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生效不等于劳动关系的建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31 16:33:00 112 人看过

劳动合同生效等于劳动关系建立。

《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生效。”第3条规定:“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所谓劳动关系的建立,是指当事人之间劳动权利义务的确立。《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第10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根据上述规定,当事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即劳动合同实际履行之日起建立。

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之间劳动权利义务有法定的,也有约定的,当事人之间劳动关系依法建立,劳动权利义务也就相应确立。

一、签订无效劳动合同怎么办

《劳动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因而,无效的劳动合同不受国家法律的承认和保护。对于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的,其法律后果是:

第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考用人单位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用人单位无同类岗位的,按照本单位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确定。

第二,无效劳动合同是由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的过错造成的。法律上的过错,是指法律关系主体在主观上有违法错误,包括故意违法和过失违法。过错可能是一方的,也可能是双方的,它是由当事人的主观原因造成的后果,因此,对于无效的劳动合同,在确认其无效的同时,如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6日 07: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实际履行相关文章
  • 建立劳动关系的起算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一、录用通知书是否有法律效力录用通知书有法律效力,但不能代替劳动合同,录用通知书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作出的录取意思表示。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劳动关系和雇佣的受害责任区别劳动关系和狭义上的雇佣关系适用不同的法律法规,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遭受人身损害,适用工伤救济程序,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雇佣关系中的雇员在劳动过程中遭受人身损害,适用人身损害赔偿方面的法律法规,在单位雇佣的雇佣关系中,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由雇佣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因此,区分形成的是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便成了赔偿救济的关键:首先,主体不同。劳动关系中的主体具有特定性,用人主体必须是具备
    2023-06-24
    92人看过
  • 劳动时间与劳动关系的建立有关系吗
    小刘是一个体经营店老板,从事糖酒批发行业。前些天,一家餐饮企业与小刘达成了长期供货的意向,小刘想拓展业务,因此紧急招用了2名配送工。但刚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工人们才上一天班,那家餐饮企业却通知小刘,因情况有变,先暂时不需要配送,原订的合同取消。这下急坏了小刘,事没有成,多请的两个工人可是处处都是要钱的。随即小刘向2名工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2名工人表示同意,但要求按照合同约定的每月工资2000元的一半,向他们支付1000元的经济补偿,小刘不解,难道只上一天班也要支付经济补偿吗?法律人士解答:《劳动合同法》第36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46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36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
    2023-06-01
    325人看过
  • 劳动合同应当在建立劳动关系的哪些内订立
    一、劳动合同应当在建立劳动关系的哪些内订立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
    2024-01-31
    397人看过
  • 订立劳动合同与建立劳动关系是不是一回事?
    订立劳动合同和建立劳动关系不是一回事,但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一、医院合同工一般签几年?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医院劳动合同的签订期限,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之后确定的。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二、签订劳动合同时间是怎么规定的?劳动合同签订时间规定是这样的:1、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2、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三、公司成立多久就要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合同与公司成立多久无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即
    2023-03-14
    456人看过
  • 劳动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有什么关系
    劳动合同成立,必须是当事人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了合意,成立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存在二方及以上的订约当事人;2、订约当事人对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生效: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由此可见,只有劳动合同成立,并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方能生效,合同成立是前提。劳动合同生效是指合同已经产生法律上的效力,对当事人双方必须遵守,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即产生了法律上的约束力。劳动合同生效应符合下列条件:1、当事人必须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即法律认可的资格和能力。根据我国劳动法律的规定,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一方的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注册登记经审核设立,才能取得合法的用工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劳动合同当事人另一方即劳动者,必须年满16周岁,且须符合劳动法律对劳动者特殊条件的规定。如果当事人不具备法定的这样
    2023-03-29
    308人看过
  • 关于劳动关系的生效时间点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双方劳动关系的建立是以实际用工为准。用人单位只能就试用期考核的标准进行规定并告知劳动者,当劳动者无法满足试用期标准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建立不能通过合同约定,因此,对于试用期合格后劳动关系方可确立的约定应当认定为无效。试用期约定试用期可以约定多久试用期的约定期限限制: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均不得超过六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
    2023-07-07
    88人看过
  • 没签劳动合同但建立劳动关系辞职需要等30天吗
    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不签订,劳动者有权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同时因未签订劳动合同,也不可以为劳动者缴纳保险事项,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已经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是也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使用解除劳动关系的权益。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支付工资可到当地劳动监察投诉拖欠工资。也可以通过当地仲裁申请裁决支付双倍工资。试用期的劳动者只需要提前3天口头通知辞职就可以了,如果不是试用期,只需要提前30天书面辞职,因为单位没有与你签合同,属于严重违法,实际上你可以随时离职的。一、试用期第一天辞职可以立马走吗?试用期第一天辞职不可以马上走,对于试用期辞职的要提前三天提出,并需要给工资;而且用人单位是不能克扣其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
    2023-04-07
    302人看过
  • 有关于劳动关系怎样建立?
    一、事实劳动关系的界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二、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劳动法上的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向劳动者给付劳动报酬,而由劳动者提供职业性的劳动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劳动法上的劳动关系源于民法中的雇佣关系,所以与民法中的承揽、承包、代理等关系,并不是很容易区分。劳动法对劳动者实行特别保护,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承担的责任要高于一般的民事关系,所以现实生活中有的用人单位往往以双方之间是承揽、承包、代理关系来推卸劳动法上的责任。本条针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确定了5个参考标准来认定劳动关系,同时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未形成职业性的从属关系或劳动者的劳动并不是用人单位业务
    2023-04-29
    56人看过
  • 建立劳动关系后离职属于解除劳动关系吗
    一、建立劳动关系后离职属于解除劳动关系吗?离职当然属于解除劳动关系,不过正常情况下离职一定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在试用期内想离职的提前3天通知公司即可,若公司的一些行为侵犯到了个人合法权益,可以随时离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
    2024-02-15
    193人看过
  • 签订劳务合同是否等同于劳动关系?
    签订劳务合同不能认定为劳动关系,劳务合同应当为一般的雇佣关系,不享受社会保险、福利待遇,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依法签订的为劳动合同。依据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签的劳务合同但实际是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劳务合同是民事合同,是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劳务合同属于劳务关系范畴,和劳动关系相比,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
    2023-07-04
    346人看过
  • 劳动关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的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同时。也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中外自然人)。一、济南劳动关系备案是否需要?需要备案。现在国家已取消了劳动合同鉴证,但是劳动合同备案没有取消。实际操作中,市社保和区社保不一样,市里是所有劳动合同都得备案,也就是社保增员前就先备案,减员时就不需要备了。区里时每年抽一个月要求备案,这个月企业社保户上所有人员以及当月社保新增人员都得由单位办理合同备案,其他月份的增减员变化不受备案影响。总得来说,就是企业应该为所有员工办理劳动合同备案,因为备案时劳动部门得看一下其中的
    2023-03-24
    70人看过
  • 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的劳动关系有哪些?
    一、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的劳动关系有哪些?根据《劳动法》第2条,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条的规定,下列人员不是《劳动法》上所称为劳动者,不适用《劳动法》1、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公务员依法行使国家职权的行为,不是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而国家职权不能作为合同的对象,从而不能把公务员祝为雇员。我国当前采取的是公务员和非公务员分别立法的模式,公务员劳关系,由国家公务员法和其他法律加以规范。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工作人员(如工、青、妇等社会团体的机关工作人员)也不适用《劳动法》。2、农村劳动者(或称农业劳动者、农民)毫无疑问,农民属于劳动者的范畴,但农民劳动关系是否由《劳动法》调整,争议很大。现在立法的态度是,农村劳动者通过家庭联产承包合同确定其权利和义务,农民与村民委员会之间不属于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调整。但是,如果作为乡镇企业
    2023-04-29
    248人看过
  • 劳动关系的建立与劳动者证件的合法性
    在建立劳动关系时,企业不能向职工收取货币、实物等作为“入厂押金”,也不得扣留、抵押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暂住证和其他个人身份证件。对擅自扣留、抵押职工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和收取抵押金和抵押品的,公安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应当责令企业主立即退还职工本人。建立劳动关系流程是怎么规定的?1、通过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建立。2、事实劳动关系可参阅《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
    2023-07-18
    362人看过
  • 劳动仲裁建立劳动关系的时效是多久呀
    劳动仲裁确定劳动关系。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一、合同仲裁后多久出结果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作出裁决的期限为仲裁庭在组庭后6个月内作出裁决书。经仲裁庭请求,仲裁委员会仲裁院院长认为确有正当理由和必要的,可以延长该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应当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长的,经
    2023-03-07
    435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实际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履行其义务。 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了履行障碍,则当事人应该继续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直到合同履行完毕为止 实际履行有助于维护合同的稳定性和可执行性,同时也能够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更多>

    #实际履行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关系等同于劳动关系吗?劳动合同关系等同于劳动关系的情形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2-27
      《劳动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是否可以这样理解,凡是与用工方形成劳动关系的哪怕没有劳动合同,同样也适用《劳动法》呢?比如:家庭保姆一般与用人方无劳动合同,但形成了事实的劳动关系,那他适用《劳动法》还是其他规定呢?劳动合同关系等同与劳动关系吗?!社区咨询小组成员公爵家政服务雇佣关系主要有三种:一是家庭直接请保姆,无论有无合同,
    • 劳动合同的成立是否等同于劳动合同的生效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7-13
      劳动合同的成立不等于劳动合同生效。劳动合同成立,必须是当事人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了合意,成立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存在二方及以上的订约当事人; 2、订约当事人对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并经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由此可见,只有劳动合同成立,并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方能生效,合同成立是前提。 劳动合同生效应具备下列条件: 1、当事人必须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
    • 未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要多久才能生效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2-27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签合同的需要在用工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建立书面劳动合同。
    • 关于劳动合同的范围,劳动合同可以建立两个劳动关系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0-24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不能建立两种劳动关系,但中国法律不强制要求劳动者建立一种劳动关系,能否建立两种劳动关系主要取决于使用者的规章制度。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的工作任务,或者由用人单位提出,拒绝纠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还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单位手册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2-14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一规定沿用《劳动法》的规定,对书面劳动合同在建立劳动关系中的位置作了规定。劳动合同制度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产物。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劳动者就业是通过“通知单”、“派遣证”等到工作单位上班的,不需要签订合同。随着企业用人自主权的扩大,国家将用工的决定权授予了企业。与之相适应,我国从1986年起,对新招职工实行了劳动合同制,劳动合同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