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部门:港航局水运处
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
办理条件:
(一)提单申请登记;
(二)缴存保证金;
提供材料:
(一)中国境内企业申请经营无船承运业务;
1.《无船承运业务申请书》;
2.可行性分析报告;
3.企业商业登记文件;
4.提单格式样本;
5.保证金已交存的银行凭证复印件。
(二)中国境外企业申请经营无船承运业务;
1.《无船承运业务申请书》;
2.可行性分析报告;
3.企业商业登记文件;
4.提单格式样本;
5.保证金已交存的银行凭证复印件。
6.委托联络机构有关资料([1]联络机构说明书,载明联络机构名称、住所,联系方式及联系人;[2]委托书副本;[3]委托人与联络机构的协议副本;[4]联络机构的工商登记文件复印件。联络机构为该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或者常驻代表机构的,不须提供上述6.[2]、6.[3]资料。)
(三)中国境内分支机构申请经营无船承运业务;
1.《无船承运业务申请书》;
2.母公司的企业商业登记文件;
3.母公司的《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副本;
4.母公司确认该分支机构经营范围的确认文件;
5.保证金已交存的银行凭证复印件。
(四)中国境内申请新设立企业法人经营无船承运业务;
I.申请《办理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通知书》[1]《办理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通知书》申请;[2]工商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可行性报告;[4]两名以上从业人员证明文件。
II.申请提单登记[1]《无船承运业务申请书》;[2]《办理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通知书》复印件;[3]保证金已缴存的银行凭证复印件;[4]提单格式样本;[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6]公司章程。
(五)中国境内申请新设立分支机构经营无船承运业务;
I.申请《办理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通知书》[1]《办理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通知书》申请;[2]工商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可行性报告;[4]两名以上从业人员证明文件。
II.申请提单登记[1]《无船承运业务申请书》;[2]《办理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通知书》复印件;[3]保证金已缴存的银行凭证复印件;[4]提单格式样本;[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6]公司章程;[7]母公司的企业商业登记文件;[8]母公司确认该分支机构经营范围的确认文件;[9]母公司的《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副本。
办理程序:
(一)中国境内企业、中国境外企业、中国境内分支机构申请经营无船承运业务;申请者应当报送相关资料向交通部提出提单登记申请——申请者同时将申请材料抄报省交通厅——省交通厅收到完整有效申请材料后正式受理,在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意见并转报交通部登记——交通部收到完整有效申请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无船承运业务资格登记证书》,并在相关专业网站或专业刊物公告申请者名单——申请者凭交通部无船承运业务资格登记证书到工商、税务、海关、外汇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申请者凭《无船承运业务资格登记证书》和工商企业营业执照登记证等正式开业。
(二)中国境内申请新设立企业法人、中国境内申请新设立分支机构经营无船承运业务;申请者应当报送相关资料向交通部提出办理通知书申请——申请者同时将申请材料抄报省交通厅——省交通厅加具意见转报交通部——交通部出具同意办理无船承运业务通知——申请者凭交通部通知书文件到工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申请者缴存保证金,并将保证金凭证、提单格式样本及工商登记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资料向交通部提出办理《无船承运业务资格登记证书》——申请者同时将申请材料抄报省交通厅——省交通厅收到完整有效申请材料后正式受理,在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意见并转报交通部登记——交通部收到完整有效申请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无船承运业务资格登记证书》,并在相关专业网站或专业刊物公告申请者名单——申请者凭交通部《无船承运业务资格登记证书》到税务、海关、外汇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申请者凭《无船承运业务资格登记证书》和工商企业营业执照登记证等正式开业。
-
探析无船承运人业务法律风险防范
256人看过
-
无船承运人的业务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162人看过
-
无船承运人的定义和业务范围包括哪些
410人看过
-
无船承运人提单范本
141人看过
-
无船承运与国际货代
366人看过
-
租船运输业务流程
189人看过
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经登记注册设立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有四种类型,中国与外国合资经营的企业、中国与外国合作经营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 更多>
-
无船承运经营者要怎么办理登记广西在线咨询 2022-01-28中国的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应当按照《海运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交纳保证金,并按照本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申请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书;(二)母公司的企业商业登记文件;(三)母公司的《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副本;(四)母公司确认该分支机构经营范围的确认文件;(五)保证金已交存的银行凭证复印件。
-
申请无船承运许可的流程是什么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3申请办理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提单登记的,应当向交通运输部提出提单登记申请,报送相关材料,并应当同时将申请材料抄报企业所在地或者外国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指定的联络机构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请材料应当包括:(一)申请书;(二)可行性分析报告;(三)企业商业登记文件;(四)提单格式样本;(五)保证金已交存的银行凭证复印件。申请人为外国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的,还应当提交本实施细则
-
船公司承运损害赔偿天津在线咨询 2023-02-081.不到货,或称为“遗失”,即船舶一路航行正常并无意外事故的情形下,失落所承运的货物。 2.短卸,指船舶在航行正常的情况下,短卸所承运的货物。 3.堆积不当,指所承运货物,因船舱中堆积不当所受的损害。 4.处理粗鲁。 5.偷窃、挖窃,指货物在船公司负责运送期间被偷窃所受的损害。 6.海水损害,即货物在航行正常的情况下,因接触海水所受的损害。 7.雨中强行装卸,指船方为早日开航,强行在雨中实施装卸货
-
运输合同中无法提供货物的船员、船员、船员的关系该如何承担责任呢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15如果贵司在这笔业务中仅作为一般的国际货运代理,则无义务支付该费用或承担其他义务。如果贵司既是国际货运代理又作为缔约托运人,贵司则应承担托运人的义务。根据我国《海商法》的规定,在卸货港无人提货或者收货人迟延、拒绝提起货物的,船长可以将货物卸在仓库或者其他适当场所,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收货人承担。据此,首先应由收货人承担义务,如收货人下落不明或拒绝提货等,则船公司可以申请所在国的有权机关如海关对该批
-
申请国际船舶运输业务的需提供哪些材料甘肃在线咨询 2023-11-031、申请书; 2、可行性分析报告、投资协议; 3、申请人的企业商业登记文件(拟设立企业的,主要投资人的商业登记文件或者身份证明); 4、船舶所有权证书、国籍证书和法定检验证书的副本或者复印件; 5、提单、客票或者多式联运单证样本; 6、符合交通运输部规定的高级业务管理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