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和法律适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4-20 17:36:19 413 人看过

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如下:

1、垄断经营利用优势地位排挤竞争对手。

2、侵犯商标权商业混同行为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伪造或者冒用有标志、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以及知名商品特有或与之近似的名称、包装、装璜,造成混淆、误认、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

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4日 23: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关于网络市场竞争行为的规定
    《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关于网络市场竞争行为的规定。通读《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三十三条规定,没有关于网络的只字片语。由于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颁布时间较早,且此后20多年一直未曾修改,有些规定显得呆板而陈旧,所以,用它来规范网络市场行为显得力不从心。但是,从法条的核心内容来看,其对网络市场行为具有普遍适用性。例如,《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等。由于网络市场自身的特殊性,是一个虚拟却开放的空间,对于网络市场中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恶意散布虚假信息的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同样具有适用性。其他相关的网络市场行为规范。关于规范网络市场竞争行为的相关立法,除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之外,大多是一些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例如,2000年9月25日国务院
    2023-04-24
    85人看过
  • 我国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
    由于网络的开放性和管理手段的滞后性,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已成为阻碍网络经济进一步发展的绊脚石,成为工商部门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重点。对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曾提出,要把打击利用网络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作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的重点之一,并下发《关于开展打击利用网络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执法活动的通知》,要求工商部门切实做好打击利用网络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工作。一、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点与实体社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相比较而言,目前在网络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普遍性。当前在互联网上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极为普遍。有关各网站间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诉讼每年呈上升势头。网络上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实体社会不正当竞争行为普遍存在的缩影。国内是如此,国际上也如此。在互联网上的不正当竞争是没有国界的。(二)跨国性。互联网并非是局域网,它将全世界24小时联系在一起。由于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常常是跨越国界的,使得
    2022-12-01
    247人看过
  • 网络经济中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在网络经济中还存在网上不正当销售,其主要表现为不当有奖销售。此外,还有与商业秘密有关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在网络空间,行为人无须接近目标,可通过网络获得目标的商业秘密,而且加之网络的安全性缺乏有效的保障,使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在网络经济运行中频繁发生。网络经济中这些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存在,一方面违反了经济公平、诚信原则,扰乱了国家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另一方面侵害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对正当经营者或竞争对手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而且网络经济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最终会导致消费者受损。
    2023-06-08
    298人看过
  • 网络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如何影响行业竞争格局?
    网络中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有:1、利用网络对商品的质量、性能、产地、生产者等进行虚假宣传;2、上交易中的欺骗性有奖销售,巨奖销售;3、利用因特网侵犯竞争对手的商誉;4、网页抄袭;5、侵犯商业秘密;6、利用网络技术措施实施不正当竞争;7、域名纠纷。通过网络销售假冒知名商品的独特名称、包装、装饰商品、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商品、假冒他人企业名称商品和假冒商品。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1)以网络为传播媒介的行为:虚假广告、泄露商业秘密和侵犯名誉通过网络发布虚假广告、侵害他人商业秘密,通过网络捏造虚假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或商品信誉等。(2)侵犯域名权的行为:抢注和混淆域名虽然与商标一样,具有标识性作用,同属知识产权法保护范围,但保护程度有不同。商标法不仅禁止相同的商标,而且相近的、构成实质性类似的商标都将被禁止。域名淡化”是指故意注册与他人商标权相同或者相近的域名,借此讽刺、诋毁或损害商标权人的
    2023-07-03
    81人看过
  • 不正当网络竞争的类别
    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表现形式如下:1、利用网络对商品的质量、性能、产地、生产者等进行虚假宣传;2、上交易中的欺骗性有奖销售,巨奖销售;3、利用因特网侵犯竞争对手的商誉;4、网页抄袭;5、侵犯商业秘密;6、利用网络技术措施实施不正当竞争;7、域名纠纷。通过网络销售假冒知名商品的独特名称、包装、装饰商品、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商品、假冒他人企业名称商品和假冒商品。如何减少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一)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限流、屏蔽、商品下架等方式,减少其他经营者之间的交易机会,实施“二选一”行为,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正常运行,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二)经营者不得利用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流量劫持、干扰、恶意不兼容等行为,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调整其他经营者的网络产品或
    2023-07-10
    250人看过
  • 确认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必备技巧
    一、确认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必备技巧确认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必备技巧为:1.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规定,进行商业贿赂;2.对在网上提供的产品进行不符合产品本身质量的虚假宣传;3.对他人的产品污蔑、诋毁;4.抄袭他人的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处罚针对不同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设置了不同的行政处罚,包括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
    2023-08-01
    337人看过
  • 网络不正当竞争的法律救济与出路
    法律救济:司法与行政难以并举我国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可以通过法院主导的司法程序以及由执法机关主导的行政程序实现。司法程序对于起诉、受理、答辩、举证、开庭、判决,以至上诉、执行,均有完备的时限规定,一般来说经过的期限较长。被称为中国互联网反不正当竞争第一案的真假开心网一案,历时2年,开心网虽然取得了一审、二审的胜诉判决,但在瞬息万变的互联网市场上,山寨开心网以不正当手段阻碍抑制了竞争对手的发展,在IPO上占得先机,成为全球社交网站上市第一股。司法有限的赔偿额对受害企业来讲只是赢了官司输掉市场。行政救济方面,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了县级以上监督检查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可以进行监督检查。而在行政罚则上,反不正当竞争法列举式规定对仿冒行为、商业贿赂、限制交易、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有奖销售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可以进行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条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
    2023-04-24
    78人看过
  • 我国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规制有哪些发展?
    一、我国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规制有哪些发展?立法的发展与完善传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已有规定,网络环境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却常常无“法”选择,网络环境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本质上仍是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制,因此应主要补充和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辅之以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补充和完善。(一)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补充和完善第一,完善一般条款,增加例举条款。重点在于一般条款的构建上。种种情况表明,我们有必要对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作出明确的界定,并且这种界定要有可以合理的扩大适用的范围,例如有人将其定义为“利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网络用户资源的行为”。并且注意《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制范围既要针对网络空间的特性,又要与传统法律相协调,在基本法学理念和法律规范的指导下进行修改。互联网环境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具有与传统实体市场竞争行为不同的新特点,由于相对细化的规定是为了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和
    2022-01-13
    460人看过
  • 区分正当竞争和不正当竞争
    不正当竞争与公平竞争的区别在于手段是合法的,还是违背公认的商业道德。正当竞争是指以善意、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为基础的良性竞争,参与警长的各方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是一种符合诚信原则和社会公认的商业道德的竞争。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以违法或者违背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与其他经营者竞争的行为。反不正当竞争的特征反不正当竞争及反不正当竞争法具有以下基本特征:1、对竞争行为的正当性判断具有利益权衡属性。19世纪以来的竞争法史表明,竞争作为市场经济的必要条件必须加以保护,但竞争对市场机制的扭曲又需要规限。竞争的这种利弊交织的矛盾性,决定了必须通过利益衡量对其是否功能受限或过犹不及进行判断,既包括市场竞争利害关系各方的利益衡量,也包括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的衡量。2、行为规制模式需要充分说理,不能机械地适用法条。就权益保护模式而言,其法律适用相对简单,只需将事实对照法条进行分析;而反不
    2023-07-01
    491人看过
  • 打击用网络从事不正当竞争
    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一部旨在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倡导公平有序竞争的法律。此法对于保护合法市场参与者的权益和打击不法市场经济行为有着重要意义。一、工作重点1、以查处通过网络销售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冒用他人企业名称的商品以及具有虚假表示的商品为重点,加强对网上商品交易行为的监管,坚决制止各种制假售假违法行为。2、以查处利用网络对商品的质量、性能、产地、生产者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为重点,加强对网络服务行为的监管,坚决制止在网上发布各种信息误导、欺骗消费者的违法行为。3、以查处网络交易中的欺骗性有奖销售、巨奖销售为重点,加强对网上促销行为的监管,坚决制止利用不正当引诱手段提供网络服务和在网上推销商品的行为。二、工作要求(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网上交易方式是新型交易方式。做好对网络交易行为的监管和打击利用网络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工作,可以促进网络行业
    2023-04-24
    177人看过
  • 反不正当竞争的网络时代
    3Q大战、3B大战,这都是在互联网业界耳熟能详的战役,随着近期法院正式宣判,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的话题又被人所热议。据了解,在近期宣判的官司当中,奇虎360分别需向腾讯赔偿500万元,向百度赔偿45万元。对此,有媒体统计,从2010年至今,奇虎360连续遭遇11场败诉,创下中国互联网公司官司败诉之最。其中包括,在2006年,360因恶意引导用户删除雅虎助手和雅虎Widget软件,被法院判处不正当竞争赔偿3万元。2010年,360恶意卸载百度工具栏,被法院判处赔偿百度38.5万元。同年,360安全卫士因强行卸载金山网盾,贬损金山产品声誉造成不正当竞争,被责令赔偿30万元。而在2011年知名的3Q大战中360不正当竞争罪名成立,法院判决赔偿腾讯经济损失40万元。而奇虎360方面也发表声明称商业竞争过程中会产生诉讼,企业有胜诉也会有败诉。近期360确有败诉的案件,也有大量胜诉的案件现将360近期胜诉
    2023-06-05
    84人看过
  • 防范“黑客式”不正当竞争行为
    在司法审判中,由于目前我国有针对性的网络立法并不多,散见于行政法规和部门规定之中,给法院适用法律造成了极大的不便。我国目前的保护现状不容乐观,互联网络发展是非常之迅速的,但是相应的民事、刑事法律规范没有相应的跟进,造成了事实上的网络法律真空,上述案件中,以黑客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就是一例。辽宁省高院做出判决的依据是《反不正当竞争法》,认定商某具有恶意,同时商某的行为被认定为法人行为。另外,由于商某被提起了公诉,虽然新闻报道未有载明,但笔者认为公诉方提出的罪名应该是数罪,即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刑法》二百二十一条规定的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构成要件:以特定的商家、公司、企业等单位为对象,贬低的是企业的信誉,商品的声誉,同时给原告造成了重大损失,具有严重的情节,本案案情均符合犯罪构成要件。286条规定的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即违反国家规定,
    2023-04-24
    456人看过
  • 互联网络与不正当竞争
    互联网络为企业提供了一个广阔的新市场,这个市场虽然是虚拟的,但市场主体竞争行为的激烈程度却比真实市场环境下有过之而无不及。作为市场经济的一种形式,网络经济同样受市场竞争规律的支配,与传统交易一样,网络交易也需要公平的竞争环境和良好的交易秩序。但竞争永远具有双重性,既包括正当竞争,也包括不正当竞争,网络环境中阻碍信息产业发展的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大量存在,现有法律是否可得以适用在互联网发展初期曾是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现在人们已达成共识,普遍认为如果网络环境下的竞争秩序失去规则的约束,网络交易就会失去安全保障,最终将制约电子商务的发展,而《反不正当竞争法》能够为IT产业创造一个有序的竞争环境。但由于《反不正当竞争法》是1993制定的,当时没有考虑到互联网特定经营模式与传统环境下的区别,因此,现在用该法来调整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显得捉襟见肘,法律的滞后性再一次凸显出来。虽然就其本质及法律的可适用性而
    2023-04-24
    450人看过
  • 反不正当竞争法适用实施
    在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依据是公平原则。公平原则要求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应以社会正义、公平的观念指导自己的行为、平衡各方的利益,要求以社会正义、公平的观念来处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一、我国法律援助制度法律援助是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法律制度,他通过向困难群众提供法律帮助,使他们能同其他公民一样享有平等的法律保护。自1994年我国施行法律援助制度以来,我国在立法和实践等方面对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深入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仍有不完善的地方,例如宣传力度不够、经费严重短缺、援助人员不足、服务形式单一和体制欠规范等。二、买卖合同签订的基本原则和程序签订合同应该遵循: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公平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等。三、
    2023-06-26
    43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2022年不正当竞争的表现形式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20
      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以及其他有关市场参与者采取违反公平、诚实信用等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去争取交易机会或者破坏他人的竞争优势,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界定了如下几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混淆行为、强制性交易行为、行政强制经营行为、商业贿赂行为、虚假宣传行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低价倾销行为、搭售和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行为、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诋毁商
    • 烟草公司不正当竞争形式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9-03
      1、关于烟草公司不正当竞争行为有: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 (1)假冒或仿冒行为; (2)商业贿赂行为; (3)引入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 (4)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5)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6)商业诽谤行为; (7)公用事业和独占经营者的限制竞争行为; (8)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行为; (9)压价销售排挤竞争对手的行为; (10)搭售和附加不合理条件的交易行为
    • 不正当竞争的不正当表现形式,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0-07
      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以及其他有关市场参与者采取违反公平、诚实信用等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去争取交易机会或者破坏他人的竞争优势,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界定了如下几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混淆行为、强制性交易行为、行政强制经营行为、商业贿赂行为、虚假宣传行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低价倾销行为、搭售和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行为、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诋毁商
    • 经营者侵犯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9-28
      经营者侵犯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经营者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经营者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经营者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通知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4、第三人在明知或应知商业秘密是经营者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并加以不法披露、使用
    • 不正当竞争的表现形式及管理规则是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09
      不正当竞争行为表现形式主要是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行为即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经营者:(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