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的性质及特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8 11:11:42 422 人看过

一、性质

医疗纠纷是个比较广泛的概念,可以包含医院医务人员与患者及家属或单位之间发生的所有矛盾纠葛。从概念定义上讲,纠纷与医疗事故、差错有关系,但是又不等同于医疗事故和差错。单纯的医疗纠纷可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在医疗过程中,可能确实存在有医疗问题,医疗过程中医务人员有过失,包括服务态度、责任心、技术问题或者已经构成了事故差错;二是可能没有医疗问题,既不是差错,也不是事故,纯属于患者家属期望值过高而未达到所期望的目标;三是出现了某些治疗目的以外的并发症或意外;四是有其他医疗之外的问题,如人际关系等;五是双方存在认识上的误差和分歧;六是经济因素,患者想借机转嫁医院或者希望通过纠纷而减免医疗费用;七是其他权益问题,如侵犯肖像权、名誉权、处分权等。

目前,主要见于上述几种情况,某些医疗事故在过去往往按有关规定即可进行处理,如批评教育当事者,通过双方相互沟通就可以解决。但现在不同了,尽管已经有了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理应按《条例》处理,但是目前一旦发生事故,即使经过医疗事故委员会鉴定,弄清了事件的性质和前因后果,甚至经法院裁决,仍然不能解决,仍然会纠缠不休,或四处申诉,或借助媒体扩大事端。这实际上已经超越了以往医疗事故处理的范围,并非纯医疗问题。

因此,虽然医疗纠纷并非都是医疗事故,但是医疗事故或差错可以成为纠纷的原因。据文献报道,在美国医疗纠纷案件中,是服务态度问题。我国最多见的是收费问题,占%,对治疗效果不满意的占%,对服务态度不满意的占*,其他方面占$。另一组报道认为,医疗纠纷事件中约有*最后属于医疗事故,$属于较严重的差错,其余“#属于服务态度和收费问题,或对医疗过程及结果不理解,认识不一致。有时服务态度是起因或诱因,但是,提出纠纷者不以服务态度为依据,而是以其他理由提出。总之,医疗纠纷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现象,其中有许多问题需要认真研究解决。

二、特点

医疗纠纷涉及两方面的当事人,其主体是医务人员及患者,其他与双方有关的人,严格说来不属于医疗纠纷的主体。但是就医患两个主体而言,实际上是代表着两个方面的利益,以医务人员为一方,代表着医院、医疗机构及其所有与医疗机构有关的人的利益;而患者是代表着与患者相关人的利益,包括患者的亲属等。但是这些人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主体,比如发生纠纷后,对卫生行政机构的处理感到不满意,对法院的判决不服,以及对对方委托人的成见,这些都不属于医疗纠纷的范围。

在患者死亡之后,他的利益关系会发生改变,由可以代替患者的人,如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直接亲属,或兄弟、姐妹及其他旁系亲属以继承人或代理人的身份处理有关的纠纷,以保护患者的利益。医务人员是指与当事者所在的医疗机构有关的人员,如医务工作者,包括医生、护士、医技人员、医院的管理人员,均应该视为医方的当事者。当然每一方要出一个具有决策权,能够行使自己的权益,代表和维护自己的利益的人,主要负责处理纠纷。

除上述当事者之外,无论是医患双方委托的他人,如亲友、律师或其他代理人,以病人的名义或以医方的名义解决纠纷,均必须出具委托书,才能够有权料理纠纷。委托人虽然可以代表一方的利益,但并不是纠纷的主体。

关于医疗纠纷的客体,是指患者的人身权、生命权和健康权。纠纷的理由是患者认为自己的生命权或健康权受到了侵害所提出的纠纷,这是严格意义上的医疗纠纷。而与医疗有关的,但并未触及健康生命权的纠纷,实际上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医疗纠纷。但是这类纠纷目前很多,有人把这种纠纷称为非医疗性纠纷,实际上只要是医患之间发生的矛盾纠葛,都可以看作是医患纠纷。由于纠纷发生在医疗过程之中,就其发生的场合和环境而言,也可以称为医疗纠纷。但为了叙述的方便,使其与医疗纠纷又有所区别,所以也称为非医疗性纠纷。如目前较多的患者在医院内自行摔倒导致了骨折,有些患者也向医院提出要求索赔。还有患者在医院就诊或住院过程中因钱财丢失,有些人以医院管理不善为由,也向医院提出索赔。这些实际上都不是医疗纠纷,属于民事问题。虽然明显的不属于医疗纠纷范围,但是却是医院经常会遇到的问题,究竟怎么样对待这类问题,目前虽然有关部门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作者认为,还应该用民事的方法来进行调解。当然,主要应当通过思想教育,加强医患间的互相沟通理解来达到认识上的一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4日 23: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医疗纠纷相关文章
  • 医疗事故的特点及影响
    1、患者发生了人身损害的事实,在医院进行诊疗过程中,即使有差错,但未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也不构成医疗损害。2、医患双方之间存在医疗行为,3、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过错支配下的行为与患者的人身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4、医疗机构主观上存在过错医疗损害案件的赔偿标准1、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医疗过错行为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2、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医疗过错行为造成患者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患者死亡的,支付患者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侵权人已支付该费用的除外。3、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医疗过错行为造成被侵权人财产损失的,
    2023-07-05
    78人看过
  • 医疗纠纷法律关系特点是怎样的?
    一、人民法院始终是诉讼法律关系主体。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人民法院同一切诉讼参与人之间存在的一种社会关系。在这种关系中,人民法院始终是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的一方,而且处于主导地位。因为只有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任何一个民事案件,从受理到审判、执行的整个诉讼过程中,都是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之下进行的。没有人民法院作为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的一方,也就没有民事诉讼活动发生,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也不能形成。二、原、被告同等的诉讼权利。当事人之间,当事人与证人、鉴定人之间不存在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谁对谁都不享有审判权。例如,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后,原告如果通知被告应诉,被告不会接受。只有人民法院的传唤,才对被告发生法律上的效力。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人民法院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的民事诉讼法,给予原、被告同等的诉讼权利。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分别与人民法院发生一定的诉讼
    2023-06-23
    195人看过
  • 医疗纠纷的特点是什么,如何防范
    医疗纠纷是指基于医疗行为,在医方(医疗机构)与患方(患者或者患者近亲属)之间产生的医疗过错、过失、侵权等赔偿纠纷。医疗纠纷通常是由医疗过错和过失引起的。医疗过失是医务人员在诊断护理过程中所存在的失误。医疗过错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等医疗活动中的过错。这些过错往往导致病人的不满意或造成对病人的伤害,从而引起医疗纠纷。除了由于医疗过错和过失引起的医疗纠纷外,有时,医方在医疗活动中并没有任何疏忽和失误,仅仅是由于患者单方面的不满意,也会引起纠纷。这类纠纷可以是因患者缺乏基本的医学知识,对正确的医疗处理、疾病的自然转归和难以避免的并发症以及医疗中的意外事故不理解而引起的,也可以是由于患者的毫无道理的责难而引起的。亦有人称之为医疗侵权纠纷,即医疗服务的提供者与接受者之间对医疗行为及其后果是否侵权及侵权责任的争议。医疗纠纷的防范对策1、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对医务人员进行医德医风教育,树立良好
    2023-05-02
    259人看过
  • 手术引发的医疗纠纷有哪些特点?
    因手术而引发的医疗纠纷具有如下特点:(一)术前诊断与术后诊断的差异或者完全不同的诊断,导致病员及家属对医务人员的怀疑。如果手术顺利或者患者理解当然是最好的结局。一旦手术效果不好,甚至出现伤亡事故的病员及家属就无法接受。因此,术前解释工作和多方面的考虑是极为重要的。充分的思想准备,使医师在面对新情况或棘手的问题不会感到束手无策;对病员及家属来讲,也一有定的心理准备,能够理解而不求全责。(二)择期手术的患者与医生易发生纠纷。择期手术疾病一般不会即刻危急生命,所以医生有充裕时间制定手术方案和手术前准备,即便诊断不很明确的疾病,也有选择手术或制定其他手术方案的余地。因此,患者对术后病愈充满希望,一旦发生手术意外和事故,患者很难接受,由此产生纠纷。(三)医生的态度可直接影响医疗纠纷的发生。如果医生对急症或者意外没有足够的重视,延误了抢救,病员及其家属无法接受,他们会从医生的职业道德等方面追究其责任,
    2023-06-08
    300人看过
  •  过失医疗纠纷的性质和处理原则
    在我国,医疗纠纷赔偿责任的承担主要遵循过错责任原则,同时也可以采用过错推定责任、公平责任以及严格责任等原则。在使用医疗纠纷过错责任原则时,举证一般由医疗机构负责,但是这并不等同说,患者不具有举证权利,患者也应该尽可能提供一些能证明医患关系的材料。在我国,医疗纠纷赔偿责任的承担主要遵循过错责任原则,同时也可以采用过错推定责任、公平责任以及严格责任等原则。在使用医疗纠纷过错责任原则时,举证一般由医疗机构负责,但是这并不等同说,患者不具有举证权利,患者也应该尽可能提供一些能证明医患关系的材料。 举 证 责 任 分 配举证责任分配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根据证据的性质、证明目的和证明责任,将证明责任分配给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的一种诉讼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讼当事人应当承担证明自己主张的事实和权利的举证责任。而根据证据的种类和证明目的,可以将举证责任分配给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
    2023-09-04
    448人看过
  •  集资建房的产权性质及特点
    集资建房的产权性质为集体所有房产,由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面共同拥有和维护。职工个人可以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并享受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的支持。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来确定。如果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那么他们将拥有全部产权;如果个人只出资部分,那么他们将拥有部分产权。集资房属于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只能由单位的职工购买,有剩余的由政府统一向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出售。集资建房的产权性质为集体所有房产。这意味着,这些房屋由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面共同拥有和维护。集资房是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职工个人可以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并且可以享受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的支持,包括部分减免房价、信贷、建材供应和税费等。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来确定。如果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那么他们将拥有全部产权;如果个人只出资部分,那么他们将拥有部分产权。房屋产权性质如下:1、国有房产,即归国家所有的房产。
    2023-10-27
    222人看过
  • 涉及产品质量责任的医疗纠纷案
    原告陈-静5岁时被诊断为先天性脊柱侧弯,于1993年入被告医院进行治疗,同年10月接受第一次矫正手术,效果不佳。1994年11月被告为原告行“哈氏杠”植入矫正术。几个月后,因“哈氏杠”脱钩,被告再次为原告手术重新植入。1998年3月5日,原告因背部剧痛到被告医院接受检查,经诊断为“术后断杠”,于1998年3月至5月.先后做了三次大手术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最后一次手术为“前路松动手术”。在第一次接受“哈氏杠”植入矫正术时,医院与病人家属签署了手术同意书,手术同意书中提到可能发生“脱钩”和“断杠”等并发症。医院收取病人各种费用共计3800元,医生私自向病人家属收取材料费300元,但未开具收据。在断杠取出手术时,取出的断杠被医生拿走,病人家属索要时,医生说已经丢掉了。原告于1998年7月21日向北京市西城区法院提起诉讼,以被告为原告植入体内的“哈氏杠”因产品质量责任给原告造成伤害,要求被告赔偿原
    2023-04-28
    365人看过
  • 医疗事故的定义及其特点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相关规定导致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构成医疗事故的,应给予患者赔偿。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医疗事故,指的是医疗机构又或者是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从事医疗活动的时候,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又或者是诊疗护理的规范和常规,行为过失,造成了患者的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机构又或者是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构成医疗事故,应当给予患者一定的赔偿。医疗事故纠纷中的医疗机构定义是什么医疗事故纠纷中的医疗机构定义是受害人接受医疗救助的的医院或者相关部门单位,具体情况下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
    2023-06-30
    361人看过
  • 医患纠纷上诉状的特点
    1、必须是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起的2、必须是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一审裁定或判决不服提起的这里包括两层意思,只能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即高级以下人民法院所制作的裁判提起的,对最高人民法院制作的裁判,不能提起上诉;只能是对人民法院的一审裁判不服才能提起上诉,我国法院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不得再提起上诉。3、必须是依照法定程序和期限提起的即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制作一审裁判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不能超期,也不能越级4、是当事人针对一审判决或裁定在认定事实、运用法律或程序上存在的问题提出的。常州医患纠纷处理的方式有哪些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医患纠纷:1.与医疗机构自行协商。2.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患双方不愿自行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向法院提前诉讼。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
    2023-08-17
    475人看过
  • 医患纠纷的特点有什么
    1、主体限于医患双方;2、客体为人身权和财产权;3、内容围绕诊疗护理服务关系的争执而展开;4、医患纠纷的产生不都是从患者引发的;5、医患纠纷是不可避免的,医患双方是一种对立统一的关系。一、应该怎么预防医疗纠纷预防医疗纠纷的方法如下:1、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改善服务态度,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2、医疗机构应加强质量管理,堵塞漏洞;3、提高病历及各种医疗文书的书写质量并加强管理;4、重视医疗以外的其他安全问题,减少非医疗因素引发的医疗纠纷。二、医疗事故含义是什么医疗事故是指由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医疗卫生有关管理法律法规以及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事故根据患者的人身损害程度可以分为四级:1、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2、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等损害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3、
    2023-04-04
    399人看过
  • 农村纠纷的特点及其表现
    农村纠纷的特点是:矛盾纠纷的多样性、涉法性、复杂性、群体性、突发性。其表现为:土地承包、利益分配等过程中的矛盾,农村私人借贷、交易、继承等方面的经济纠纷,及村干部在村务管理过程中缺乏透明、分配不公等引发的矛盾。《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2024-04-28
    491人看过
  •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特点
    一、当事人双方对立情绪大,不易调解,判决后上诉率高由于医疗事故大多造成患者死亡或伤残,患者家属情绪激动,甚至为此组织人员到医院兴师问罪,双方矛盾尖锐,极难调和。在诉讼过程中也是各执一词,都认为自己没有错,判决结果只要没达到目的便会上诉。另外调解后医院理赔率只有60%,而判决的医院可要求90%理赔,因此医院不愿调解。二、案件审理难度大由于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涉及到复杂、专业性极强的医疗知识,法官对这方面知之甚少,审理此类案件只能依据医疗事故鉴定小组出具的鉴定结论,但是当事人尤其是患方大多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提出异议,且由于医疗事故鉴定小组与医方千丝万缕的关系,要使患方信服的确很难。而且我们从审理此类案件的过程中也发现,有些鉴定结论根本经不起推敲,在鉴定已构成医疗事故,且患方自身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医方却只承担次要责任或轻微责任,那么主要责任由谁来承担?这种显而易见的逻辑错误如何能让患方信服。这样
    2023-06-08
    161人看过
  • 劳动纠纷的种类及其特点
    劳动纠纷包括因确认劳动关系引起的纠纷;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引起的纠纷;因除名、辞退、辞职和离职引起的纠纷;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引起的纠纷;因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经济赔偿金或补偿金等引起的纠纷;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引起的纠纷;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引起的纠纷;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引起的纠纷;其他。劳动纠纷处理的相关程序有哪些1、劳动纠纷必须经过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起诉。2、劳动仲裁需要准备:劳动者身份证,用人单位基本信息,申请书,相关证据材料。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根据争议涉及的权利义务的具体内容,可将其分为以下几类
    2023-06-30
    314人看过
  • 医疗保险类型及其特点
    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要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相衔接。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应按政策规定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在此基础上,大病保险主要在参保(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高额医疗费用,可以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判定标准,具体金额由地方政府确定。合规医疗费用,指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医疗费用(可规定不予支付的事项),具体由地方政府确定。各地也可以从个人负担较重的疾病病种起步开展大病保险。纳入大病保障的20种疾病:儿童白血病、先心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怎么办理大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办理:大
    2023-07-07
    115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服务、医疗诊断、医疗保健、医疗美容、病历书写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与患者之间的纠纷。 对于医疗纠纷的处理,可由医患双方协商进行处理;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处理;可以申请行政调解;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还可... 更多>

    #医疗纠纷
    相关咨询
    • 医疗纠纷的性质与特点是什么,法律有哪些规定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9-04
      医疗纠纷的性质:医院医务人员与患者及家属或单位之间就病患所发生的所有矛盾纠葛而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属于民事纠纷。医疗纠纷的特点:医疗纠纷涉及的当事人只有医务人员及患者,其他与双方有关的人不属于医疗纠纷的主体。医疗纠纷是发生在医疗过程中,因医务人员的过失导致患者生命权、健康权受到侵害而提出的纠纷事件。
    • 医疗纠纷是什么性质的纠纷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31
      医疗纠纷是指基于医疗行为,在医方(医疗机构)与患方(患者或者患者近亲属)之间产生的因医疗过错、违约而导致的赔偿及医疗合同违约等纠纷。医疗纠纷是个比较广泛的概念,可以包含医院医务人员与患者及家属或单位之间发生的所有矛盾纠葛。从概念定义上讲,纠纷与、差错有关系,但是又不等同于医疗事故和差错。单纯的医疗纠纷可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在医疗过程中,可能确实存在有医疗问题,医疗过程中医务人员有过失,包括服务态度
    • 监狱医疗纠纷有哪些特点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20
      1、频发性,社会医疗机构医疗纠纷以每年10%~20%的速度递增。 2、复杂性,该纠纷涉及主体颇多,包括患者、家属、监狱、医疗机构以及医务人员等。 3、社会性,监狱医疗引起的社会讨论度很高。 4、法律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第二条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 第二十二条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
    • 医疗纠纷应具备哪些特点?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6-11
      1.主体为医患双方。医疗纠纷是产生于医患之间的纠纷,其他人不能成为医疗纠纷的主体。如病人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不服或卫生局的处理决定不服,是卫生行政机关及鉴定机构理患者的纠纷,矛盾不在医患之间,不属于医疗纠纷的范畴。再如伤害案件的肇事者对医疗后果不满,要求医院与其共同承担赔偿责任的,严格地讲,也不是医患纠纷,若确实存在医疗过失并应该由医院承担责任,也必须为患者的名义提请处理。 2.客体为患
    • 2022年医疗纠纷新的特点是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19
      1、数量逐年增多:医疗投诉多,要求医疗技术鉴定的多,要求伤残鉴定的多,同时新闻媒体参与的也增多; 2、院方败诉的增多: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所采用的“举证责任倒置”,使医院出现举证不能的情况增多; 3、赔偿数额增大:医疗纠纷的最终结果往往是向医院提出经济赔偿的要求,只要有对医院不利的情况,尤其是出现举证不能的情况时患者和家属就大肆喧闹,要求赔偿,数额越多越好; 4、处理困难增大:多数医疗事故与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