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人持以下所需资料,向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二)家庭成员户籍、身份(含居住证)及婚姻情况证明;
(三)家庭住房情况证明。单位或者房管部门出具的现有住房证明或者现住房产权证、住房租赁合同;被拆迁户出具拆迁协议原件;无房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家庭成员工作及收入证明。各家庭成员由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提供工作及收入情况的证明;失业人员提交劳动保障部门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失业证明;低保人员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五)申请人所在单位签署的协助管理承诺书;
(六)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
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审核程序:
(一)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的人口、收入、住房情况进行核实,对符合条件的,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和现工作单位公示7日,公示内容包括家庭人口、现住房面积、收入等情况。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签署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报送区房管部门。
(二)区房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就申请家庭的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连同符合住房条件的申请家庭的有关材料一并送交区民政部门。
(三)区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就申请家庭的收入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连同符合收入条件的申请家庭的有关材料一并返回区房管部门。
(四)住房和收入等状况均符合规定条件的,区房管部门在区人民政府政务网站、武汉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网和有关媒体上公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发给《武汉市租赁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证明》,并报市住房保障工作机构备案,由该机构在武汉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网上公布。
街道办事处、区房管部门、区民政部门经审核,认为申请家庭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家庭,并说明理由。
已通过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核正在轮候,且满足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可直接申请换领《武汉市租赁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证明》。
新就业职工持所需资料,由其用工单位统一向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户籍证明(含居住证);
(三)申请人收入证明;
(四)申请人劳动(聘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证明以及毕业证明;
(五)申请人及其直系亲属在本市的住房情况证明;
(六)用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及签署的协助管理承诺书;
(七)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有共同申请人的,第(二)、(三)、(五)项还需提供共同申请人的相应资料。
新就业职工申请审核程序:
(一)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到用工单位报送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就申请职工家庭或个人的人口、收入、住房以及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缴交状况进行核实,认为符合条件的,在工作单位公示7日,公示内容包括家庭人口、现住房面积、收入等情况。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签署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报送区房管部门。
(二)区房管部门应当自收到街道办事处转送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就申请家庭或个人的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认为符合规定条件的,在区人民政府政务网站、武汉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网和有关媒体上公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发给《武汉市租赁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证明》,并报市住房保障工作机构备案,由该机构在武汉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网上公布。
《武汉市租赁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证明》上须注明申请人或家庭的主要申请信息,有效期为24个月。申请人应在期满的3个月前重新申请。持有《武汉市租赁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证明》的家庭或个人,可以租赁一套公共租赁住房,其中个人也可以按要求多人申请合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
(一)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
1、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2、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且在主城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
3、在主城区退休的人员;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二)收入限制标准
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超过2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市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月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及财产性收入。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主城区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不受收入限制。
(三)在主城区无住房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主城区无私有产权住房私有产权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未承租公房或廉租住房,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主城区未转让住房。
(四)住房困难家庭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13平方米的本市家庭。计算方法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住房建筑面积÷家庭户籍人口数。住房建筑面积按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面积计算有多处住房的住房建筑面积合并计算家庭人口按户籍人口计算。
(五)住房资助能力
就是申请人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主城区拥有2套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以上。
-
武汉公租房怎么申请
243人看过
-
武汉公租房申请条件2022
126人看过
-
武汉公租房申请的条件
227人看过
-
在武汉如何申请公租房?
486人看过
-
外地人怎么在武汉申请公租房
78人看过
-
武汉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443人看过
公租房就是公共租赁住房,是一种政策支持、面向特定群体出租的住房。 公租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 更多>
-
2019年武汉公租房怎么申请天津在线咨询 2022-09-01我国《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
武汉公租房申请条件?陕西在线咨询 2022-09-01公租房申请条件:一、困难家庭要求1、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持有本市居住证。2、有稳定工作,家庭上年度人均月收入低于3000元,单身居民低于3500元。3、无房户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米。4、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有法定赡养、或者关系。二、对新就业职工要求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武汉市》。2、申请人大中专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6年。3、申
-
武汉申请公租房条件广西在线咨询 2023-03-30武汉申请公租房条件 一、困难家庭要求 1、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持有本市居住证。 2、有稳定工作,家庭上年度人均月收入低于3000元,单身居民低于3500元。 3、无房户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米。 4、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二、对新就业职工要求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武汉市居住证》。 2、申请人大中专及
-
武汉公租房申请要求河北在线咨询 2022-09-04公租房申请条件:一、困难家庭要求1、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持有本市居住证。2、有稳定工作,家庭上年度人均月收入低于3000元,单身居民低于3500元。3、无房户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米。4、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有法定赡养、或者关系。二、对新就业职工要求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武汉市》。2、申请人大中专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6年。3、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