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证物丢失男子超期被押4年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1 15:53:34 430 人看过

因涉嫌故意杀人,汝州一男子被当地警方从2007年4月刑拘至今,构成严重超期羁押,家属四方奔波多年无果。而酿成这一后果的原因是,警方前期侦查工作不到位,并将一关键证物丢失。

青年男子遭超期羁押4年

遭羁押的男子叫邵某某,今年36岁,是汝州市陵头乡西街村的农民。他的姐姐邵某介绍了事情经过。

2001年11月的一天晚上,邵某某和同村的青年邵某会在村里的代销店喝酒,双方发生矛盾,互相殴打,后在村民劝说下各自离开。次日,邵某会的尸体在大路边耕地里的一个机井中被人发现,邵某某闻讯后外出打工逃避。

2007年4月,汝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在新疆将邵某某抓获。4月20日,邵某某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刑拘,送到汝州市看守所羁押。8天后,经汝州市检察院批准,邵某某被批捕。令人没有想到的是,邵某某再也没能离开看守所,一直羁押至今。

邵某某71岁的老父亲说,从2007年开始,他曾多次到相关部门反映这一问题,每次都说让我回家等,很快会有结果,但至今没啥结果。

邵某说,导致出现这一问题的原因是,在办案过程中,民警将案件的一关键证物丢失,办案民警因涉嫌渎职而获刑,此案成为一个悬而未决的案子。后来我们咨询律师才知道,警方的侦查羁押有一定的时限,如今4年已经远远超出了这一时限。

警方称确有失误,但改变措施有难度

汝州市公安局一名刘姓负责人就此事接受了采访。

该负责人表示,警方对邵某某采取的强制措施确实构成了超期羁押。民警在前期侦查过程中,没有获得邵某某杀人的直接证据,几天后,因为天气原因,证据遭毁。另一方面,在办案过程中,一个关键的证物不知去向,办案民警因为这一失误已经受到了处理。在这一情况下,警方多次向检察机关移交此案,均因证据不足被退回。

我们对这个问题也很无奈。这名负责人说,他们曾数次向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平顶山市委政法委汇报此事,省检察院曾专门做出批示,但平顶山市检察院既不接卷也不做不起诉结卷,导致始终停留在公安环节。由于牵扯到命案,改变强制措施很谨慎,我们一直在请示上级领导,但没人表态,我们也很清楚,这件事拖得时间越长,越难办。

这名负责人还表示,警方曾经努力尝试着释放邵某某,但因死者家属强烈反对,最终无果。

记者拿到的一份会议记录显示,2009年6月,省公安厅、省检察院以及平顶山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曾专门研究过邵天平被严重超期羁押的问题,最终得出结论,案件前期侦查工作不到位,主要缺少杀人、弃尸井中的直接证据。最终建议,由平顶山市政法委牵头协调此案,对受害者家属由政府给予刑事救助。

律师说法:一项罪名,羁押时限是8个月

河南言东方律师事务所主任闫某听完介绍后表示吃惊,在目前的法制背景下,很少出现如此超期羁押的案件。

通常情况下,如果只有一项罪名,公安机关侦查羁押的时限是8个月,闫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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