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物不存在抵押合同是否有效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1 17:34:31 397 人看过

合同中对抵押财产约定不明确,如果根据主合同和抵押合同无法确定抵押物,抵押不成立。并且抵押合同需要办理抵押登记,否则合同不生效。

一、转让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

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1、抵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抵押合同无效;2、抵押物不特定的,抵押合同无效;3、应该办理抵押物手续而未办理的,抵押合同无;4、抵押物重复抵押的,抵押合同无效;5、对于通过签订抵押合同规避法律的,抵押合同无效;6、主合同无效的,抵押合同无效;7、以不能作抵押的财产设立抵押权的,抵押合同无效;8、抵押物价值处于不确定状态的,抵押合同无效;9、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到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破产企业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签订抵押合同的,其行为无效,抵押合同也无效。

二、主合同没生效可不可以全额抵押其抵押权

合同未生效抵押权是不成立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为担保债务履行,当事人可以设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且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

三、抵押权无效抵押合同有效怎么办呢

抵押合同的生效是从双方签订抵押合同时起,合同生效。如果一方违约,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抵押权的设立是从抵押合同在登记部门登记后,开始设立抵押权。正常情况下是,抵押合同生效在前,抵押权设立在后。不存在抵押合同生效和抵押权设立同时的情况。

如果抵押合同生效,而未去登记,债务人将抵押物又抵押给了第三人,并办理了登记,此时的抵押权归第三人,债权人可以依据抵押合同向债务人主张赔偿。如果抵押合同无效,而抵押权又设立了,那么又牵扯到登记部门的违规,如果登记部门在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债权人直接主张债务人进行赔偿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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