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经国土资源部批准,即国土资函[2003]541号批复,决定征收杏林街道办曾营村属集体土地16869平方米、高浦村属集体土地26983平方米,共计43852平方米,作为城市建设用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基本情况:
┌─────┬─────┬────┬─────┬─────┬─────┐
│征收单位│项目名称│用途│征收面积│被征收单位│实施征收单│
││││(平方米)││位│
├─────┼─────┼────┼─────┼─────┼─────┤
│厦门市第一│杏林医学中│医疗卫生│16869│曾营村│厦门市辰远│
│医院│心门诊医技│用地├─────┼─────┤房屋拆迁工│
││楼││26983│高浦村│程有限公司│
└─────┴─────┴────┴─────┴─────┴─────┘
二、被征收土地范围,以厦门市测量队出具的项目用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三、征收补偿标准:按厦府[2005]176号文、厦府[2005]179号文执行。
四、农业人口安置办法:以货币补偿的形式安置。
五、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人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两个月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手续,超过规定期限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应有的权益。
六、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严禁在上述被征收的土地范围内抢种种植物,抢建建筑物、构筑物,抢养养殖物等,违者,不予补偿。
七、被征收单位和个人应服从城市建设需要,积极配合,确保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特此通告厦门市人民政府二00五年九月十五日
-
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的通知
387人看过
-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厦门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的通知
482人看过
-
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收集体土地村镇企业用地补偿标准
428人看过
-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厦门市部分地方行政规章的通知
496人看过
-
苏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
75人看过
-
白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转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178人看过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
厦门产假多少天,福建省厦门市福泉市人民政府浙江在线咨询 2021-10-18产假最多可休180天,其中国家规定产假为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可延长为158天至180天。法律规定:《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41条: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妇享受结婚假期的15日符合本条例生孩子的夫妇,女性产假从158日延长到180日,男性照顾假期为15日。婚假、产假、照顾假期间,工资支付,不影响晋升。女性怀孕,生育哺乳期,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可以得到帮助和补偿。《女职工劳动保护
-
关于城市征用土地的流程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28征用土地的程序如下: ①拟定征用土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的地县、市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 ②审查报批。征用土地方案拟订后,由县、市人民政府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批准权限,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人民政府批准。 ③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征用土地依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当地予以公告。 ④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⑤公告征地裣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⑥清理土地和实
-
关于政府征用建设用地买卖的批复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12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政府作出征地公告后,会对征收范围内的土地进行冻结,土地是不能转让、不能交易的,过了冻结期才能转让。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
-
市政府关于宿迁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05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
-
厦门国有土地建设安徽在线咨询 2023-08-211、国有土地分为国有划拨土地和国有出让土地,国有划拨用地属于特殊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遇到征收的时候除了结合现有地价水平和剩余使用年限之外,还需要扣除应该40%的土地出让金,剩余的才能算是划拨用地的补偿费用。 2、具体的补偿还是要根据当地的政策进行综合的计算。我国的国有土地征收补偿还没有统一的规定,没有对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征收建立单独的补偿制度,具体的标准根据不同的地区而制定。但是,根据《国有土地上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