渗透金融反垄断制度的私募基金规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4:41:37 480 人看过

渗透金融反垄断制度的私募基金规范.对于金融反垄断制度的私募基金规范从以下三点具体分析:

(一)中国金融反垄断监管机制初显

作为经济宪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于2008年8月1日起施行,该法几乎覆盖了经济领域的每一个角落,我国经济法律规范以及监管制度现正紧锣密鼓地制定、修改或完善。以《中国人民银行法》为例,该法在2003年12月27日即行修正,明确了人民银行作为我国中央银行,承担货币政策、金融稳定和金融服务的职责。

考虑到《反垄断法》的实施,国务院于2008年7月10日发布通知,增加了人民银行参与评估重大金融并购活动对国家金融安全的影响并提出政策建议,以及负责会同金融监管部门制定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规则和交叉性金融业务的标准、规范,负责金融控股公司和交叉性金融工具的监测的两项职能,该两大职能的核心,一则是审查并购,二则监控金融控股公司,前者因为会改变特定区域的金融产业结构便成为反垄断审查的天然目标,后者由于会出现非正当关联交易并破坏有序竞争遂成为金融产业政策的必然之物,所以二者都归于金融反垄断范畴。虽然我国金融反垄断还未形成较完善的制度,但必将对私募基金带来不容忽视的重要影响。

(二)私募基金必经金融反垄断制度审查

目前,无论是作为中国特色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还是与世界直接接轨的《私募基金管理办法》均未正式出台,但就本质而言,私募基金规范属于经济法体系范畴,立法当局在对其进行规范时,应结合私募基金自身的专业特点,结合国外较为成熟的立法体系,前瞻地考虑私募基金运作可能对竞争产生的负面影响,充分溶入作为金融监管制度创新的金融竞争性监管核心—金融反垄断制度。

以私募(股权)基金高度发达的美国为例,根据《联邦私募监管条例》的规定,私募(股权)基金是通过投资于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的股权、资产或者其他所有者权益,以转售或者其它方式处置为目的,金融控股公司、该控股公司董事、官员、雇员或者主要股东直接或者间接持有、拥有或者控制的股份不得超过25%,最长持续期不超过15年,并且不以规避《银行控股公司法》或者其它商人银行投资条例为目的而设立的非直接运营公司。可见,私募(股权)基金是以控股为方式,形成特定存续时段的金融控股机构。

一方面,私募(股权)基金如要控股,必然会接受是否规避了《银行控股公司法》的审查,而对于银行控股公司的设立则是必须经过严格而专业的金融反垄断审查;

另一方面,私募(股权)基金处置股权、资产或者其他所有者权益时涉及退出机制,而退出往往是通过首次公开发行(InitialPblicOffering-IPO)和并购(MergerandAcqisition-M;A)来实现的,M;A受反垄断审查在此不再累述,而IPO在美国也必受反垄断制度规范,只是由于法律制度所限,在一般情况下,IPO至今仍被作为金融反垄断审查的豁免事项。

(三)金融反垄断制度应成为规范私募基金的基础

历经十三年终获通过的我国《反垄断法》明确规定了禁止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或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等三种垄断行为,而金融反垄断制度执法机构也于《反垄断法》实施前夜初见端倪。由于私募基金的运作须涉足金融反垄断制度所规范的金融产业准入、金融市场结构和金融战略行为,溶入金融反垄断审查也自然而然为如何合理规范私募基金指明了一条符合现代金融监管理念的路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19: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垄断相关文章
  • 反垄断法是基本的国家法律制度
    市场经济有两个起点:资本的本质决定了,每一个经济的个体都追求利润的最大化;自私的本性决定了每一个真实的个人都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这是市场经济的动力,正是这两个最大化进入市场经济运作,演出了一部剧烈竞争、优胜劣汰、效率至上的交响曲。为了从整体上保持推动社会生产力不断发展,维护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市场竞争的公正程序,必须坚定不移地反垄断。垄断的原意是独占,即一个市场上只有一个经营者。反垄断法,又称反托拉斯法,就是反对垄断和保护竞争的法律制度,它是市场经济国家基本的法律制度。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没有竞争也就谈不上市场经济,但竞争和垄断又总是如影随形、相伴共生的。只要有竞争存在就会有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因为处于市场竞争中的一些经营者,为了利益最大化,必然会通过各种手段,谋求垄断地位,排挤竞争对手,攫取超额利润,这是市场经济运行中的不和谐因素,也是一种必然的经济现象,这个问题是市场
    2023-06-07
    55人看过
  • 私募基金有金融牌照吗
    私募基金有金融牌照,金融牌照的正式名称是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是批准金融机构开展业务的正式文件。在我国需要审批的金融牌照主要包括银行、保险、信托、券商、金融租赁、期货、基金、基金子公司、基金销售等。一、转让金融机构批准文件罪量刑有什么标准?转让金融机构批准文件罪量刑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二款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转让金融机构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变造金融机构批准文件罪怎么处罚量
    2023-03-23
    108人看过
  • 私募基金融资对象
    在美国,私募基金往往由基金管理人出资一定比例,成为拥有绝对控制权的一般合伙人(简称GP,generalpartner)。私人股本基金公司的控制权在GP手里,他负责寻找投资机会并做投资决定,他们的收益最高,每年要提取全部基金的2%作为管理费,如果达到了最低预期资本回收(hrdlerate),他还要提取全部利润的20%,这部分钱叫做附带权益(carriedinterest,即资本增值部分的提成);私人股本基金购并的成败取决于GP的能力。GP出资后,私募基金剩余部分由投资人出,这些投资人一般是养老基金、金融投资机构或富有个人的资金组成,他们叫被动有限合伙人(简称LP,passivelimitedpartners);LP和GP共同组成的私人股本基金是一个有限合伙人企业。一般情况下,美国基金的年回报率在20-30%之间,整个基金的寿命一般要持续10年左右,在此期间基金做15到25笔独立的投资,常规习
    2023-06-09
    395人看过
  • 违反私募基金法规会怎样?
    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私募股权基金是不违法。违法的私募基金:1、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宣传和推介私募基金产品。2、私募机构未按规定办理基金产品备案手续。3、私募机构募集时未对投资者进行有效风险测评,并向不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4、私募机构投资运作行为违规,挪用或侵占基金财产。私募基金的特点私募股权基金的运作方式是股权投资,即通过增资扩股或股份转让的方式,获得非上市公司股份,并通过股份增值转让获利。股权投资的特点包括:1、股权投资的收益十分丰厚。与债权投资获得投入资本若干百分点的孳息收益不同,股权投资以出资比例获取公司收益的分红,一旦被投资公司成功上市,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获利可能是几倍或几十倍。2、股权投资伴随着高风险。股权投资通常需要经历若干年的投资周期,而因为投资于发展期或成长期的企业,被投资企业的发展本身有很大风险,如果被投资企业最后以破产惨淡收场,私募股权基金也可能血本无归。3、股权投资可以提
    2023-07-07
    377人看过
  • 适度监管私募基金
    《基金法》修订草案最大的突破就是将私募基金纳入基金法,使私募基金合法化。参与我国《证券法》修订的唯一法律学者、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李曙光日前接受《经济参考报》金融大家谈栏目专访时表示。最新数据显示,整个私募基金初步算下来超过十万亿的市值。在机构投资者当中,投资基金占了17%。新《基金法》将采用一种适度监管的开放心态,李曙光介绍说,修订草案对私募基金确定了分类监管的总体思路。《基金法》的修订在一定程度上借鉴了欧美经验,规定达到一定资金门槛的私募基金必须在监管部门注册、接受监管,在门槛之下的基金需要加入协会、实行自律管理。李曙光预计,未来私募基金可能会根据自身需要,出现到发改委、证监会双重备案的情况。
    2023-06-06
    101人看过
  • 私募基金募集与运作管理规范
    私募基金募集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私募投资基金的募集行为,促进私募基金行业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而制定的。中国基金业协会依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中国基金业协会自律规则,对私募基金募集活动实施自律管理。并购基金的募集方式1、直接投资方式。并购基金与管理层共同购买目标公司股权,共同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并购基金作为战略投资者通常资金实力雄厚,故其作为股东的加入,可大大提高管理层收购的成功率。为确保投资未来能够顺利退出,并购基金通常会事先与管理层签订一个股权回购协议,由管理层在未来某个时间按约定价格回购并购基金持有的那部分股权。2、信托贷款方式。并购基金作为资金出借人向管理层提供贷款用以进行收购,并约定用目标公司未来的经营利润偿还贷款,用收购后管理层所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或管理层的其它资产作为还贷担保。此种方式成本相对较高,回报率却不高,故实践中很少被单独
    2023-07-19
    389人看过
  • 私募基金份额登记制度是怎样的
    每一种基金都有其相应的份额登记制度,并且每个公司对此也都有不同的规定,私募基金的份额登记制度关系到以后的分红问题,因此,与相应私募基金相关的份额登记制度直接关系到投资者的经济利益,那么,私募基金份额登记制度是怎么规定的呢?私募基金份额登记制度第一条本中心经国家有权部门批准,可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办理份额登记。本规则所称份额登记,包括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份额初始托管登记、份额账户开立、份额转让过户登记、份额冻结与解冻登记、份额撤销登记等的相关信息记录服务。第二条在本中心进行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份额登记适用本规则。第三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申请办理份额登记时,应按照本中心的相关规定提交材料。第四条本中心仅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提供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申请人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材料合法、有效、真实、准确、完整。对于其因实质内容违法、违规、虚假、失实、失效而造成的法律责任,由提供申请材料相关的涉及方自行承担。申请
    2023-06-01
    282人看过
  • 反垄断法的主体制度研究
    反垄断法的主体制度研究是反垄断法理论研究的基础,主体制度的研究在一定程度上会决定反垄断法的内容和特点。本文试图从经营者、特定职业者和特定职业者组织体、行业协会、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几个方面来对反垄断法的主体制度进行具体研究,并在研究过程中,探讨反垄断法在对这些可能限制竞争的主体进行规范时的不同之处,同时也试图厘清反垄断法对这些主体的规范与同属竞争法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这些主体的规范的差别。[关键词]反垄断法,经营者,行业协会,特定职业者,政府反垄断法的主体不仅包括各类限制或影响竞争的主体,也当然包括反垄断法的执法主体[①],但囿于论文篇幅的限制,本文在对反垄断法的主体制度进行研究时是从前者的角度展开的。主体制度研究首先面对的问题是反垄断法应该对哪些行为主体进行规制?而鉴于不同的行为主体对有效竞争和自由竞争的影响是不同的,反垄断法对这些主体的规范内容和规范原则也会呈现出差异,主体制度研究会继续思考
    2023-06-14
    231人看过
  • 反垄断的豁免制度是什么
    一、豁免制度的概念反垄断法豁免制度,又称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制度,是指国家为了保障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在反垄断法及相关法规中规定的某些垄断行为不适用反垄断法的法律制度。反垄断法豁免制度是伴随着反垄断法理论的不断完善而出现的。初创时期的反垄断法围绕“竞争理论”,将作为市场经济基石的竞争置于法律的强大保护之下,通过反对一切垄断来恢复市场发展的活力。但是,随着市场竞争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反垄断法不再是要完全消除垄断,而是要控制,要综合考量对经济和竞争的影响,从而发挥反垄断法的双重功能,使之成为名副其实的市场经济中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企业合并作为反垄断法规制的重点,必然要求反垄断法合理界定垄断性企业合并和效益性企业合并,对具体的企业合并情形进行经济分析,通过权衡其效益和反竞争效果来决定是否准予合并,美国司法部和联邦贸易委员会在发布1992年《横向合并指南》的说明中指出:“实施合理的合并是美国自由企业制度
    2023-06-02
    227人看过
  • 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制度是怎样的
    一、规模类公示根据私募基金管理人所管理基金的不同类型,主要分为:私募**基金(自主发行)、私募**基金(顾问管理)、私募股权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和其他私募基金。其中前两类私募**基金分为50亿元以上、20-50亿元、10-20亿元和1-10亿元四个规模区间;私募股权基金分为100亿元以上、50-100亿元、20-50亿元三个规模区间;创投基金和其他私募基金分为10亿元以上、5-10亿元、2-5亿元三个规模区间。二、提示类公示提示类公示主要是指,管理基金规模为零、实缴资本低于注册资本25%或低于100万元等情况。公示内容包括:私募基金管理人名称、登记编号、登记时间、成立时间、注册地等基础信息,其中,涉及实缴资本的,公示内容还包括实缴资本数额以及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三、诚信类公示诚信类公示主要分为四种情况:虚假填报、重大遗漏、违反“三条底线”和相关主体存在不良诚信记录。其中,虚假填报主要包含四种情
    2023-06-18
    458人看过
  • 论合法垄断——反垄断法的适用例外制度研究
    被西方国家誉为“经济宪法”的反垄断法,在我国正处于紧锣密鼓的制定之中,法学界对反垄断的理论研究也在不断深入。在这个过程中有一系列问题无法回避:是否所有的垄断皆违法?如果答案是否定的,如何区分合法垄断与非法垄断?合法垄断的理论依据何在?现实生活中有哪些现象和行为属于合法垄断?如果合法垄断存在,又如何看待当代反垄断法的功能?这样,对于法律所允许和保护的“合法垄断”(本文又称: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制度)的研究如同冰山一角,已开始浮出水面。笔者拟……一、“垄断”:应是“合法垄断”和“非法垄断”的统一体1、垄断的经济学含义及垄断的两重性。作为垄断法规制对象的“垄断”一词早已频繁地出现在各国反垄断立法和相关的学术著作中,然而法学界至今也没能为之下一个精确的定义,而是仍然停留在经济学的定义上(注:〔美〕保罗·A·萨缪尔森、威廉·D·诺德豪斯:《经济学》(上),胡代光等译,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6年版,第
    2023-06-07
    477人看过
  • 私募基金是直接融资吗
    私募基金是直接融资的一种。私募基金是私下或直接向特定群体募集的资金,与之对应的公募基金是向社会大众公开募集的资金。一、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需要什么条件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办理的条件:1、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担任。2.注册资金要1000万以上。3.至少有三名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私募基金从业资格。4.申请机构具备满足业务运营需要的场所、设施和基本管理制度。二、如何申请私募基金,有关的法律规定是什么私募基金的申请方式:私募基金应当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不得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募集。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三、私募公司待遇私募的收入主要来自两方面:管理费和业绩提成。一般情况下,公司会拿走业绩的20%,而其中的1/5则属于投研团队。私募基金,一个普通研究员进来
    2023-03-20
    366人看过
  • 私募基金人数限制的具体规定
    1、《监管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私募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单只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累计不得超过《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规定的特定数量。”显然,公司制、合伙制私募基金的投资人数应当受《公司法》及《合伙企业法》的约束而不得超过50人(股份公司制不得超过200人),而对于“契约型”私募基金而言,在目前无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其应当适用《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2、《基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二百人”,也就是说,“契约型”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可最多不超过200人,突破了(有限)公司制、合伙制基金的50人限制。这一突破,对于基金参与主体,特别是基金管理人与销售服务机构而言具有重大意义,在做大基金规模的同时,也将使更多投资者收益。私募基金限制条件是有不少,例如:对于个人投资额的最低标准、私募基金
    2023-04-07
    350人看过
  • 私募基金资金募集如何合规
    1、特定对象确定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募集基金的第一步就是确定特定的募集对象。首先,基金管理人通过合法途径公开宣传自身相关信息,宣传内容仅限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品牌、发展战略、投资策略、管理团队、高管信息以及由中国基金业协会公示的已备案私募基金的基本信息,并对以上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其次,根据不同的情况用不同的方式履行特定对象确定程序:(1)若是针对非互联网媒介宣传推介私募基金的,募集机构在向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之前应当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确定特定对象,对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由投资者书面承诺其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并强调评估结果有效期不超过3年,逾期再推介需重新评估;同一私募基金的投资者持有时间超过3年的无需重新评估。(2)若是针对互联网媒介宣传推介私募基金的,即通过官方网站、微信朋友圈、报告会、电话、短信、电子邮箱等渠道推介的,在向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之前,必须设
    2023-06-02
    445人看过
换一批
#反垄断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垄断
    词条

    垄断是指在生产集中和资本集中高度发展的基础上,独立的大企业或少数大企业对相应部门产品生产和销售的独占或联合控制的行为。 我国《反垄断法》对经营者垄断行为进行了相应处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 更多>

    #垄断
    相关咨询
    • 私募基金分红制度是怎样的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2-20
      私募基金如何分配以基金合同条款约定为准。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封闭式基金的募集期限为3个月,自该基金批准之日起计算。封闭式基金自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募集的资金超过该基金批准规模的80%的,该基金方可成立。开放式基金自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净销售额超过2亿元的,该基金方可成立。
    • 私募基金融资人数规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23
      有限公司型基金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50人。不知道是不是你要的回答、《公司法》你说的应该是私募股权基金的形式融资。私募基金有严格限制投资者人数。单只私募基金投资者人数累计不得超过《证券投资基金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规定的特定数量、股份公司型基金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200人,契约型
    • 私募基金注册条件及法律制度规定
      河北在线咨询 2023-11-30
      私募基金注册条件有: 1、应当有二百人以下的合格投资者; 2、合格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3、注册资本不低于5亿元,单个投资者的基金份额认购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 4、其他条件。
    • 私募基金有金融牌照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01
      一、什么是金融牌照金融牌照的正式名称是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是批准金融机构开展业务的正式文件。在我国需要审批的金融牌照主要包括银行、保险、信托、券商、金融租赁、期货、基金、基金子、基金销售、第三方支付牌照、小额贷款、典当12种。用途:凡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必须先取得与之对应的金融机构许可证。二、私募基金有金融牌照吗1、金融牌照的受欢迎度目前,受阳光私募关注度较高的是公募基金牌照和基金销售牌照,因为与私
    • 什么是私募基金,私募基金和公募基金的区别?以及私募基金有何不同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15
      私募基金是指在不违法的前提下由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和少数特定投资者来私下约定其组织形式、运营方法和信息披露的基金。公募基金是指严格根据法律条文注册、组织、运营和披露信息的面向公众投资者募集的基金。私募基金和公募基金的区别:(1)募集的对象不同。公募基金的募集对象是广大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的投资者。而私募基金募集的对象是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包括机构和个人。(2)募集的方式不同。公募基金募集资金是通过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