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监管管理暂行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1 22:15:05 199 人看过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私募投资基金活动,保护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私募投资基金行业健康发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财产的投资包括买卖股票、股权、债券、期货、期权、基金份额及投资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标的。

非公开募集资金,以进行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其登记备案、资金募集和投资运作适用本办法。

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从事私募基金业务适用本办法,其他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对上述机构从事私募基金业务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从事私募基金业务,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和从事私募基金托管业务的机构(以下简称私募基金托管人)管理、运用私募基金财产,从事私募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以下简称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从事私募基金服务活动,应当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

私募基金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第五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证券投资基金法》、本办法和中国证监会的其他有关规定,对私募基金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设立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和发行私募基金不设行政审批,允许各类发行主体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向累计不超过法律规定数量的投资者发行私募基金。建立健全私募基金发行监管制度,切实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依法严厉打击以私募基金为名的各类非法集资活动。

建立促进经营机构规范开展私募基金业务的风险控制和自律管理制度,以及各类私募基金的统一监测系统。

第六条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依照《证券投资基金法》、本办法、中国证监会其他有关规定和基金业协会自律规则,对私募基金业开展行业自律,协调行业关系,提供行业服务,促进行业发展。

第二章登记备案

第七条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报送以下基本信息:

(一)工商登记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

(三)主要股东或者合伙人名单;

(四)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信息;

(五)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基金业协会应当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齐备后的2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公告私募基金管理人名单及其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办结登记手续。

第八条各类私募基金募集完毕,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报送以下基本信息:

(一)主要投资方向及根据主要投资方向注明的基金类别;

(二)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资金募集过程中向投资者提供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应当报送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公司、合伙等企业形式设立的私募基金,还应当报送工商登记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三)采取委托管理方式的,应当报送委托管理协议。委托托管机构托管基金财产的,还应当报送托管协议;

(四)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基金业协会应当在私募基金备案材料齐备后的2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公告私募基金名单及其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办结备案手续。

第四章资金募集

第十四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第十五条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第五章投资运作

第二十条

募集私募证券基金,应当制定并签订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下统称基金合同)。基金合同应当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四条规定。

募集其他种类私募基金,基金合同应当参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四条规定,明确约定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相关事宜。

第二十一条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私募基金应当由基金托管人托管。

基金合同约定私募基金不进行托管的,应当在基金合同中明确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

第六章行业自律

第二十七条基金业协会应当建立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私募基金备案管理信息系统。

基金业协会应当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信息严格保密。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对外披露。

第二十八条基金业协会应当建立与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其他相关机构的信息共享机制,定期汇总分析私募基金情况,及时提供私募基金相关信息。

第七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依法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开展私募基金业务情况进行统计监测和检查,依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采取有关措施。

第三十二条

中国证监会将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诚信信息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根据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信用状况,实施差异化监管。

第八章关于创业投资基金的特别规定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所称创业投资基金,是指主要投资于未上市创业企业普通股或者依法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可转换债券等权益的股权投资基金。

第三十五条鼓励和引导创业投资基金投资创业早期的小微企业。

享受国家财政税收扶持政策的创业投资基金,其投资范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第九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四条至第十七条、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以及有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七项和第九项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有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八项行为的,按照《证券法》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

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情节严重的,中国证监会可以依法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第四十条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有关规定的,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有关规定处罚。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6日 03: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章程必备什么内容?
    一、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章程的依据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准则。2、《基金管理公司章程必备条款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仅就基金管理公司章程的必备条款作出规定。3、基金管理公司章程必须具备《章程指引》的内容,公司不得擅自修改或者删除《章程指引》要求必备的内容。经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后,公司可以在不改变《章程指引》原则的前提下,对《章程指引》要求的内容作合理的调整和变动。4、基金管理公司章程除必须具备《公司法》和《章程指引》要求的内容外,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其他内容。二、章程必备1、【基本情况】章程应列明公司的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存续期限、经营范围(应含有“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能
    2023-06-02
    403人看过
  • 适度监管私募基金
    《基金法》修订草案最大的突破就是将私募基金纳入基金法,使私募基金合法化。参与我国《证券法》修订的唯一法律学者、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李曙光日前接受《经济参考报》金融大家谈栏目专访时表示。最新数据显示,整个私募基金初步算下来超过十万亿的市值。在机构投资者当中,投资基金占了17%。新《基金法》将采用一种适度监管的开放心态,李曙光介绍说,修订草案对私募基金确定了分类监管的总体思路。《基金法》的修订在一定程度上借鉴了欧美经验,规定达到一定资金门槛的私募基金必须在监管部门注册、接受监管,在门槛之下的基金需要加入协会、实行自律管理。李曙光预计,未来私募基金可能会根据自身需要,出现到发改委、证监会双重备案的情况。
    2023-06-06
    101人看过
  • 私募基金监管法规概述
    私募基金监管文件的内容:一、监管机构。国家的金融监管和证券监管以及银监会,有权依法监督管理,国家的公检法司以及审计、统计机关有权依法获取或收集私募基金公司的经营管理信息数据,并依法进行数据信息保密,私募基金公司应积极与国家依法授权的管理机构网点配合,确保健康运营,并降低经营风险。二、监管内容。严格禁止任何私募基金公司或个人,以任何名义进行非法的私募基金行为。否则,将涉嫌洗钱、欺诈国家金融和扰乱金融秩序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三、私募基金监管原则。1、依法监管原则。2、“三公”原则。3、保障投资人利益原则。4、高效监管原则。5、审慎监管原则。6、适度监管原则。私募基金的管理1、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吸引了全球私募股权基金不断流入。据统计,2007年一季度投资中国的亚洲私募股权基金募资75.64亿美元,同比增长329.5%,全年国内私募股权投资额将保持100亿美元以上,而这些基金主要是以外资为主。
    2023-07-20
    404人看过
  • 私募基金资金保管协议的内容
    目录协议当事人第一章释义.第二章陈述和保证第三章托管事项第四章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五章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六章托管账户的开立第七章划款指令的发送、审核和执行第八章基金现金类资产和基金投资文件的保管第九章基金现金类资产价值的核对第十章对目标公司支付投资收益的监督第十一章文档资料的保管第十二章托管报告第十三章托管费第十四章托管人的更换第十五章禁止行为第十六章违约责任及免责条款第十七章不可抗力事件的处理第十八章保密义务第十九章本协议的终止第二十章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第二十一章其他其中,第二章内容可以参考下述条款:2.1甲方的陈述和保证甲方做出以下陈述和保证,并承诺其内容真实准确:(1)主体合法。甲方是按照中国法律合法注册并持续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拥有和支配其财产进行合法经营活动的权利能力。(2)具备业务经营资格。甲方依法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合法取得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开展股权投资管理
    2023-06-01
    294人看过
  • 证监会将私募基金纳入监管的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私募投资基金活动,保护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私募投资基金行业健康发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私募基金财产的投资包括买卖股票、股权、债券、期货、期权、基金份额及投资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标的。非公开募集资金,以进行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其登记备案、资金募集和投资运作适用本办法。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从事私募基金业务适用本办法,其他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对上述机构从事私募基金业务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第三条从事私募基金业务,应当遵循自
    2024-01-30
    178人看过
  • 私募基金募集管理办法有哪些
    私募基金募集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私募投资基金的募集行为,促进私募基金行业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而制定的。中国基金业协会依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中国基金业协会自律规则,对私募基金募集活动实施自律管理。一、什么叫回访确认制度?回访确认制度在私募基金活动的范畴内指募集机构从事基金销售推介业务以外的人员以录音电话、电邮、信函等适当方式对投资人进行投资回访的行为。我国《私募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私募基金募集应当履行合格投资者确认;投资冷静期;回访确认等程序。二、对私募发行不设行政审批根据新“国九条”的内容来看,对私募发行不设行政审批,允许各类发行主体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向累计不超过法律规定特定数量的投资者发行股票、债券、基金等产品。发展私募投资基金。按照功能监管、适度监管的原则,完善股权投资基金、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私募集合理财产品、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各类私
    2023-06-28
    331人看过
  • 私募纳入《基金法》监管范围
    私募基金纳入《基金法》的监管范围,无疑是此次《基金法》修订最引人关注的地方。对于不同类型的私募基金,如何监管以及由谁监管成为业内关注的热点。修法明确信托关系《基金法》修订后,私募基金将拥有合法地位。《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修订法案(征求意见稿)》第二条明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开或者非公开募集资金,运用所募集资金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进行证券投资活动,适用本法。除第二条外,征求意见稿还单辟出第十章为非公募基金做了专门规定。我们认为,尽管募集资金方式不同,有公募和私募,但都是资金信托投资的一种方式,应该纳入到同一个法律当中来。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表示,维护市场秩序,应该把相同法律关系的行为纳入同一规则加以规范。她分析说,投资基金的共同特点是:第一,募集资金;第二,专业机构受托管理;第三,受托人按合同以自身名义进行投资;第四,投资人或支持委托人
    2023-06-06
    459人看过
  • 2024《私募基金管理办法》全文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私募投资基金活动,保护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私募投资基金行业健康发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私募基金财产的投资包括买卖股票、股权、债券、期货、期权、基金份额及投资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标的。非公开募集资金,以进行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其登记备案、资金募集和投资运作适用本办法。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从事私募基金业务适用本办法,其他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对上述机构从事私募基金业务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第三条,从事私募基金业务,应当遵循
    2024-04-01
    195人看过
  • 私募基金监管的基本原则
    监管基本原则是,坚持“适度监管、底线监管、行业自律、促进发展”,明确私募基金行业三条底线,确保私募基金规范运作:1、要坚守“私募”的原则,不得变相进行公募;3、要严格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坚持面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3、要坚持诚信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底线。一、私募基金受谁监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中国证监会的其他有关规定,对私募基金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一、基金监管的措施(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等相关机构开展私募基金业务情况进行统计监测和检查;依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采取7项有关措施:1、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并要求其报送有关的业务资料;2、进入涉嫌违法行为发生场所调查取证;3、询问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对与被调查事件有
    2023-03-23
    132人看过
  • 私募基金资金怎么进行管理
    一、经济诈骗罪经济诈骗罪行为一般都涉及经济内容,所以法律上没有“经济诈骗罪”的说法,我国现行法律上所讲的经济诈骗主要分一般诈骗、合同诈骗和金融诈骗,经济诈骗罪是包括了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金融诈骗罪其中跟经济社会密切相关的诈骗犯罪,包括但不限于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金融诈骗罪。经济诈骗罪中合同诈骗是具体罪名(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在刑法中包含在扰乱市场秩序罪(刑法第八节)这一类罪名中,是指在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利用合同诈骗对方钱财的某些行为;经济诈骗罪中金融诈骗是一类罪名(刑法第五节),主要涉及金融领域,包括集资诈骗、贷款诈骗、信用证诈骗、信用卡诈骗、有价证券诈骗、保险诈骗等;经济诈骗罪中其他的诈骗行为就是通常意义上的诈骗,包括利用一般手段诈骗别人财产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出口退税的行为,利用某些非法组织的诈骗行为(刑法第三百条)等。许多当事人询问经济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有人认
    2023-06-02
    446人看过
  • 私募基金监管底线是什么,规定是什么
    一、私募基金监管底线是什么监管基本原则是,坚持“适度监管、底线监管、行业自律、促进发展”,明确私募基金行业三条底线,确保私募基金规范运作:一是要坚守“私募”的原则,不得变相进行公募;二是要严格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坚持面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三是要坚持诚信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底线。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私募投资基金活动,保护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私募投资基金行业健康发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私募基金财产的投资包括买卖股票、股权、债券、期货、期权、基金份额及投资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标的。非公开募集资金,以进行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
    2023-11-21
    464人看过
  • 私募基金监督管理合同范本
    其实现在私募基金是大家最喜欢的一种炒股投资方式了,但是大多数的股民朋友们是没有什么时间管理和处理私募基金的,就想请有关的机构或者工作人员来对于私募基金监督管理,那么在此为了维护合法权益是需要签订一份合同的。私募基金监督管理合同范本甲方(委托方):联系电话:结算银行及卡号:乙方(受托方):联系电话:结算银行及卡号:一、释义:-------------------签署以下协议:资产管理:指乙方根据本协议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的委托资产进行管理;委托资产:指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资金;期初资金:指资产管理委托期起始日的委托资产金额;期末资金:指资产管理委托期限终止时的委托资产余额;投资收益:指期末余额减期初余额的差额;管理费:?指乙方向甲方收取的委托资产的管理运作费用,为委托资产额的2%。业绩报酬:指乙方为甲方提供资产管理服务,按投资超额收益的一定比例向甲方收取的报酬;收益率:指委托期限终止日后,计算
    2023-06-02
    53人看过
  • 国外私募基金监管模式
    一、美国私募基金监管模式美国对私募基金的规范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1)对投资者资格的限定。美国法律规定,投资于私募基金的投资者必须是有资格的投资者。所谓有资格的投资者是指必须符合《1933年证券法》的法规D,以及《国民市场证券改革法》的有关规定。(2)对私募基金设立的放宽。据美国《投资公司法》的规定,在美国从事证券投资、证券交易的基金必须向全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登记注册,并且只能设立固定面额证券公司、单位信托投资公司和公开募股管理型公司。证券交易委员会从基金的投资资格、范围、方法、手段等方面予以审查监管。但是对于私募基金,美国的《证券法》却为其提供了安全港(SafeHarbor)条款《证券法》中的D规则规定私人合伙投资于证券市场,投资者可以不按《投资公司法》规定的三种方式设立合伙制的投资机构,并且符合一定条件的,如符合投资者人数的规定或不公开发行证券等,可以免于登记注册《证券法》的S
    2023-06-19
    354人看过
  • 私募基金监管中的问题
    一、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监管的法律环境私募股权基金的法律监管依托于私募股权基金所设立的整体法律制度。我国目前并未对私募股权基金的基本问题进行专门立法,相关的部门规章也未能全面描述其相关基本问题。因此,私募股权基金的运行过程中不同环节将被纳入到不同的法律规范当中。当前,构成私募股权基金监管法律大环境的可分为以下几类:(一)基本法律基本法律由《证券法》、《公司法》、《信托法》和《合伙企业法》构成。具体分析如下:第一,《证券法》为私募股权基金的合法性提供了基础。该法第10条划出了非公开发行的范围。因此,该条实际上承认了包括私募股权基金在内的私募基金的合法地位,为之后的法律规范的修补预留了空间。第二,《公司法》为公司制私募股权基金提供了合法性基础。其第78条第3款中规定的“向特定对象募集”给公司制私募股权基金提供了法律层面的依据。此外,《公司法》对私募股权基金采取有限责任或股份有限形式作了原则性规定,
    2023-06-01
    477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私募基金募集管理办法如何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3-03
      私募基金募集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私募投资基金的募集行为,促进私募基金行业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而制定的。中国基金业协会依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中国基金业协会自律规则,对私募基金募集活动实施自律管理。
    •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有什么新规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9-09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进行证券投资,应当遵守审慎经营规则,制定科学合理的投资策略和风险管理制度,健全内部控制机制,规范业务操作流程,有效控制经营风险。
    •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7条新规是怎样的?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9-11
      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报送以下基本信息:(一)工商登记和营业正副本复印件;(二)或者合伙协议;(三)主要或者合伙人名单;(四)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信息;(五)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信息。基金业协会应当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齐备后的2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公告私募基金管理人名单及其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办结登记手续。
    • 私募基金监管机构,有什么监管措施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2-21
      私募基金具体监管措施有以下三方面: (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等相关机构开展私募基金业务情况进行统计监测和检查;依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采取7项有关措施: 1、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并要求其报送有关的业务资料; 2、进入涉嫌违法行为发生场所调查取证; 3、询问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对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事项作
    • 什么是私募基金托管人?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13
      1.基金托管人是投资人权益的代表,是基金资产的名义持有人或管理机构。为了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按照资产管理和资产保管分开的原则运作基金,基金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资产。 2.基金托管人应为基金开设独立的基金资产帐户,负责款项收付、资金划拔、证券清算、分红派息等,所有这些,基金托管人都是按照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行事,而基金管理人的指令也必须通过基金托管人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