抽象,我国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对这些条件进行了细化。其中:“确有悔改表现”这一条件是指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方面的情形:即认罪服
    2023-07-22
    247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构成不当得利
    (一)一方面取得财产上的利益。取得财产上的利益,是指因一定事实而增加财产总额。不当得利的成立须以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为首要条件,若仅致他人损害,而自己并未获得利益,即使负赔偿责任,也不构成不当得利。此处的利益,既包括财产的积极增加。财产的积极增加,是指权利的增强或义务的消失,使财产范围扩大,如取得所有权、知识产权、所有权上负担的除去等;财产的消极增加,是指财产本应减少却因一定事实而未减少所产生的利益,如本应支出的费用而没有支出,实际上等于增加了财产。(二)他方受有损失。指因一定的事实,使他人的财产总额减少。若仅有一方获利而无他方受损,则不能构成不当得利。此处的损失,既包括财产的减少,也包括财产的消极减少。财产的积极减少,是指现存财产的减少。财产的消极减少,是指财产本应增加而未能增加。(三)取得利益与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不当得利的成立,以利益和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条件。即一方受损是他方获利所
    2023-03-22
    157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减刑
    词条

    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更多>

    #减刑
    相关咨询
    • 哪些情形下是可以减刑还应当减刑的情形有什么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应当减刑的情形有: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刑法》第78条规定,可以减刑的情形有:可以减刑是对犯罪分子是否减
    • 什么是假释, 哪些情况下可以减刑, 假释期间应考虑哪些情况获得减刑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30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一定的刑期之后,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经人民法院裁定有条件的予以提前释放的刑罚执行制度。 第一条减刑、假释是激励罪犯改造的刑罚制度,减刑、假释的适用应当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刑罚的功能,实现刑罚的目的。 第二条对于罪犯符合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可以减刑”条件的案件,在办理时应当综合考察罪犯犯罪的性质和具体情节、社会危害程度、
    • 有哪些应当减刑的情形?
      四川在线咨询 2023-12-11
      有下列情况的,应当减刑: 1.组织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 哪些情况下罪犯应当减,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3-12-01
      在以下情况下,罪犯应当减刑: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等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 在看守所怎么减刑, 哪些情况下可以减刑, 如何减刑, 有哪些减刑情节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27
      减刑: 看守所办理减刑、假释,必须严格遵守管辖原则。对关押在看守所罪犯的减刑,由看守所提出意见,报同级公安机关审核、上级机关批准后,报中级人民法院裁定。 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