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晓贵与尹小五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18:36:38
403 人看过
提交日期:
2009-04-0310:32:13
河南高院知识产权庭维护
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09)焦民初字第34号
原告马晓贵。
委托代理人张蒙,河南得益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尹小五,系武陟县“音像总汇”店业主。住武陟县兴华路候园。
本院在审理原告马晓贵与被告尹小五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中,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马晓贵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马晓贵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为25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长夏有成
审判员王胜利
审判员贾胜利
二○○九年三月六日
书记员王莺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马晓贵与被告长葛市电视台、长葛市广播电视局著作权纠纷一案
221人看过
-
徐少华与韩彻侵犯著作权纠纷、韩彻反诉徐少华侵犯著作权纠纷案
122人看过
-
朝华出版社与陈金钊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
85人看过
-
汪晓平诉北京阿里巴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
301人看过
-
杨淑涛诉蒋银和等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
425人看过
-
广州音像出版社与徐叔华等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
104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著作权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著作权纠纷
词条
#著作权纠纷
最新文章
#著作权纠纷
相关咨询
-
在网上侵犯著作权,网络微信侵犯著作权纠纷案怎么处理?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03微信公众号对著作权的侵权方式越来越多,随着微信用户的越来越多,微信公众号也得到大家越来越多的重视,有更多的人愿意花时间去阅读公众号发布的文章,但是这其中存在一种现象,各公众号之间文章的重复率非常高。那么微信公众号对著作权的侵权方式有哪些?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微信公众号对著作权的侵权方式微信公众号对著作权的侵权方式一:篡改、剽窃著作权人作品的行为侵权微信公众号将他人的文字作品标以自己名字或匿名在
-
什么是著作权侵权纠纷,如何处理著作权侵权纠纷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16著作权侵权纠纷是指争议各方就行为人行为是否构成侵权,承担什么责任,以及由谁承担等问题而发生争执。 处理著作权侵权纠纷: 一、调解。 调解,是指发生纠纷时,在调解组织的主持下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纠纷解决方式。 二、仲裁。 仲裁,是指仲裁机构依照一定的仲裁程序对当事人的纠纷进行裁决的纠纷解决方式。 三、诉讼。 著作权的诉讼,是指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利用诉讼程序解决著作权纠纷的一种方式。
-
著作权纠纷中侵犯著作权的证据怎么保全,著作权纠纷怎么预防和处理海南在线咨询 2022-02-15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权利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人民法院处理前款申请,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至第九十六条和第九十九条的规定。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
-
怎么确认侵犯著作权案件的管辖和纠纷甘肃在线咨询 2023-09-02(1)因侵犯著作权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是师弟法院管辖;仅对其中一个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是师弟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3)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营性储存、隐匿侵权复制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版权、工商等行政机关依
-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与其他著作权人的什么行为构成侵权,侵犯著作权罪山西在线咨询 2022-01-26承担侵权责任必须具有侵权行为,侵权损害结果,行为与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侵权主观方面具有过错等四个方面的构成关系。从侵权行为来看,对著作权的某项权利进行侵犯的具体行为有以下几种:(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5)未经著作权人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