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工伤认定条件有哪些内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9-21 00:40:19 310 人看过

一、常见的工伤认定条件有哪些内容

工伤认定有工作时间要素、工作场所要素、工作原因要素、主观过错要素等。

1.工作时间要素: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单位要求职工工作的时间;用人单位规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是指单位确定的工作时间。构成工伤限于发生在工作时间内的事故伤害;在工作时间以外的事故伤害一般不构成工伤。

2.工作场所要素:工作场所是指职工日常工作所在的场所,以及领导临时指派职工从事工作的场所。成工伤限于发生在工作场所内的事故伤害;在工作场所以外的事故伤害一般不构成工伤。

3.工作原因要素: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构成工伤。虽然不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之内,但是只要事故伤害与工作有关,是因执行职务或者业务的原因而发生,也构成工伤。

4.主观要素:除了劳动者本人故意造成事故伤害以外,即使劳动者有过失或者重大过失,仍然认定为工伤。

5.其他:特殊情况下构成工伤,仅限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形。

二、申请工伤认定公司不提供材料怎么办

申请工伤认定不需要公司提供材料,完全可以自行搜集,这也是为了更大程度的保障劳动者的劳动利益,避免某些单位偷奸耍滑。工伤职工应自受事故伤害之日起一年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申请时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职工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2.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交记录等);

3.医疗诊断证明(向就医的医疗机构索要)材料。

以上材料工伤职工自行搜集即可,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提供。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工伤认定的流程如何

工伤认定的程序如下:

1.首先需要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获得赔偿的前提。

2.填写一份工伤申请表,准备好身份证复印件和疾病证明书。

(1)如果单位同意工伤就请法人在相关位置签字,盖单位公章。待社保工作人员调查后出工伤认定书。如认定为工伤,就可报销相关治疗费用。

(2)另外一种是单位不同意认定工伤,则由被申请单位提供不是工伤证据,社保机构会根据被申请单位提供证据认定是否是工伤。

(3)还有一种情况用人单位不承认与工伤职工存在劳动关系的,此时工伤职工需要先收集有雇佣关系的相关材料,再提起劳动仲裁,根据仲裁结果再到社保相关机构做工伤认定。

4.认定工伤后应当评残疾等级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这是计算赔偿数额的依据。

5.如果加工厂仍不赔偿,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请求,由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裁决双方当事人不服裁决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进入两审终审的诉讼程序。

6.计算赔偿数额时都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按照伤者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和全省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计算数额。

《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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