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居民棚户区房屋拆迁补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1 14:22:25 332 人看过

(一)实行产权调换方式的

1、按在《实施意见》确定的改造范围外安置,确定如下标准:

(1)对被拆迁人的安置标准

原房屋建筑面积30平方米(含30平方米)以下的,安置房屋套型建筑面积为45平方米;原房屋建筑面积与安置房屋套型建筑面积相等部分拆一平方米还一平方米,不另行结算差价;安置房屋套型建筑面积超出原房屋建筑面积部分,按700元/平方米结算。被拆迁人仍要求增加建筑面积安置的,增加到60平方米安置,增加建筑面积部分按900元/平方米结算。安置房屋套型建筑面积产权归被拆迁人所有。

原房屋建筑面积30平方米以上的,在原房屋建筑面积基础上增加15平方米建筑面积,作为安置房屋套型建筑面积标准。原房屋建筑面积与安置房屋套型建筑面积相等部分拆一平方米还一平方米,不另行结算差价;增加的15平方米按700元/平方米结算;增加15平方米后安置房屋套型建筑面积仍不足60平方米的,增加到60平方米安置,增加建筑面积部分按900元/平方米结算。安置的房屋套型建筑面积产权归被拆迁人所有。

(2)对被拆迁房屋承租人的安置标准

原房屋建筑面积30平方米(含30平方米)以下的,安置房屋套型建筑面积为45平方米;原房屋建筑面积与安置房屋套型建筑面积相等部分拆一平方米还一平方米,不另行结算差价,产权为公有。安置房屋套型建筑面积超出原房屋建筑面积部分,按700元/平方米结算;被拆迁房屋承租人仍要求增加建筑面积安置的,增加到60平方米安置,增加建筑面积部分按900元/平方米结算。超出原房屋建筑面积部分产权归被拆迁房屋承租人所有,安置的房屋性质为同屋异产。

原房屋建筑面积30平方米以上的,在原房屋建筑面积基础上增加15平方米建筑面积,作为安置房屋套型建筑面积标准。原房屋建筑面积与安置房屋套型建筑面积相等部分拆一平方米还一平方米,不另行结算差价,产权为公有。增加的15平方米按700元/平方米结算;增加15平方米后安置房屋套型建筑面积仍不足60平方米的,增加到60平方米安置,增加建筑面积部分按900元/平方米结算。超出原房屋建筑面积部分产权归被拆迁房屋承租人所有,安置的房屋性质为同屋异产。

(3)对被拆迁房屋居住人的安置标准

1、对其居住房屋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净值补偿,安置房屋套型建筑面积为45平方米,按700元/平方米结算;被拆迁房屋居住人仍要求增加套型建筑面积安置的,增加到60平方米安置,增加建筑面积部分按900元/平方米结算,安置房屋套型建筑面积产权归被拆迁房屋居住人所有。

2、按上述安置标准,被拆迁户仍要求增加建筑面积的,增加的建筑面积部分按同期商品房销售价结算。

3、被拆迁人、被拆迁房屋居住人实行产权调换的,按本条第(二)款规定领取货币补偿款,自主选择购置住房。不领取货币补偿款自主选择购置住房的,由拆迁人按其货币补偿金额,在《实施意见》确定的改造范围外指定的安置住宅区所对应户型中,按搬迁时间先后、公开排序、依次购置。

4、不按《大同市出售公有平房实施细则》购为己有的被拆迁房屋承租人,由拆迁人在《实施意见》确定的改造范围外指定的安置住宅区所对应户型中,按楼层、朝向差价、搬迁时间先后、公开排序,依次安置。

5、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被拆迁人、被拆迁房屋承租人,仅有一处住宅房屋,且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小于45平方米,实行产权调换的,拆迁人应当提供套型建筑面积不小于45平方米的住宅作为安置用房,安置用房45平方米以内的部分不结算差价,产权性质为:安置用房与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相等部分,原产权性质不变,超出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部分产权为国有产,被拆迁人、被拆迁房屋承租人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缴纳租金。由拆迁人在《实施意见》确定的改造范围外指定的安置住宅区安置。

6、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被拆迁房屋居住人,仅有一处住宅房屋,拆迁人应当提供套型建筑面积不小于45平方米的住宅作为安置用房,对其居住房屋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净值补偿,补偿金额用于按700元/平方米购置所安置用房相应建筑面积,购置的建筑面积产权归被拆迁房屋居住人所有,其余房屋建筑面积产权为国有产,被拆迁房屋居住人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缴纳租金。由拆迁人在《实施意见》确定的改造范围外指定的安置住宅区安置,安置的房屋性质为同屋异产。

(二)实行货币补偿的

按《山西省城市房屋拆迁条例》和《山西省城市房屋拆迁价格评估办法》执行。货币补偿金额根据其区位、用途、结构型式、建筑面积、装饰装修等因素,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房屋拆迁评估指导价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货币补偿也可按以下方式补偿,被拆迁人、被拆迁房屋居住人先按拆迁安置标准与拆迁人签订房屋拆迁安置协议,结清款项后,领取货币补偿款。货币补偿款为:房屋拆迁安置协议的建筑面积乘以货币补偿指导价。货币补偿指导价由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施意见》确定的改造范围外,各安置区位的安置住宅(建筑物为七层以下)最高限价确定(2007年确定为1800元/平方米),并于每年年初公布。

第九条

城市居民棚户区改造的安置住宅,楼层、朝向差价,按整栋(单元)增减的代数和为零的原则确定。

第十条

安置房屋套型建筑面积与安置房屋协议签订的套型建筑面积相差正负3%以内视为设计合理,只结算相应差价。由于拆迁人原因,安置房屋套型建筑面积大于安置房屋协议签订的套型建筑面积3%部分,按700元/平方米结算,产权归被拆迁人、被拆迁房屋承租人、被拆迁房屋居住人所有。

第十一条

对被拆迁人、被拆迁房屋承租人依附原房屋搭建的具备生活居住条件的偏房,对其房屋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净值补偿,不予安置。

第十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的净值补偿价,以具有房地产估价资质的机构评估结果为准。

第十三条

为降低古城区内人口密度,拆迁古城墙内的住宅房屋,对选择货币补偿或在《实施意见》确定的改造范围外安置住宅区购置住房的被拆迁户,按本规定第八条第一款安置标准建筑面积奖励200元/平方米。

第十四条

自拆迁公告发布之日起,对第一个月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并搬迁的被拆迁户奖励3000元/户;对第二个月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并搬迁的被拆迁户奖励2000元/户;对第三个月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并搬迁的被拆迁户奖励1000元/户。

第十五条

拆迁住宅房屋搬迁补助标准为:建筑面积30平方米(含30平方米)以下的,一次支付搬迁补助费300元;超过3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增加搬迁补助费10元。搬迁补助费按两次支付。

第十六条

拆迁住宅房屋,被拆迁人、被拆迁房屋承租人、被拆迁房屋居住人自行过渡的,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费),房屋建筑面积30平方米(含30平方米)以下的,月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200元;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超过3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月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7元。拆迁人提供周转用房的,不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费),过渡期为24个月。

第十七条

非住宅房屋的拆迁补偿,按《山西省城市房屋拆迁条例》、《山西省城市房屋拆迁价格评估办法》、《山西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助与补偿标准暂行办法》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1日 09: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屋拆迁补偿相关文章
  •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多少钱?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有哪些?
    如果城市房屋被拆迁,那么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理所应当获得一定的补偿和安置。补偿、安置协议应当规定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违约责任和当事人认为需要订立的其他条款。一、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根据《征收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是指在房屋征收补偿中,以市场评估价为标准,对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以货币补偿方式给予补偿。协议货币补偿,即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以协商的方式选择货币补偿,并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产权调换是指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与被征收房屋进行调换,并按照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差价结算的行为。依据《征收条例》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
    2023-04-23
    274人看过
  • 棚户区改在房屋拆迁补偿赔偿标准是哪些
    一、棚户区改在房屋拆迁补偿赔偿标准是哪些拆迁各地补偿政策不统一,可能存在一个项目一个区片一个政策的问题,各地棚户区改造均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的基础上,制定了专门的补偿标准,一般是以地级市政府的文件发文。该文件一般属于主动公开类文件,可向当地棚改办要。或是已在当地政府门户网站中搜索。《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
    2024-02-01
    321人看过
  • 葫芦岛市棚户区改造城市房屋拆迁估价实施办法
    经2005年4月11日葫芦岛市第三届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二00五年四月二十二日第一条为公平、公正地确定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价格,维护房屋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房地产估价规范》、《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市规划区内棚户区改造涉及房屋拆迁估价的行为,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房屋拆迁补偿评估,是指房地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循评估原则,选择适宜的估价方法,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等因素,对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评定估算。房屋拆迁评估价格为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不包括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补偿费。被拆迁房屋室内自行装修装饰的补偿金额,以及室外的土木建筑附属物(如围墙等),可以通过委托评估确定。
    2023-06-10
    271人看过
  • 商城大棚房拆迁怎么补偿
    一、商城大棚房拆迁怎么补偿商城大棚房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奖励性补偿费这几项。具体的补偿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对于商城大棚房拆迁补偿问题,最好还是咨询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的意见。【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二、如何申请拆迁赔偿申请拆迁赔偿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以下是一般步骤:1.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在申请拆迁赔偿前,你需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国家及当地政府颁布的有关拆迁补偿的规定。这些法律法规将明确你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拆迁补偿的具体标准和程序。2.确认拆迁补偿责任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拆迁补偿的责任主体一般为政府或政府委托
    2024-02-21
    124人看过
  • 房屋拆迁是棚户区改造吗?
    一、房屋拆迁是棚户区改造吗拆迁不一定是棚户区改造,它们之间还是有一定区别的,拆迁和棚户区改造不是一个层次,也不是一个概念的,棚户区在改造的过程当中,是由相关的部门批准之后获得规范性文件,对于改造方案进行施工改造的,如果要拆迁,也是和普通的拆迁不是一个性质。棚户区改造和拆迁的区别有:1、性质不同:棚户区改造属于民心工程,目的是改善人们的居住环境;房屋拆迁是属于城市改造,对房屋所有者有一定补偿的。2、补偿标准不同:改造分为货币和产权对换这两种补偿;拆迁对房子产权人给予的补偿。二、棚户区改造的房子怎样办理产权证1、一般是从买房者和售房者这个交易后的时间算起,一般在一个月内容就要带上购买房子的相关资料,比如说购房合同书、还有就是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到房管局办理手续就可以。2、当提交完过户申请后,那么就可以前往一些窗口缴纳相对应一些税费才行,那么这些包括了手续费、契税等。只有等这个税缴完后,才能把这
    2024-02-01
    278人看过
  • 棚户区大棚房拆除有补偿吗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非农村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根据以上两条法律规定,原属于种植农作物的大棚没有经过审批,被拆迁人私自在大棚内建设房屋的行为明显是违法的,按照相关规定,这些已建成的“大棚房”属于违法建筑,应当予以拆除,一般是没有补偿的。如果涉及到对村集体土地征收的,对土地补助费这部分还是有的。合规的大棚房被拆除能够依照相关的拆迁补偿条款拿到补偿的。具体的补偿标准和补偿数额请查看各省市官方文件内容为准。棚户区拆除补偿款是多少,补偿标准是什么结合改造地块房屋的不同性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应当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2023-08-04
    128人看过
  • 青白江区居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一、青白江区居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1、房屋拆迁的补偿款、安置补偿费、土地上附着的青苗费、拆迁造成的损失补偿以及奖励;2、每个地方的具体征地补偿政策会根据具体的经济情况和其他因素来决定;3、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随着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对农村地区的征地是越来越多了,那么对农村土地补偿标准的确定就显得非常重要。征收了农村居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就需要对其作出相应的补偿。农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钱,因为农村土地的类型非常的多,所以土地的类型不同,补偿的标准也不同。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2024-01-31
    176人看过
  •  2021年棚户区拆迁补偿标准
    2021年棚户区企业拆迁补偿标准包括四个方面:1. 对于无法搬迁的房屋和建筑物以及搬迁过程中所造成的损失的机器设备,将给予补偿;2. 对于拆迁对企业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可以在补偿中适当考虑预期经营损失;3. 机器设备、物资运输和搬迁所产生的费用也将在补偿范围之内;4. 拆迁解聘员工的安置费用也会被纳入补偿之中。被征收人应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2021年棚户区企业拆迁补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对于无法搬迁的房屋和建筑物以及搬迁过程中所造成的损失的机器设备,将给予补偿;2.对于拆迁对企业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可以在补偿中适当考虑预期经营损失;3.机器设备、物资运输和搬迁所产生的费用也将在补偿范围之内;4.拆迁解聘员工的安置费用也会被纳入补偿之中。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
    2023-09-03
    175人看过
  • 葫芦岛市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规定
    经2005年4月11日葫芦岛市第三届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二00五年四月二十二日第一条为加强我市集中连片棚户区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城市改造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省有关城市棚户区改造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我市城市规划区内列入市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房屋拆迁适用本规定。第三条棚户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以整体改善居民住宅条件和照顾低保户有房住、住得起房为标准,坚持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招标的原则。第四条全市棚户区改造拆迁工作在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的指导、协调下进行。连山区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锦北小区棚户区改造拆迁工作。第五条规划、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民政、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等部门及所在街道办事处应按照各自的职责,积极协助做好棚户区的房屋拆迁工作。第六条被拆迁人或
    2023-06-10
    490人看过
  • 棚户区拆迁底层补偿高吗
    一、棚户区拆迁底层补偿高吗依照现行的低层楼宇拆迁补偿政策规定,各位被拆迁户有望从拆除过程中获取数十万元不等的赔偿款项。无论您的住所位于低层建筑之中,抑或是高层建筑之内,只要该房舍系合法建设而成,皆有资格顺利获得相关的拆迁补偿款。负责做出房屋征收决策的区县级人民政府将向被征收者依法支付相应补偿之后,被征收者需按照已签署确认的补偿协议或已生效的补偿决定中所设定的搬离期限,限期完成整体搬迁工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二、棚户区拆迁安置标准1、拆迁安置房超出平方应对超出面积的合法部分给予补偿,对超出面积的违法建筑不予补偿;2、市、县级人民政府应
    2024-03-13
    140人看过
  • 城市拆迁怎么算房屋拆迁补偿金
    一、城市拆迁怎么算房屋拆迁补偿金?1、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2、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3、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
    2024-01-08
    201人看过
  • 一般北京市棚户区拆迁补偿标准2024
    一、一般北京市棚户区拆迁补偿标准(一)货币补偿。补偿补助总款=被征收房屋价值补补偿费加搬迁费加临时安置费加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加外迁补助费加其他补助费(二)房屋产权调换1、产权调换房屋。产权调换房屋为期房,临时安置期限为36个月。安置房A区房屋为普通商品房,安置房B区房屋为“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商品房。2、补偿补助总款。补偿补助总款=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加搬迁费加临时安置费加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加其他补助费3、产权调换房屋面积。被征收人可选购的产权调换房屋面积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10建筑平方米,其中:(1)如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部分小于10平方米,则按10平方米计算;(2)本项目征收范围内同一人或夫妻有两处及以上房屋的,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合并计算,10建筑平方米只享有一次;(3)当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10建筑平方米小于产权调换房屋最
    2024-01-30
    382人看过
  • 拆迁棚户区,同居人和公租房是否有补偿可得?
    在司法实践中,遇到棚户区改造公租房的拆迁标准和补偿方式,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方式进行补偿。公租房是房屋产权性质合理的一个财产性的延伸,而他的拆迁利益应当由房屋的所有人和承租人共同分担,但是在现实实践中,一般公租人会拿到大部分的拆迁利益。注意,公租房和公有房屋是两个概念。1、公租房的产权人是政府,租住公租房的人对该房屋没有任何决定权,没有资格获得任何补偿。2、公有房屋的话,居住人有使用权,有使用权的情况下可以走房改手续变为完全产权,拆迁的时候会获得与正常商品房屋同等的补偿。如果没有走房改的情况下拆迁也会获得一部分补偿,不过金额不会太高。公租房拆迁能获得拆迁款吗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如果取得了公租房所有权的,拆迁时是可以获得经济补偿的,就算未取得所有权的,也能获得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
    2023-07-05
    426人看过
  • 企业房屋拆迁补偿与居民房屋拆迁补偿有何不同?
    拆迁补偿一般分为两部分:1、土地,按照使用性质来确定补偿标准。2、房屋,按照房屋造价来确定补偿标准。拆迁方会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确定补偿标准,然后报当地政府审批,审批通过后执行。各地补偿方式及标准存在差异。居住证和户口本一样吗居住证和户口本不一样。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而居民户口簿是我国公民的重要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制,用于登记住户人员的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具体职称、职业等内容的簿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
    2023-07-07
    347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拆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屋拆迁补偿是指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使用者的拆迁补偿。具体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通常是指被拆迁房屋评估价格和房屋拆迁安置费用两部分组成。 被拆迁房屋评估价格是指由拆迁人委托房地产评估事务所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而确定的房地产价格,即被拆迁房屋的... 更多>

    #房屋拆迁补偿
    相关咨询
    • 房屋拆迁在城市区怎么补偿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2-31
      市区房子拆迁可以选择采用以下其中一种方式补偿: 1、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 2、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 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 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
    • 棚户区拆迁与城中村拆迁补偿都有哪些区别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10
      1、前者为惠民利民工程,后者为商业行为; 2、前者居民一般是就地安置须回迁,后者可以异安置或自行解决住房; 3、前者为政府主导并实施操作,后者为政府引导或准予; 4、对于物权处理上,前者是以房易附带(互易中超过部分)补偿,后者是高业化的交易与征收。 5、棚户区改是指政府为了改善棚户区内居民的居住、生活条件,由政府实施并予以开发商一定的惠顾政策,为居民重置重建的惠民工程。对于房屋的产权人进行以房易房
    • 巴中棚户区拆迁大棚房有补偿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3-10-20
      一般来说大棚房拆迁是没有补偿的,但是在实际中很多的大棚在整治过程中,被误认成了违法占地的"大棚房"的,农民朋友们有申辩权利,也可以通过复议等法律途径提出异议,纠正查处机关的错误;对于已经被错拆的大棚,农民朋友们也可以在确认拆除行为违法后,申请国家赔偿,挽回咱们的损失。
    • 棚户区改造房屋补贴(无户口居民户)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15
      棚户区中的无户籍房产是指之前那些违规建造或自由自有住房建造的一些统称,因为没有房产证,本应该不予与补偿;但是依照1990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 规划法》颁布以前自建自住的独立房屋,其权利人具有拆迁区域的正式户口又无其它住处的,可对其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给予一定补偿,具体补偿金额由评估机构确认。
    • 盘锦棚户区房屋拆迁补偿条例是怎样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3-11-12
      关于盘锦棚户区房屋拆迁补偿条例工作原则: 1.政府主导,封闭运行的原则。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再参与棚户区改造,棚户区改造由政府直接实施,组建建设管理平台,全面开展建设与管理工作。改造工作涉及的资金、土地、建设等要素全程封闭运行。在改善民生的同时,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实现盈余。 2.统一领导,属地负责的原则。市政府负责全市棚改工作的统一领导,县区、经济区是棚改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所辖区域棚改工作的具体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