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散公司要清算 可强制执行 可代为清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12-03 07:46:30 192 人看过

2001年4月,唐先生与潘先生、史先生共同出资成立了某广告有限责任公司。2002年10月16日,三人召开股东会,通过了解散公司的股东会决议,但没有成立清算小组。唐先生在与潘先生、史先生协商成立清算组事宜无果的情况下,起诉到法院,要求潘先生、史先生即时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唐先生与潘先生、史先生达成调解协议:2003年7月20日前,三人成立清算小组,对广告公司进行清算。但时至2003年9月,虽经唐先生多次催促,潘先生、史先生仍拒绝成立清算组。唐先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分歧意见

在本案执行过程中,就此案是否属于执行案件的受案范围、应采取何种强制执行措施问题存在分歧,均产生了两种意见。

对是否属于执行案件的受案范围,第一种意见认为,此案没有给付内容,执行依据不属于给付之诉的判决,不具有执行内容,因此,不属于执行案件的受案范围。第二种意见认为,执行的标的包括金钱、财物和行为,该案的执行标的为行为,属于执行案件的受案范围。

对应采取何种强制执行措施问题,第一种意见认为,案件应严格依照执行依据所确定的行为内容执行,不能变通,而此案的执行标的为行为,由于我国法律不支持对人身的强制执行,所以只能对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拘留等妨害执行的措施。第二种意见认为,在对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拘留等妨害执行的措施后,如果被执行人仍不成立清算组,可以委托注册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笔者均同意第2种意见。

执行案件的受理条件,在我国现行法中没有明确规定。根据一般的学理解释,执行案件的受理应该具备以下4个条件:必须有执行依据;执行依据必须已发生法律效力;执行依据必须具有给付内容;负有义务的当事人拒绝或推拖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除了执行依据是否具有给付内容不明确外,其它情况完全符合执行案件受理的条件。

从一般词义解释来看,“给付内容”有两种含义,一种指具有动态价值的特定行为本身,相当于“履行”、“清偿”之类的含义;另一种指静态意义上的行为所指向的标的,如“金钱”、“财物”等。民事判决可以分为:给付判决、确认判决和变更判决3类。给付判决是指具有给付内容的判决;确认判决是指其内容仅仅表现为确认当事人之间存在或不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判决;变更判决是指其内容为变更或者解除双方当事人之间某种既存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判决。作为本案执行依据的判决所确认的由唐先生、潘先生、史先生成立清算小组,对广告公司进行清算的行为,不属于确认判决,也不属于变更判决,而属于给付判决,具有给付内容,符合执行案件的受案条件,属于执行案件的受案范围。

从我国目前的立法现状来看,对执行标的是行为的执行案件,区分不同情况,可采取3种强制执行措施。对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案件的执行,在被执行人拒绝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时,法院可以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或退出,也可以委托有关单位或个人协助;对所有执行案件中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法院均可以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的措施;对某些案件,法院可以采用替代性强制执行措施。即法院在强制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未果的情况下,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

由于本案不属于腾房、腾地案件,所以不适用第一种强制措施,而第二种强制措施对所有妨害执行的行为,都可以适用,自然也适用于本案。只有对第三种强制措施是否适用于本案存在争议。我国现行法对第三种强制措施的适用范围没有作出详尽的规定,但这并不表明替代性执行措施就必然适用于所有行为的执行。如在探望权的执行中,若被执行人拒绝权利人探望,则无法由法院委托他人代为完成,即无法适用替代性强制执行措施。所以,本案是否适用第三种强制执行措施,关键在于如何界定替代性强制执行措施的适用范围。如果行为具有可替代性,即不具有特定性,无论主体是谁,只要履行合格,都可以实现行为的目的。本案可以采取替代性强制执行措施。即在法院强制执行未果的情况下,可以委托会计师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的费用由潘先生、史先生负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07: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公司清算组清算期间一般为多久,公司解散清算的情形
    一、公司清算组清算期间一般为多久公司自行组织清算的,对清算期限没有规定。如果法院组织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六个月内清算完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五条公司自行清算的,清算方案应当报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确认;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清算方案应当报人民法院确认。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清算组不得执行。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公司、股东、董事、公司其他利害关系人或者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第十六条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六个月内清算完毕。因特殊情况无法在六个月内完成清算的,清算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二、公司解散清算的情形1.一般解散的原因。一般解散的原因是指,只要出现了解散公司的事由公司即可解散。我国公司法规定的一般解散的原因有:(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
    2024-01-07
    454人看过
  •  清算失败:公司解散后未清算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债权人可以向股东直接提出诉讼,要求其承担民事责任。但公司法人资格仍然存在,可以参加诉讼。然而,若公司解散后仍未进行清算,债权人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组织清算,若相关机构不进行受理,则可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履行职责或赔偿损失。1.债权人向股东直接提出诉讼,要求法院判决股东承担民事责任。理由是有限责任公司已经被吊销营业执照,因此无法参加诉讼。然而,此时公司尚未进行注销登记,企业的法人资格仍然存在。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仅以其全部财产为限承担企业债务。2、债权人认为公司虽被吊销了营业执照,但未被注销,其法人主体资格仍然存在,其仍然可以参加诉讼,企业法人资格仍存在,但是解散之后,企业已经丧失实际的履行能力,对债务应由清算小组进行清算分配。3、对于不组织清算的时候我们需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组织清算,如果相关机构不进行受理,那么债权人可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其履行职责或要求其对行
    2024-01-05
    90人看过
  • 股东可以要求解散清算公司吗
    股东不可以要求解散清算公司,但是可以提案,股东大会通过后,公司便可以解散。在公司连续五年有条件分红却不分红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可以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回购股权。一、公司长期没分红股东股份怎么办上市公司长期不分红股东可以1、先提议召开股东会,力争通过股东会表决通过关于股权分红的决议。2、收集到公司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证明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润。3、向法院提示诉讼,要求公司分配利润。如果以上都无法实现的,若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二、股权回购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进行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在三种情况下股东不满股东会决议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东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
    2023-03-27
    435人看过
  • 司法解散公司及强制清算案件实务
    新修订的《公司法》施行后,相关司法解释出台前,各级各地法院依据《公司法》关于司法解散公司及强制清算的规定作出裁判的案件数量不多,在一些法律适用问题的认识上也不尽相同。究其原因是,《公司法》的规定较为原则,缺乏可操作性,一些省级法院的规范性文件多出台于《公司法》修订之前且不具有普适性。最高法院于2008年5月12日公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m;若干问题的规定(二)》(以下简称司法解释),对于正确适用《公司法》,规范司法解散公司和强制清算案件的审理活动,起到了重要的和不可替代的作用,已经成为审理此类案件的主要依据。由于在如何正确理解和适用司法解释的问题上还存在分歧,加之司法解释本身也尚有值得商榷之处,导致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一些难题有待研究和破解。
    2023-06-05
    428人看过
  • 公司解散多长时间才能清算清算清算
    法律没有规定公司解散清算需要的时间,但是从实际来看一般周期都会比较长,如果公司情况比较复杂的,通常都在一年以上,如果财产状况清晰,几个月也可以完成。一、两人都在外地要如何离婚如果夫妻双方都在外地的,那么可以在符合异地管辖规定的条件下,去选择诉讼离婚,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可以携带离婚起诉状、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财产状况证明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被告方居住地满一年或者是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进行起诉离婚,注意同时还需要提供双方居住满一年的证明即可。二、实习期扣6分会怎么样实习期扣6分会延长实习期。法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违规行为被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但若是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等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延长。一、驾驶证有效期分为六年、十年和长期,具体如下:1、驾驶证有效期通常是六年;2、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
    2023-06-27
    350人看过
  • 公司清算是否需要做清产核资,公司强制解散的类型
    一、公司清算是否需要做清产核资公司清算时,清算组需要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所以公司清算需要做清产核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二、公司强制解散的类型1、行政强制解散行政强制解散指企业的行政主管机关依照特定事由法定事项,按一定程序终止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清算企业财产,债权、清偿企业债务,及申请注销企业营业执照的系列活动。2、司法强制解散司法强制解散是指投资者基于自身利益
    2024-02-03
    298人看过
  • 什么资格可以进行公司解散清算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5、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一、公司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的区别1、导致清算的原因不同公司解散清算的原因包括:营业期限届满、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解散、被吊销执照或责令关闭等等;破产清算的原因是因公司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2、清算程序不同解散清算按《公司法》规定程序进行,具有很大任意性,可以公司自行清算,也可以在公司无法自行清算时由债权人或股东向法院提请强制清算;破产清算要严格依照《企业破产法》的程序进行,具有很强的强制性3、清算组成员组成不同解散清算可以由公司股东为清算人,在需要法院强制清算时才由法院依法指定清算组成员;破产清算只能由
    2023-03-30
    52人看过
  • 公司解散清算信托中代办公司解散事项
    公司解散的原因无限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股份两合公司的解散的通有性原因包括:章程所规定的解散事由发生,如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期限已满;公司所经营的事业已经成就或不能成就;与其他公司合并;公司破产;政府主管部门或法院下令解散。各种公司组织解散的特有性原因有:无限公司组织的全体股东同意解散或要求解散;两合公司的全体无限责任股东或全体有限责任股东退股,或全体股东同意或要求解散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该种公司组织的股东人数或资本总额低于法定的最低数额;股份两合公司的无限责任股东或有限责任股东全体退股,或全体股东同意或要求解散公司。2、信托公司的义务职责公司的解散须办理解散登记及各种必备的手续。至于破产则另有破产程序,不在普通办理解散手续之中。如果酝酿解散的公司生机尚未绝望,或只是因一时周转困难但股东尚强烈愿望经营下去,此时若公司咨询于信托公司,如信托公司认为其可以转机,则信托
    2023-06-09
    388人看过
  • 公司解散清算后可以终止吗
    一、公司解散清算后可以终止吗公司解散清算后不一定可以终止,公司只有经清算后仍然资不抵债,才需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进而注销公司后,公司终止。《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二、公司法公司解散清算顺序公司法公司解散清算顺序是: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
    2023-04-25
    400人看过
  • 公司清算期间如何强制执行
    一、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公司宣告破产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二、公司或者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后,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的才进入破产程序。三、公司依规定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其人选;四、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指定清算组成员,进行清算。一、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是如何进行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下列程序进行破产清算:一、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二、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
    2023-04-10
    114人看过
  • 公司清算完成后清算组解散吗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清算组解散。《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一、破产企业清算组的职责或功能具有特殊性破产企业清算组的主要职责是:1、接管破产企业。向破产企业原法定代表人及留守人员接收原登记造册的资产明细表、有形资产清册,接管所有财产、帐册、文书档案、印章、证照和有关资料。破产宣告前成立企业监管组的,由企业监管组和企业原法定代表人向清算组进行移交;2、清理破产企业财产,编制财产明细表和资产负债表,编制债权债务清册,组织破
    2023-02-28
    451人看过
  • 公司欠钱是否可以解散清算
    1、公司欠钱的,并不影响公司解散清算。公司如果出现解散的情形,如: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营业执照被吊销等,可以在解散事由出现15日内成立清算组,由清算组进行清算。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解散原因】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第一百八十三条【清算组的成立与组成】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
    2023-02-22
    299人看过
  • 公司什么时候可以解散清算?
    一、公司什么时候可解散清算?公司解散,是指业已成立的公司,因发生法律或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而停止其积极的业务,并开始处理未了结事务的法律行为,公司宣布解散后,为保护债权人利益,必须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那么公司何时可解散清算?解散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公司未形成延长营业期限的决议。我国公司法既未规定公司的最高营业期限,又未强制要求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因此,营业期限是我国公司章程任意规定的事项。如果公司章程中规定了营业期限,在此期限届满前,股东会可以形成延长营业期限的决议,如果没有形成此决议,公司即进入解散程序。(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解散事由一般是公司章程相对必要记载的事项,股东在制定公司章程时,可以预先约定公司的各种解散事由。如果在公司经营中,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可以决议公司解散。(三)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有限责任公司经持有2/3
    2023-06-29
    468人看过
  • 破产公司是否可代为清算
    会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一)成立清算组,并办理备案;(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债权申报和登记;(四)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或法院确认;(五)执行清算方案,分配财产;(六)编制清算报告,并报告确认;(七)注销登记。一、公司清算的流程是怎样的?公司清算的程序是:1、成立清算组。2、通知或公告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3、登记债权。债权人申报期债券,应当说明债券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4、制定清算方案,财产处理应依下列顺序安排:第一顺序,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第二顺序,按第一顺序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
    2023-06-25
    44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解散公司要清算可强制执行,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8-10
      清算可以强制执行。被解散公司未依法成立清算组,可对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拘留等妨害执行的措施;被执行人仍不成立清算组,可以委托注册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 解散清算公司怎样进行公司清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9-08
      (1)清算的性质不同。解散清算一般是自行清算,特殊条件下才进行强制清算,进行清算的原因是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出现僵局或者被。而属于司法清算,是因为企业资不抵债; (2)清算重点不同。解散清算一般不存在资不抵债的问题,清算时除了结束企业未了结的业务、处理债权和清偿债务外,重点是分配企业剩余财产,调整企业内部各投资者之间的利益关系。而破产清算的原因是资不抵债,因此,清算时主要是将企业有限的财产在之间进
    • 解散清算转为清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2
      因公司解散而清算,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 股东可以要求解散清算公司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2-23
      可以。 股东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要求解散清算公司: 一是自行解散。股东提议召开股东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股权的多数股东形成决议,同意解散公司。 二是向法院提起解散诉讼。所谓解散公司诉讼,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因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而向法院提起的请求解散公司的诉讼。
    • 解散清算信托代办公司解散事项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3
      1、公司解散的原因无限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股份两合公司的解散的通有性原因包括:章程所规定的解散事由发生,如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期限已满;公司所经营的事业已经成就或不能成就;与其他公司合并;公司破产;政府主管部门或法院下令解散。各种公司组织解散的特有性原因有:无限公司组织的全体股东同意解散或要求解散;两合公司的全体无限责任股东或全体有限责任股东退股,或全体股东同意或要求解散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