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买卖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22 18:54:16 356 人看过

一、不动产权买卖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不动产权买卖合同生效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条: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一)不动产买卖合同生效要件:

1、房屋买卖合同作为债权合同,属诺成性合同,而产权过户登记只是房屋产权转移的必备要件。

2、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在前,产权过户登记在后,将登记作为房屋买卖合同生效要件的观点对此无法作出合理解释。

3、就登记行为本身的性质看,登记仅起物权公示作用,并没有决定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的职能。

4、将登记作为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在实践中将会遇到一些无法解决的问题。

(二)不动产买卖合同生效时间签定不动产买卖合同表明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签定合同表示合同成立,在办理完房屋过户登记之后生效。

二、买卖合同纠纷民事诉讼状怎么写?

原告XX省XX市X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XX,住XX省XX市XX路XX号。电话:XXXXXX。

被告XXX,男,XXX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族,住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电话:XXXXXX。

诉讼请求:

(一)依法判令被告偿付货款XXXX元整,并承担自200X年X月X日起至还清欠款之日按每日千分之X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XXX元。

(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XXxX年X月X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一份《XXXXXX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提供XXXX,价款XXXX元。约定X个月内付清货款,如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付款,按照未支付价款延期的每日千分之X偿付违约金。合同成立后,原告按约将合同标的物交给被告,被告至今尚未支付货款。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特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此致

XXX人民法院

具状人:XX市XX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XXX(签名)

X年X月X日

买卖合同纠纷的民事诉讼状首先应该要写双方当事人的个人信息(信息;公司和地址等);向人民法院申请的事项;申请的事实和理由;最后是申请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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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6日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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