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姻关系的法律地位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5 19:13:33 95 人看过

夫妻婚姻关系的存续期限是:

1、夫妻拥有合法关系的时间,双方到婚姻部门进行了结婚登记就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开始点,如果双方去民政部门申领了离婚证,离婚登记的那天就是存续期间的终点;

2、如果去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离的判决书生效的那一天就是存续期间的终点;

3、如果法院调解离婚,双方签收调解书的那天就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终点。

夫妻婚姻关系的生育权

夫妻有依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并应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同时,夫妻也有不生育的自由,任何人不得强迫或干涉。

但是应当注意的是,虽然夫妻双方均享有平等的权利,但这种生育权只有夫妻双方共同努力才能有可能实现。在实际生活中,夫妻双方在生育权的行使中发生冲突的,应注意处理。这种冲突主要表现为:

(1)一方要求生育子女,而对方不同意生育;

(2)男方未经对方同意,采取强制、隐瞒、欺诈等手段致使女方怀孕;

(3)女方因个人原因未经丈夫同意而终止妊娠。在司法实践中,男方在离婚诉讼中以妻子无正当理由拒不生育或者妻子擅自终止妊娠而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要求妻子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此问题理论上尚有争议。

夫妻生育权的冲突,既是丈夫生育权与妻子生育权之间的冲突,同时又是丈夫生育权与妻子的人身自由权、身体支配权、健康权之间的冲突。在涉及权利冲突解决时,必须通过利益衡量以决定最值得保护的利益。一般来说,男方生育权的行使与实现需要利用女方的身体,所以更应当尊重女方的人身自由权、身体支配权及健康权,两相权衡,女方的权利比男方的生育权具有优先保护地位。因此,生育权应倾向于保护妇女选择是否生育的权利。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9日 04: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结婚登记相关文章
  •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婚姻关系的生育权
    夫妻有依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并应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同时,夫妻也有不生育的自由,任何人不得强迫或干涉。但是应当注意的是,虽然夫妻双方均享有平等的权利,但这种生育权只有夫妻双方共同努力才能有可能实现。在实际生活中,夫妻双方在生育权的行使中发生冲突的,应注意处理。这种冲突主要表现为:(1)一方要求生育子女,而对方不同意生育;(2)男方未经对方同意,采取强制、隐瞒、欺诈等手段致使女方怀孕;(3)女方因个人原因未经丈夫同意而终止妊娠。在司法实践中,男方在离婚诉讼中以妻子无正当理由拒不生育或者妻子擅自终止妊娠而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要求妻子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此问题理论上尚有争议。夫妻生育权的冲突,既是丈夫生育权与妻子生育权之间的冲突,同时又是丈夫生育权与妻子的人身自由权、身体支配权、健康权之间的冲突。在涉及权利冲突解决时,必须通过利益衡量以决定最值得保护的利益。一般来说,男方
    2023-04-25
    480人看过
  • 夫妻婚姻关系中的借条
    若夫妻本身已经约定了夫妻财产分别所有制,或者夫妻有个人婚前财产,其中一方向另一方借钱;而出借的款项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并出具借条,那么该借条参照一般自然人出借的借条,就是有效的。另一方需要跟进具体情况予以返还。婚内借条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互相写的欠条,就是夫妻间的债权债务。一、一方向另一方借款离婚时候还需要偿还吗法律并不禁止具有夫妻身份的自然人作为借款合同的主体,并且法律也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实行财产分别制,可以拥有个人专属的财产。故理应从夫或妻作为独立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角度来理解夫妻之间的借贷行为。作为民事主体,夫妻一方向另一方从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中借款,除借款来源属于借款人与出借人共同共有而与普通自然人之间的借贷不同外,本质上其实一致,应属民事借贷行为。因此,婚内借款合同的效力应予肯定。但是要认定婚内借款关系是否成立,还要看是否实际发生过夫或妻一方将个人所有或
    2023-03-07
    188人看过
  • 夫妻婚姻关系的生育权
    夫妻有依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并应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同时,夫妻也有不生育的自由,任何人不得强迫或干涉。但是应当注意的是,虽然夫妻双方均享有平等的权利,但这种生育权只有夫妻双方共同努力才能有可能实现。在实际生活中,夫妻双方在生育权的行使中发生冲突的,应注意处理。这种冲突主要表现为:(1)一方要求生育子女,而对方不同意生育;(2)男方未经对方同意,采取强制、隐瞒、欺诈等手段致使女方怀孕;(3)女方因个人原因未经丈夫同意而终止妊娠。在司法实践中,男方在离婚诉讼中以妻子无正当理由拒不生育或者妻子擅自终止妊娠而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要求妻子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此问题理论上尚有争议。夫妻生育权的冲突,既是丈夫生育权与妻子生育权之间的冲突,同时又是丈夫生育权与妻子的人身自由权、身体支配权、健康权之间的冲突。在涉及权利冲突解决时,必须通过利益衡量以决定最值得保护的利益。一般来说,男方
    2023-03-05
    425人看过
  • 夫妻怎么解除婚姻关系
    夫妻婚姻关系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者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双方协商一致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诉讼离婚的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生效就解除了婚姻关系。一、登记了没办婚礼想离婚怎么办领过结婚证没办婚礼可以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没办婚礼领过结婚证了的并不影响婚姻的效力。协议离婚的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或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生效就解除了婚姻关系。《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
    2023-03-06
    374人看过
  • 夫妻债务关系是法律中的什么?
    夫妻债务内部法律关系是连带责任。双方之间可以约定内部的债务承担比例,但是双方的约定不妨碍债权人的起诉,债权人可以要求任意一方偿还所有的债务,然后偿还债务的一方再去找另一方承担。一、婚内财产分割协议的有效性体现在哪些方面1、对夫妻双方的法律效力协议一经签订,对夫妻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除非能证明签订该协议时存在欺诈或胁迫等情况,否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反悔,夫妻双方一旦发生离婚纠纷,可以按照该协议约定的内容来履行。需要注意的是,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时,在没有完成房屋变更登记前,是可以反悔并撤销赠与的。2、对夫妻债务的债权人的法律效力由于夫妻双方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后,不一定会进行公示,不能推定债权人必然知晓该协议内容。所以当债权人不知道协议约定内容时,该协议对外不具有约束力,此时债权人可要求夫妻双方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是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能够证明债权人知晓该协议约定的内容除外。二、收
    2023-04-03
    161人看过
  • 夫妻自动解除婚姻关系的条件是什么
    什么情况下婚姻关系也不会自动解除。解除婚姻关系只能通过诉讼离婚或者协议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依据法律规定合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离婚后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等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由一方向人民起诉,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审理后,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一、离婚是指是什么行为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解除婚姻关系,终止权利义务的法律行为。申请离婚有两种方式:1、协议离婚:如果双方就是否离婚和离婚的各种问题达成一致,签订离婚协议,然后将离婚协议带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2、诉讼离婚:夫妻双方不能就离婚、离婚后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成协议的,一方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在被告非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但经常居住一年以上的,人民法院依照诉讼程序审理后,调解或者判决解除婚姻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感情确实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夫
    2023-03-31
    375人看过
换一批
#结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结婚的登记流程有: 1、携带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双方的常住户口本、3张两寸近期的半身免冠红底合影照片到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的民政局进行办理; 2、民政局工作人员审查双方的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颁发结婚证。... 更多>

    #结婚登记
    相关咨询
    • 夫妻间属于事实婚姻还是法律关系?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27
      同居关系和夫妻关系有以下几点差异: 一、夫妻关系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同居不受保护。 二、夫妻应当互相忠实,而同居不保护。 三、夫妻除了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而外,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而同居期间各自的财产都归各自所有。 四、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而同居没有。 五、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而同居没有。 六、救助措施,夫妻离婚有过错方应少分财产,还
    • 直系姻亲的法律地位是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3
      直系姻亲间虽无直系血亲的法律地位,但直系姻亲结婚也是有悖伦理,往往带来辈分上的紊乱以及继承和身份上的问题。因此,直系姻亲结婚一直都是人类婚姻的一个禁忌,许多国家的亲属立法都将直系姻亲列入禁止结婚的范围。
    • 事实婚姻的夫妻关系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05
      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如果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前,双方符合结婚实质条件,按事实婚姻处理。事实婚姻关系一方与第三人登记结婚,或事实婚姻关系一方又与第三人形成新的事实婚姻关系,凡前一个婚姻关系的一方要求追究另一方重婚罪的,无论其行为是否构成重婚罪,均应解除后一个婚姻关系。如不是事实婚姻关系: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
    • 什么是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15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意思是双方在这个时间内还是夫妻关系,在此期间的共同收入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什么是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11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意思是双方在这个时间内还是夫妻关系,在此期间的共同收入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