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劳动法律关于处理劳动争议是怎样规定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1 15:21:49 461 人看过

《劳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七十八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理解:

上述规定有下列含义:

1、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2、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当事人一方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调解程序

除因签订、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外,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其它劳动争议均可以由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

调解委员会应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30日结案,逾期未结案的视为调解失败,当事人可以进行其它程序。

调解程序不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双方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仲裁程序

当事人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如果当事人申请国企业调解程序,调解期间可以扣除,胜诉时效从调解结束之日起继续计算。如果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由其他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申诉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所谓"其它正当理由"须由仲裁委员会认定。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诉,即劳动争议发生的县、市、市辖区的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

发生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辖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仲裁委员会受理。

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从组成仲裁庭之日起60日内结案。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延期不得超过30日。对于请求待皮,工伤鉴定,当事人因故不能参加仲裁活动,以及其它妨碍仲裁办案进行的客观情况,应视为仲裁时效中止,并须报仲裁委员会申拆同意。仲裁时效中止不应计入仲裁办案时效内。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诉讼程序

诉讼程序时处理劳动争议的最后一道程序。以我国《劳动法》及《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政策性问题的复函》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即未经仲裁的劳动争议,法院将拒绝受理。

劳动争议案件由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理。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依据《民事诉讼法》当事人若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17: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我国法律中关于劳动者劳动时间的规定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一、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样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二、需要支付劳动合同解除赔偿金的情形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
    2023-06-27
    51人看过
  • 天津市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争议处理管辖和处理
    当我们作为一名员工,在一家公司收到了不合理的待遇和非法的克扣发生劳动争议后我们应该是怎么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呢,管辖这种问题的又是谁呢,以下我就根据天津市劳动合同法为您解释下。劳动争议管辖1、劳动争议的处理采用仲裁前置的处理程序,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一方可以依法到法院起诉。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1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此条规定了劳动争议仲裁的劳动合同履行地优先管辖原则。2、对于仲裁的结果,劳动争议双方的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这种诉讼会有三种情形,一是员工起诉,二是企业起诉,三是双方都起诉。若员工起诉,那么员工一般是在劳动合同履行地起诉,这样就不会
    2023-04-29
    481人看过
  • 劳动关系管理与劳动争议处理
    一、劳动关系管理“劳动关系管理”就是指传统的签合同、解决劳动纠纷等内容。劳动关系管理是对人的管理,对人的管理是一个思想交流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的基础环节是信息传递与交流。通过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使劳动关系双方(企业与员工)的行为得到规范,权益得到保障,维护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促使企业经营稳定运行。企业劳动关系主要指企业所有者、经营管理者、普通员工和工会组织之间在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各种责、权、利关系:所有者与全体员工的关系;经营管理者与普通员工的关系;经营管理者与工人组织的关系;工人组织与职工的关系。劳动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1、兼顾各方利益原则;2、协商解决争议原则;3、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4、劳动争议以预防为主的原则。二、劳动关系管理的基本要求1、规范化——合法性(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统一性(全体员工执行的统一,在同一时期内的统一);2、制度化——明确性(明确职责、权限、
    2023-04-28
    204人看过
  • 关于劳动法的建议是怎样
    关于每周工作时间的规定在《劳动合同法》中没有规定。是在《劳动法》和《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中有明确规定。目前劳动者每日工作不得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不得超过40小时。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一、劳动法关于休假有哪些规定1、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2、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
    2023-02-09
    159人看过
  • 劳动部关于劳动争议解决程序的规定[失效]
    失效日期:1993-7-6第一条为明确解决劳动争议的手续,以贯彻“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的方针,特作以下程序的规定。第二条一切国营、公营、私营、公私合营及合作社经营的企业中之劳动争议,均须依照本规定之程序处理之。第三条确定各级人民政府之劳动行政机关为处理劳动争议之机关。发生争议双方之任何一方,均可依照本规定直接向当地劳动行政机关进行申诉。第四条本规定所指劳动争议之范围如下:一、关于职工劳动条件事项(如工资、工时、生活待遇等);二、关于职工之雇用、解雇及奖罚事项;三、关于劳动保险及劳动保护事项;四、关于企业内部劳动纪律与工作规则事项;五、关于集体合同、劳动契约事项;六、其他劳动争议事项。第五条各企业内发生劳动争议时,应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一、双方能协商解决者,成立协议后,申请当地劳动行政机关审查备案。劳动行政机关如认为该项协议有违反政府劳动政策和法令时,得令其修改或废止之
    2023-04-26
    100人看过
  • 婚假国家劳动法规定是怎样的
    一、劳动法婚假天数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二、劳动法婚假天数法律规定(一)法律法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提到晚育可延长婚假:“第二十五条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三号)婚姻法中无任何提及关于婚假。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没有提及婚假天数(二)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1980]劳总薪字29号有比较明确的规定,该《通知》仍然适用,所以正常情况下,婚假1-3天,不在一地工作的,可以根据
    2023-04-12
    220人看过
  • 关于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思考
    目前,劳动争议案件数量逐年增加,但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不规范、不完善,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压力越来越大。作者对此类案件的类型、适用法律法规等方面提出了一些粗浅的看法关键词:劳动争议解决建议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各方因劳动权利义务的不同而产生的纠纷,也称为劳资纠纷。随着企业的转型重组和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劳动争议已成为一个更加突出的社会矛盾。与此同时,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也层出不穷目前,劳动部门和人民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数量逐年增加。从湖南省洪江市人民法院近年来收集的案件来看,2006年只有2起,2007年只有6起,但今年已经立案受理了20起,还有几十起劳动争议案件没有受理。就人民法院而言,此类案件虽然只占很小的比例,但处理起来很困难,消耗了大量的司法资源。现结合审判实践,就劳动争议案件处理中的一些问题谈几点粗浅的看法,以期与大同广安人共同思考和探讨,
    2023-05-07
    375人看过
  • 处理涉外劳动争议的方法是什么,国内外劳动关系是什么
    如何处理涉外劳动争议案件?涉外劳动关系是指在劳动合同主体或劳动合同履行地与涉外因素发生的劳动法律关系。具体表现为:外国公司雇用中国人来华工作,外国公司雇用中国人来华工作,外国公司雇用外国人来华工作,外国公司通过其在华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雇用中国人来华工作,外国公司通过其在中国的分公司或代表处雇用外国人来华工作,中国公司雇用外国人来华工作,中国公司雇用外国人来华工作,中国公司雇用中国人来华工作。什么是中国的涉外劳动关系是指劳动合同履行地在中国的涉外劳动关系,包括下列情形:1。外国公司雇用中国人在中国工作。外国公司雇用外国人在中国工作。外国公司在中国的分公司或代表处雇用中国人在中国工作4外国公司在中国的分公司或代表处雇用外国人在中国工作5。中国公司雇用外国人来中国工作。外国公司雇用中国人在中国工作。根据中国法律,外国公司不允许在中国直接开展业务活动,更不允许在中国直接招聘中国员工。外国公司只能通
    2023-05-31
    369人看过
  • 如何处理没有劳动关系的劳动争议
    1、什么是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依法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私营非企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同时。它还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有劳动能力,以社会工作为主要收入来源,在用人单位管理下工作,依照法律或者合同规定取得劳动报酬的自然人(中外自然人)。二是劳动争议中没有劳动关系怎么办?除了劳动合同,还有其他证明劳动关系的方法。(一)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用人劳动合同,同时有下列情形的,建立劳动关系。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由用人单位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偿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务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在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以参照下列证明文件:1
    2023-05-31
    233人看过
  • 不存在劳动关系是怎样算劳动争议
    如果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就没有劳动争议。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没有劳动关系,自然不存在劳动争议。诉讼中不存在劳动关系答辩状怎么写?不少用人单位常会接到一些本不是公司实际员工的人的诉状,而且主要是在他们出现意外状况之后,他们会利用用人单位的一些问题,将责任推拖到用人单位头上,导致用人单位权利受损,这个时候用人单位就可以出具相应的不存在劳动关系的答辩状,那么不存在劳动关系答辩状怎么写?不存在劳动关系的答辩状分为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一)首部在文书上部正中写明“民事答辩状”。在标题之下,写答辩人的基本情况。所写事项与起诉状当事人基本情况同。案由应写明与原告(或上诉人)纠纷的性质。文书名称比正文大一号字体。(二)正文答辩理由是答辩状的核心部分,一般从以下几方面考虑:1、就事实部分进
    2023-07-29
    378人看过
  • 没有劳动合同怎样处理劳动争议
    没有劳动合同但产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或者准备好其他能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和能支持自己的主张的证据材料去申请劳动仲裁。一、公司加班不给工资怎么办员工追讨加班费,可以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的,申请劳动仲裁,不服劳动仲裁可以提起诉讼。具体步骤如下:第一、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第二、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一个是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一个是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还有就是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目前这方面的申请人数较少。第三、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第四、提请劳动仲裁到法院诉讼,这是主要途径,成功率较高。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在一些不正规的企业里,加班均采用口头的通知,发生争议后,单位矢口否认,导致劳动者举证困难,好多劳动者在仲裁中提到的一些证人或者录音是否可以作为证据,答案是可以,但是是否可
    2023-06-27
    234人看过
  • 达到法定退休劳动争议是否受理,相关法律规定
    一、达到法定退休劳动争议是否受理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后,如果劳动争议是退休前发生的,申请仲裁时会受理。如果是退休后出现的,不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仲裁机构不予受理。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2023-04-19
    57人看过
  • 劳动法关于产假的规定(劳动法关于产假的规定)
    问:关于产假的规定有哪些?答:关于产假的规定包括: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地方规定延长的产假或生育假。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同时删除了对应晚婚、晚育的产假奖励规定。遵循这一原则,部分省市已相继修订并发布了当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比如,修订后的《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三十天。湖北、广东等省份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的产假规定与上海相同。各地企业需留意当地相关政策的修订及其中的具体规定。考虑到女职工在怀孕后期、产后一段时间需要休息,
    2023-06-04
    226人看过
  • 国家法律中有劳动合同法关于社保的规定吗?
    一、国家法律中有劳动合同法关于社保的规定吗?《劳动合同法》当中关于社会保险的规定是用人单位必须依法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没有依法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劳动者是可以当时就马上解除劳动合同的。并且,因为公司没有交社会保险费给职工个人带来的损失都要由公司承担和弥补的,此时解除劳动合同还可以额外的获得经济补偿。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以不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
    2023-06-16
    132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关于国家关于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是如何的?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09
      1、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2、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当事人一方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国家劳动法律规定的哪些劳动争议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04
      国家劳动法律关于处理劳动争议的规定: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二、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规定中关于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和处理原则是怎样的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1-27
      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七十八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关于争议处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23
      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
    • 劳动合同法关于工伤保险及其有关规定的劳动争议处理办法是怎么样的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2-13
      1、《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第六十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