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效力的各种形式是什么呀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5 11:20:36 309 人看过

按合同的效力,合同可分为以下几种:

1、有效合同。

所谓有效合同,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成立并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

2、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是相对有效合同而言的,它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共利益或者主体不适格,意思表示不真实,因此被确认无效。

3、效力待定的合同。

所谓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法律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发生效力与否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或追认才能生效。

4、可撤销的合同。

可撤销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由于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者是出于重大误解从而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依照法律的规定可予以撤销的合同。

一、撤销权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1、可撤销合同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可撤销合同也是不符合合同有效要件的,但这种不符合体现在意思表示不真实上。如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因欺诈、因胁迫或乘人之危而成立的合同。对于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因只涉及当事人的利益关系,不涉及合同的合法性以及社会公共利益问题,法律并不直接否认其效力,而是赋予当事人以变更权或撤销权。这既体现了法律对公平交易的要求,又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

2、可撤销合同在未撤销之前为有效合同,只有在被撤销后才归于无效。可撤销合同自成立之时起就发生效力,只是因存在可撤销的事由,经撤销后才自始无效。如果撤销权人在规定时间内不行使撤销权或者仅仅对合同的部分条款作出变更,合同仍为有效,当事人仍受合同约束,不得以合同具有可撤销的因素为由而拒不履行合同义务。这与无效合同不同。而无效合同,自成立时起就确定的、当然的无效,更不能通过当事人的补正而成为有效合同。可撤销合同也不同于效力待定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是否发生效力是不确定的,只有在有权人追认后,方发生效力。而可撤销合同是已生效的,仅由于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才使合同无效。

3、合同的撤销与否取决于撤销权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由于可撤销合同主要涉及的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问题,而当事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其他人难以知晓,即使他人知道,而当事人自愿承受该行为的后果,根据意思自治原则,法律也没有干涉的必要。因此,法院采取不告不理的态度:如果当事人不主张撤销,法院不能主动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法院和仲裁机构只能变更合同,也不得撤销。这是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又一区别。无效合同由于其内容上的违法性,对其效力的确认不能由当事人选择,即使当事人不主张合同无效,国家也会主动干预,宣布合同无效。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由合同的当事人行使,此与效力待定合同中的追认权属于第三人也不同。

二、合同效力待定和可撤销有什么区别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因缺乏一定的有效要求而成立的合同,其生效是否尚未确定,必须纠正才能生效,在一定期限内不予纠正的,视为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是指因合同订立双方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使有效意思表示无效的合同;两者的主要区别如下:

1、合同的效力不同,待定合同的效力在被有关权利人批准之前处于待定状态;可撤销合同是未撤销的有效合同;

2、合同缺陷不同,效力待定合同的缺陷是行为人缺乏缔约能力或处分能力,这并非不可挽回;可撤销合同的缺陷在于当事人意图不真实,如因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明显不公平等违背真实意图签订的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5日 12: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机构相关文章
  • 婚姻诈骗的各种形式有什么?
    第一,婚姻诈骗罪从犯罪故意产生的时间上看,以婚骗财的诈骗犯罪的犯罪故意往往产生在婚姻关系成立之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钱财的犯罪故意是认定婚姻诈骗犯罪的重要构成要件。第二,婚姻诈骗罪在客观行为上,采取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了被害人的信任。通过欺骗手段获取财物之后,行为人将财物用于个人挥霍。为了掩盖诈骗事实,更加取得被害人的信任,行为人有时也会将骗取的钱财少量花在被害人身上,但钱财在实质上仍被行为人个人控制和支配第三,婚姻诈骗罪从骗取的财产的所有权上看,所骗取的财产是一方婚前财产或是与被害人有关系的其他人的财产,并非属于婚姻关系成立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第四,案发后,参考被害人的态度,司法机关可以考虑是否有追诉犯罪的必要,以达到法制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一、婚姻诈骗怎么处罚的?所谓骗婚,不仅是以骗取婚姻、感情为伤害,而是以骗取大量财物为目的,伤害另一方的感情的同时,还造成对方财物
    2023-06-26
    187人看过
  • 各种书面合同的订立形式有哪些
    合同的订立是指缔约当事人为了表达意思并达成协议而成立的合同。订立合同的形式有:第一,口头形式。当事人口头协商达成协议。二是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信件和数据电文能够有形地表达内容的形式。三是公证形式。合同公证是指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由国家公证机关四是批准形式。有些合同必须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当事人应当将签订的书面合同和有关文件提交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批准后生效。书面合同的两种形式书面合同的形式主要有:(一)合同合同或称正式合同,一般适用于大宗商品或成交金额大的交易,其内容比较全面详细,除了包括交易的主要条件如品名、规格、数量、包装、价格、装运、支付、保险外,还包括商检、异议索赔、仲裁和不可抗力等条款。这种合同可分为“销售合同”(SalesContract)和“购货合同”(PrchaseContract)两种。使用的文字是第三人称的语气。(二)成交确认书这是合同的简化形
    2023-08-18
    251人看过
  • 各种形式的辩论权
    合同的抗辩
    合同履行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方可能违约不履行合同的情形,或着已经履行,但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情形的,合同的另一方可以行使抗辩的权利,以保障自己的权利得到正确的行使。依据的法律规定抗辩权主要分为三种,具体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有哪些种类合同的抗辩权包括以下三种:1、同时履行抗辩权:当合同的当事人互负,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2、先履行抗辩权:当合同的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3、不安履行抗辩权:当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应当先履行债务,但是其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对方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
    2023-07-07
    328人看过
  • 合同各种付款形式的对待有哪些
    合同的付款形式有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以及其他的付款形式,例如易货交易等。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可以根据当地的交易习惯、交易方式等因素来协商确定付款的形式。一、公租房住满五年要怎样办公租房租满5年,可以继续申请租房。当承租人需要继续承租的,在承租条约期限届满前3个月前可以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可以继续承租公租房。业主住满5年后,可以以成本价+银行利息购买自住(其中成本价是指土地成本、建安成本等综合成本,并交纳部分税费),购房时可选择一次性付款和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租金;分期付款时,未付款面积按照规定缴纳租金。公共租赁房不得上市交易,购买人需要转让的,回购。政府投资建设和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租住满5年经市政府批准准予出售的,可以申请购买。出售的公共租赁住房自购房人办理房地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由政府优先回购,回购价格考虑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
    2023-06-24
    359人看过
  • 拆迁补偿的形式有几种,各种补偿形式?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可以实行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结算差价或不结算差价的就地安置或异地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也可以协商选择综合性补偿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其他诸多客观因素,导致房价和地价的虚高,因此造成了诸多不能够单单用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解决的问题,所以就出现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
    2023-08-03
    401人看过
  • 租房合同生效时间有几种?各有什么效力
    房屋租赁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双方当事人就租赁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时合同成立,自双方签字、盖章或符合当事人所约定的生效条件时生效。租赁合同的生效不以登记为前提,是否在房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退房时的租房合同效力如何1、退房时的租房合同终止,不需要收回。租赁期间届满退房或双方协商一致退房的,债权债务终止,承租人返还租赁物即可,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第五百六十二条【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
    2023-07-29
    166人看过
  • 合同变更的形式和效力
    1、合同变更的形式合同任何一方均无法独自完成合同变更,合同变更必须在取得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之后方可生效,而无论通过何种形式达成一直意见:可以是双方同时签署变更意见,可以是一方签署之后交给另一方,还可以是一方单方面修改之后对方选择性的认可。2、合同变更的效力经济交往中,很多情况下需要合同约束双方;签订合同之后,由于种种原因需要作出修改变更;合同变更需要遵守法律规定,反之,不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合同变更需要经过批准、登记手续则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如果合同一方单方修改合同,对方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中对其有利的条款予以认可,自认可之日起,该部分条款对双方发生法律效力,作为变更部分,与合同其他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如前述,双方取得一致意见的变更,具有与其他部分同等的法律效力。但是,合同变更生效以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前提,这是合同意思自治原则的延伸。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需要办
    2023-08-17
    356人看过
  • 房屋租赁的各种形式
    房屋租赁主要有以下五种形式:1、租赁,租赁是指租户以支付租金为代价向房东租赁房屋;2、预租,预租是指开发商将尚未竣工但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与预租人签订预租合同并预收租金,然后按约定日期将房屋交付给预租人的租赁关系;3、转租,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租赁房屋再租给他人的行为;4、委托租赁,委托租赁是指房屋所有人委托他人或中介机构租赁房屋;5、代理租赁,代理租赁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即房屋所有人的名义租赁被代理人的房屋。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形式有哪些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有约定解除及法定解除两种情形。1、合同当事人认为解除合同比履行合同更有利于自身利益时,可以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2、当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当事人一方可以依法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终止合同。根据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
    2023-07-02
    331人看过
  • 研究劳动合同签订期限的各种形式
    按劳动合同期限划分的劳动合同有以下三类: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它是指企业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有一定期限的劳动协议。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当事人的劳动法律关系即行终止。如果双方同意,还可以续订合同,延长期限。2、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它是指企业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阅的,没有期限规定的劳动协议。劳动者在参加工作后,长期在一个企业等用人单位内从事生产或工作,不得无故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得无故辞退。这种合同一般适用于技术性较强,需要持续进行的工作岗位。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它是指以劳动者所担负的工作任务来确定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如以完成某项科研,以及带有临时性、季节性的劳动合同。员工劳动合同签订期限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间是用人单位与员工建立用工关系之后的一个月内。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若用人单位能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
    2023-07-06
    166人看过
  • 合同的形式究竟具有什么样的效力
    合同的形式具有以下效力:1、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可以作为证据,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有效的权利义务关系;2、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口头合同形式的效力是什么口头合同形式的效力:1、以口头形式订立的合同,一方已履行全部或者主要义务,另一方已接受的,应当认定口头合同成立并同时生效;2、口头合同有人证或者其他方式证明当事人对合同内容协商一致的,应当认定合同成立;3、双方以口头形式订立的合同,未就合同的某一条款达成协议或者发生争议时,如果该条款是合同的必要条款,当事人对此有异议且尚未履行,说明双方没有达成协议,应当认定合同尚未成立或者生效,该条款是合同的非必要条款,当事人对此有争议,则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合同的书面形式具有证据的有效性,合同书面形式的主要作用是证明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当事人能够证明其权
    2023-07-27
    261人看过
  • 财产保险合同的原则和形式各是什么
    (1)财产保险合同的原则1)最大诚信原则在签订和履行财产保险合同的过程中,必须最大限度地保持诚意,恪守信用,杜绝相互欺骗和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特别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向保险人如实申报所有重大保险事实,否则合同无效。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对自己要求保险的内容,必须本着最大诚实信用的原则,而保险人表现出来的最大诚实信用则是可靠的偿付能力,有关国家的立法对此都有严格的规定。2)保险利益原则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其要保险的财产,应通过签订财产保险合同,将双方诉权利义务关系以法律形式明确下来。从而,能使被保险人通过保险的财产而得到回复或受益。这种为法律所承认的利害关系的行为,形成了它独特的保险利益。规定其保险利益原则的作用主要是:a、可防止把保险变成赌博;b、可防止道德危险;c、保险利益可作为赔偿的最高限额。原《中华人民共和国财产保险合同条例》第三条规定;财产保险的投保者(在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中有的称其为被保险
    2023-06-15
    263人看过
  • 各种遗嘱的效力?
    一、各种遗嘱的效力?各种遗嘱只要具备法定的条件就是有效的,有效的遗嘱须具备以下条件: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遗嘱人受胁迫、欺骗的情况,遗嘱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能与之相抵触。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遗嘱人的财产涉及到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份额的个人财产,处分超出个人份额的遗嘱内容部分,该部分内容无效。二、老人写的遗嘱需不需要公证老人写的遗嘱不需要公证,遗嘱并不需要公证,只要遗嘱表示了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思
    2023-06-08
    177人看过
  • 多重买卖合同效力的合同形式
    多重买卖合同效力规定是,符合下列条件就是有效的:合同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买卖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多重买卖导致行为人不能实际履行的应该承担违约责任。订立多重买卖合同效力认定标准是怎么样的出卖人就同一标的物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合同均不具有《民法典》规定的无效情形,买受人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取得标的物所有权,请求追究出卖人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一物多重买卖的情况下,则数个买卖合同均是有效的。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物权的变动与作为物权变动原因的合同是区分开来的,物权有无变动原则上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一物多重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主要可能涉及三个方面的问题,即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及违约责任的承担。出卖人就同一普通
    2023-07-06
    353人看过
  • 详解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各种情形
    民间借贷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包括:1、取得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润转贷给借款人,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2、向其他企业借款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转贷给借款人牟利,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3、贷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在违法犯罪活动中仍提供借款的;4、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效性强制性规定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
    2023-07-03
    265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机构是依法设立,独立于行政机关,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机构。它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依据仲裁协议进行仲裁,对纠纷进行公正、公平、合理的解决。 仲裁机构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和高效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更多>

    #仲裁机构
    相关咨询
    • 无效遗嘱各种种形式分别是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2-05
      遗嘱无效的九种情形: 1、遗嘱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3、遗嘱人是在受欺诈情形下定立的; 4、遗嘱人是在受胁迫的情形下定立的; 5、遗嘱是伪造的; 6、遗嘱被篡改的; 7、见证人不适格; 8、遗嘱违反法律强制性抚养义务; 9、遗嘱人不是遗嘱中所约定遗产的所有权人。
    • 合同各种条款的格式和表现形式是指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2-31
      格式条款在实践中的表现方式不尽相同,形式上具有多样性。主要分为如下几种: 1、一是由单个企业自行拟定的格式条款,并被记载于合同书中。 2、二是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制定,被有关企业直接采用而记载于合同书中。 3、三是以公告、告示的方式明示,如以使用须知、通知、说明、告示等形式将格式条款张贴于一定的营业场所。 4、四是将格式条款印刷于一定的票据、文件,如车船票、飞机票、电报稿、保险单之上。
    • 各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有多少种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9-11
      劳动合同主要有三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约定了一年、两年或三年等确定的终止时间的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确定的终止时间的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 行纪合同的形式与效力是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1-15
      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委托他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人为委托人,接受委托从事贸易活动的人为行纪人。行纪合同在大陆法系国家及我国合同法理论上又称信托合同。
    • 什么是合同形式,合同形式有哪些种类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12
      合同形式,是指当事人合意的外在表现形式,是合同内容的载体。合同形式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明确权利义务的表达方式,也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的表现方法。合同的形式主要有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两种。 1)口头形式。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双方用对话方式表达相互之间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在使用口头形式时,应注意只能是及时履行的经济合同,才能使用口头形式,否则不宜采用这种形式。 2)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当事人双方用书面方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