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实施
有关人民政府的国土房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意见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人民政府国土房管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确定
有关人民政府国土房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
5、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审批要求
有关人民政府国土房管行政主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人民政府审批时,应当附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举行听证会的,还应当附具听证笔录。
6、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管理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主体
(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定主体
市、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项拟订详细方案,并由市、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方案,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随后由市、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主体
市、县人民政府对经过公告后的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审查,在关注和充分考虑到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后,进行批准,批准之后并报省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主体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对经政府批准后的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组织实施。在方案公告之日3个月内将有关费用支付给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支付费用的,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交付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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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安置方案包含内容的有,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农业人口的数量;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量、支付对象和方式。 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量、支付对象和方式;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农业人口具...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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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流程有哪些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19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实施。有关人民政府的国土房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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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0有关人民政府的国土房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公告。八、补偿安置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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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条件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0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 (二)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三)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五)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六)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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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制度甘肃在线咨询 2023-05-06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实施。有关人民政府的国土房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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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有哪些河北在线咨询 2021-04-07关人民政府的国土房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