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骚扰情节严重并伴有暴力胁迫手段的,可能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相关延伸】
问:强奸罪和猥亵罪的区别有哪些?
答:
一、定义不同
1、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2、猥亵罪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意志,强制侮辱妇女的行为。
二、处罚不同
1、强奸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如果出于杀人故意而采用暴力将其杀死后再进行奸尸的,应以故意杀人罪和侮辱尸体罪数罪并罚)。
2、猥亵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犯罪的客体(原告)是未成年人的,或者犯罪主体(被告)是主观直接故意的,再者是在聚众或公共场所当众犯本罪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主观故意内容不同
1、强奸罪以强行奸淫为目的。
2、猥亵罪不以强行奸淫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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