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上市公司的兼并程序如下:
1.选择目标公司,做出并购决策,拟定并购计划,聘请有关专家担任并购顾问,筹措资金,并且要做好保密工作。
2.收购上市公司不超过5%的发行在外普通股。
3.进一步收购,当直接或间接持有目标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达到5%时,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目标公司、证券交易所和证监会做出书面报告并公告。这不包括因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数量减少,致使法人持有该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普通股的情况。在做出此报告并公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和做出报告前,不得在直接或间接买入或卖出该种股票。
4.之后,持有目标公司股票的增减变化每达该种股票发行在外总额的2%时,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目标公司、证券交易所和证监会做出书面报告并公告。在做出此报告并公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和做出报告前不得再进行直接或间接买入或卖出该种股票。
5.在发出收购要约前向证监会做出有关收购的书面报告。
6.当按步骤5收购目标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达到30%时,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向目标公司所有股票持有者发出收购要约,并以货币付款方式收购股票。购买价格取在收购要约发出前12个月内收购要约人购买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与在收购要约发出前30个工作日内该种股票的平均市场价格中较高的一种价格。在发出收购要约前,不能再行购买该种股票。
7.在发出收购要约的同时,向受要约人、证券交易所提供本身情况的说明和与该要约有关的全部信息,并保证材料真实、准确、完善、不产生误导。收购要约的有效期不得少于30个工作日,自收购要约的发出之日起计算。自收购要约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收购要约人不得撤回其收购要约。而且,收购要约的全部条件适用于同种股票的所有持有人。
8.收购要约发出后,主要要约条件改变的,收购要约人应当立即通知所有受要约人,通知可以采用新闻发布会、登报或者其它传播方式。收购要约人在要约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不得以要约规定以外的任何条件购买该种股票。预受收购要约的受要约人有权在收购要约失效前撤回对该要约的预受。
9.收购要约期满,收购要约人持有的普通股未达到目标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总数的50%的,为收购失败。
10.收购要约人除发出新的收购要约外,其后每年购买的该种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不得超过该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总数的5%。
11.收购要约期满,收购要约人持有的普通股达到该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总数的75%以上的,该公司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交易。
12.收购要约人要约购买股票的总数低于预受收购要约的总数时,收购要约人应当按照比例从所有预受收购要约的受要约人中购买该股票。
13.收购要约期满,收购要约人持有的股票达到该公司股票总数的90%时,其余股东有权以同等条件向收购要约人强制出售其股票。
14.收购后的管理。办理完各种必须的手续后,对目标公司进行重组或改造,或任何其它合法的处置。
-
反向兼并无“人”兼管中国企业热衷借壳上市
291人看过
-
公司 企业兼并中的法律规定
398人看过
-
上市公司完成并购或者兼并的程序是怎样的?
270人看过
-
企业兼并收购的基本程序
53人看过
-
企业兼并程序的一般规定
386人看过
-
公司兼并分公司程序怎么办
372人看过
广义的企业兼并是指一个企业获得另个企业的控制权,从而使若干个企业结合成一个整体来经营。 狭义的企业兼并是指两个规模大致相当的企业结合起来将其资源整合成一个实体。兼并前企业的股东或所有者在兼并企业中拥有股份,同时原来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继续在兼... 更多>
-
企业兼并审计的程序及企业兼并的内容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2企业兼并审计的程序及企业兼并的内容 企业兼并审计的具体内容 (一)审计兼并企业的兼并决策 1.审查兼并企业的兼并原因是否合法、有效,通过兼并能否为兼并企业带来规模效益,实现其经营发展策略。 2.对兼并企业的发展潜力、管理能力及财务能力进行考察、评价,考察其是否胜任兼并任务。 3.审查兼并对象(即目标企业)选择的是否恰当,主要是审查所选择的兼并对象是否具有经营特点,是否具有发展潜力、规模是否适中,如
-
公司、企业兼并中的法律规定天津在线咨询 2023-03-05企业兼并协议自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需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兼并协议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未经批准的,企业兼并协议不生效。但当事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补办报批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该兼并协议有效。 企业吸收合并后,被兼并企业的债务应当由兼并方承担。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
企业兼并应履行哪些程序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13根据《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企业兼并一般按如下程序进行: 1、通过产权交易市场或直接洽谈,初步确定兼并和被兼并方企业; 2、对被兼并方企业现有资产进行评估,清理债权、债务,确定资产或产权转让底价; 1 4、兼并双方的所有者签署协议。全民所有制企业所有者代表为负责审核批准兼并的机关。 5、办理产权转让的清算及法律手续。
-
公司兼并分公司程序怎么办海南在线咨询 2023-11-09一、公司兼并分公司程序怎么办 (一)制定并购战略规划; (二)选择并购对象:企业应当对可并购对象进行全面、详细的调查分析,根据并购动机与目的,筛选合适的并购对象。 (三)制定并购方案:为充分了解并购对象各方面情况,尽量减少和避免并购风险,并购方应当开展前期尽职调查工作。 (四)提交并购报告:确定并购对象后,并购双方应当各自拟订并购报告上报主管部门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国有企业的重大并购活动或被并购由
-
公司合并-企业兼并方式之一云南在线咨询 2023-11-05国家体改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兼并办法)第1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企业兼并,是指一个企业购买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他企业失去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的一种行为。不通过购买方式实行的企业之间的合并,不属本办法规范。” 我国企业兼并的主要形式: 1、兼并办法中规定的兼并方式 兼并办法第4条规定,企业兼并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承担债务式,即在资产与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