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合同与效力未定合同之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2 19:41:28 383 人看过

效力待定的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区别主要表现在:效力待定的合同虽欠缺法律关于合同的生效要件,但经过权利人的追认可以生效,在追认之前,合同的效力处于待定状态。效力待定不仅保护权利人的利益,而且兼顾了相对人的利益。而无效合同因其具有违法性,所以是自始无效的,不能经过任何人的追认而生效、无效合同不因当事人的追认而发生法律效力是它与效力待定合同的基本区别。

一、什么样的装修合同无效

《民法典》在以下条文中规定了合同无效的情形:

1、主体不适格签订的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法典第二十、二十一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成年人和不满八周岁的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典的上述规定,前述人员实施的诸如订立合同等民事行为无效。

2、意思表示不真实签订的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实践中,存在虚伪通谋订立的合同,比如现实中的让与担保合同,即表面上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并将房屋过户,但该转让行为其实为债务提供担保。其中房屋买卖是双方虚假的意思表示,真实的意思表示为过户只是一种担保。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双方存在有效力的是担保合同。

3、签订违法违规的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关于何谓强制性规定,则比较复杂。典型的在建设工程领域,违反建筑法、规划法等订立的合同往往因为违反这些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导致合同无效。对于强制性规定,指影响合同效力的强制性规定,并非所有的强制性规定均导致合同无效。

4、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何谓公序良俗,比较抽象,需要结合个案进行法律适用。

5、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因恶意串通是否导致合同全部无效,也要因个案的情况具体裁量。

二、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

尽管中国法律对合同无效后的处理作了原则性的规定,但现实中的无效情形要复杂得多,法官在司法实践中要按法律原则性规定意旨具体情况具体处理。

一是返还财产应适用恢复原状的原则。对于合同已经履行完毕,或者绝大部分已经履行完毕,标的物又符合行业标准或约定标准可供利用的,该合同无效后处理就不应再适用返还原则,而应当折价返还。对于返还标的物导致显失公平的,应将此情形视为不能返还财产,须对标的物损耗的价值或价格降低的价值进行补偿。而对于如标的物已经被使用,不再能反映原貌或者原价值的,可采用返还原物基础上,由加害一方赔偿其他损失;或者由有过错一方继续使用,适用金钱返还(赔偿)的做法,以此弥补受损害方的经济损失。

二是对主体不适格等无效合同应按有效处理。对因主体资格不合格而导致合同无效,但合同已经全部履行或者部分履行完毕的,应当无效合同按有效合同的原则进行处理。主要原因在于主体资格的无效与合同履行后果的损失并无因果关系。合同履行只要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就不能因为合同无效而否认交易的真实性,不能人为地否定交易基本规律。对于合同双方的轻微违法情节可能导致合同无效的;对于双方当事人的违法情节导致合同继续履行不可能,导致合同无效,但合同已经绝大部分履行完毕的;对于双方当事人虽有违法情节,但合同已经履行完毕的,以及其它类似情况存在的,应当按有效合同的处理原则进行处理,并根据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履行合同中存在的过错、过失,合理分担双方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总之,无效合同制度体现了公权与私权之间的利益冲突与妥协。只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才能成为认定无效合同的依据,不同强制性规定对合同效力的规范力不同,违反合同而产生的法律效果也不同。故此,司法上要强调与时俱进地适用法律,在当代尤须坚持公私利益兼顾、私权优先和鼓励交易原则,尽可能多地考虑认定和处理的社会效果,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因违反强制性规定而无效的合同产生。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22: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无效合同相关文章
  • 无效的民事行为与无效合同的区别
    两者的概念不同。民事行为无效指已经成立的民事行为,严重欠缺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因而自始、绝对地不按照行为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表示发生预期效力的民事行为。合同无效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欠缺合同生效要件,其在内容和形式上违反了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确认为无效。一、汽车买卖合同生效要件1、行为人在缔约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以自己的行为设定民事权利或者义务的能力。合同作为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有资格订立;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订立的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但不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通过其法定代理人订立合同。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订立合同的行为人具有订立合同时相应的意思表示能力,而非指合同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这也就说明,行为人可以是合同的当事人,也可以不是合同的当事人,即行为人可以与合同的当事
    2023-03-08
    438人看过
  • 条款无效与合同违约区别
    一、条款无效与合同违约区别从合同编的角度来说,条款无效与合同违约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制度。因为违约的前提是合同有效,违约指的是违反有效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所产生的责任后果,只有在合同有效的情况下,才能够存在违约。如果条款是无效的话,那么这个条款就不具备法律效力,也就谈不上违约。违约金是违约责任形式,条款无效,并不代表合同完全无效。条款无效的,因该条款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也就是说,条款无效的救济方式就是返还原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不存在赔偿违约金。一般情况下合同的违约金在法律中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一般情况下违约金不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同时在约定违约金时也是会通过当事人双方来协商决定的,如果当事人认为合同规定的违约金过于的高昂时,也是可以向法院提出请求予以减少违约金的申请。由
    2023-05-03
    143人看过
  • 集体劳动合同效力与劳动合同效力有什么区别
    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高于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它是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重要依据,劳动者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的条款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两者出现不一致时,应以集体合同规定的条款为准。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规定,则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适用集体合同。一、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主要区别1、目的不同。实行集体合同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劳动者整体的合法权益,调整和改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和劳动者的共同发展;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在于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利用合同制度实现和保护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2、签约主体不同。集体合同的主体是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主体是劳动者本人与用人单位。3、签订程序不同。集体合同需由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先行协商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而劳动合同由职工本人与用人单位直接签订。4、生效条件不同
    2023-06-20
    383人看过
  • 如何理解无效合同与未生效合同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约赋予其法律效力。未生效合同理论上来源于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区别。合同的成立是指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的生效是指合同的权利义务开始发生法律上的效力。成立与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未生效合同的效力有可能转换,无效合同属于自始、当然、确定无效的合同。未生效合同中仍存在双方约定所应享有的权利与应承担的义务,无效合同其内容对双方而言不具有约束力。未生效合同对合同事实判断,无效对合同性质判断。律师补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
    2023-05-06
    235人看过
  • 担保合同的效力与“主合同”有何区别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主合同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订立的经济合同。担保合同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订立的担保主合同债权实现的合同。因此,担保合同是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为根据的。有了主合同才有担保合同的必要,没有主合同,就不需要担保合同,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是主从关系。担保合同的性质是从合同的性质。一、担保合同无效的条件有哪一些担保合同无效的条件如下:1、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2、债务人和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3、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4、主合同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方式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方利益,以法律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二、借款人和
    2023-04-07
    379人看过
  • 区分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差异
    效力待定的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区别主要表现在:效力待定的合同虽欠缺法律关于合同的生效要件,但经过权利人的追认可以生效,在追认之前,合同的效力处于待定状态。效力待定不仅保护权利人的利益,而且兼顾了相对人的利益。而无效合同因其具有违法性,所以是自始无效的,不能经过任何人的追认而生效、无效合同不因当事人的追认而发生法律效力是它与效力待定合同的基本区别。效力待定合同的特点是什么?1、效力待定合同已经成立,但合同因缺乏处分权、代理权或缺乏行为能力而效力并不齐备。2、效力待定合同的效力,既非完全无效,也非完全有效,而是处于一种效力不确定的中间状态。3、效力待定合同是否已经发生效力尚不能确定,有待于其他行为或事实使之确定。效力待定引起的原因:1、狭义的无权代理。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民事行为。3、无权处分。4、承担。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效力待定合同中,法律赋予有关民事主体以追认权、拒绝权,赋予相对人
    2023-07-05
    119人看过
  • 合同撤销与解除的区别及与无效合同的区分
    1、合同无效和合同解除是有区别的,具体表现在:(1)合同无效是指合同根本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有效的条件,合同关系不应该成立;而合同解除是指消灭已经有效成立的合同。(2)对于无效合同即使当事人不主张无效,有关国家机关也应主动干预;而合同的解除,即使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当事人不行使解除权,国家也不必干涉。(3)无效合同的确认权归仲裁机关和人民法院,宣告合同无效是国家行为;而合同解除则往往由双方当事人自己决定。(4)合同因当事人故意违法而导致无效的,应追缴当事人所获得的非法财产;而合同解除则不存在追缴财产问题。2、合同的解除和撤销主要区别在于:(1)撤销不仅适用于欠缺有效要件的合同领域,而且适用于有瑕疵的意思表示及民事行为场合;而解除仅仅适用于有效成立的合同提前消灭的情况。(2)撤销的原因由法律直接规定;而解除的原因既有法律规定的,也有当事人约定的。(3)撤销都有溯及力,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
    2023-07-19
    126人看过
  • 合同效力与什么效力无关
    合同的效力与合同的成立无关,合同成立之后还有符合条件才能生效。所谓有效合同,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成立并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从目前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都没有对合同有效规定统一的条件。但是我们从现有法律的一些规定还是可以归纳出作为一个有效合同所应具有共同特征。一、合同订立分为几个阶段合同的订立程序有两个步骤阶段,分别是要约和承诺。要约又称为发盘、出盘、发价或报价等。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要约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都有约束力。承诺也可以称为接受或接盘。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经受要约人承诺,表明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合同即宣告成立。二、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的几大原则缔约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应当遵守五个原则,即当事人地位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
    2023-02-10
    414人看过
  • 效力待定合同追认权除斥期间,效力待定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
    一、效力待定合同追认权除斥期间效力待定合同追认权除斥期间是一个月,由相对人进行催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二、效力待定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效力待定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有:首先,合同的效力不同。效力待定合同在未被有关权利人追认前,其效力处于待定状态,而
    2023-04-12
    241人看过
  • 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区别主要表现在效力和期限不同
    一、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区别主要表现在效力和期限不同无效合同与可撤销的合同都会因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而使合同不发生效力,从法律后果上来看具有同一性。但两者之间的区别也是比交明显的。有的学者认为,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区别主要有3个,即:1、“从内容上来看,可撤销合同主要涉及意思表示不真实的问题。据此,法律将是否主张撤销的权利留给撤销权人,由其决定是否撤销合同。而无效合同在内容上常常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此类行为具有明显的违法性,因此对无效合同的效力的确认不能由当事人选择。即使对无效合同不主张无效,司法机关和仲裁机构也应当主动干预,宣告其无效。”笔者认为这种观点值得商榷。合同无效的主张或请求应当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的权利,其有权决定是否行使这一权利。2、可撤销合同未被撤销以前仍然是有效的,而且根据我国的规定来看,撤销权人亦可要求不撤销合同而仅要求对合同予以变更,这就表明了可撤销合
    2023-06-09
    297人看过
  • 借贷合同部分无效的处理,全部无效与部分无效合同区别
    一、借贷合同部分无效的处理借贷合同部分无效的处理标准是合同部分无效,其无效可以及于合同整体,也可以不及于合同其他部分。合同部分无效如果是决定性的,以致影响合同整体的,导致合同整体无效。这主要是一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合同。在民间借款合同中,部分无效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1.借贷双方约定的利息年利率超过借贷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无效;2.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约定借款的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该约定无效;3.当事人约定的计收复利的,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二、全部无效与部分无效合同区别全部无效与部分无效合同的区别如下:1.全部无效是指保险合同全部不发生效力,以上讲的那几种情况就属于全部无效。2.部分无效是指保险合同中仅有一部分无效,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如善意的超额保险,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的部分无效,但在保险价值
    2023-05-03
    221人看过
  • 合同效力与法律效力、法律约束力的区别
    合同效力与法密不可分。合同的成立、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以及合同责任等等,归根到底,都是法律调整的结果,合同效力是法律效力的表现和结果。但合同效力与法律效力、法律约束力是不能等同的,不能相互替代使用。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的表现形式,它产生于当事人,在当事人之间发生作用,其效力也只能是合同本身的效力;而法律效力,是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等法的规范性文件的效力。因此,合同本身的效力与法律本身的效力,属于不同的范围。推而言之,任何一项合法行为的效力,都是它本身的效力。把合同的效力等同于法律效力的错误,关系到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的理解,它的含义是: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上的效力。法律上的效力与法律效力不同,是说明从法律上有效。法律约束力与法律效力没有实质性区别,只是概括的角度不同。法律效力强调有效性,着眼于有效还是无效;法律约束力强调制约性,着眼于约束与被约束。对于合同当事人说来
    2023-06-09
    124人看过
  • 效力待定合同如何区别于其他合同?
    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才能生效。此类合同与无效合同及可撤销合同的不同之处在于,行为人并未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及社会公共利益,也不是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应导致合同撤销,主要是因为有关当事人缺乏缔约能力、代订合同的资格及处分能力所造成的。效力待定合同不同于其他合同的最大特点在于:此类合同须经权利人的承认才能生效。在权利人尚未承认以前,效力待定合同虽然已经订立,但并没有实际生效。由于效力待定合同因权利人的承认而生效,因而与可撤销合同具有明显区别。可撤销合同在未被撤销以前,应被认为有效,只是因撤销权人的撤销而使合同变为无效,不像效力待定合同那样因权利人的承认而使合同有效。这是经济法上的内容,效力待定合同指的是合同虽然订立,但因不符合某些成立的条件,需要经当事人或者有效代理人认可才能生效的。注意:不符合
    2023-06-09
    412人看过
  • 合同无效与无效合同一样吗
    无效合同和合同无效的法律性质是有区别的,无效合同是自签订时就无效的合同。合同无效是一种合同的法律状态。合同无效的情形是:(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缔约能力,才能成为合格的合同主体。若主体不合格,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合同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主要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合同的内容合法,即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及其指向的对象即标的等,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二是合同的目的合法,即当事人缔约的原因合法,并且是直接的内心原
    2023-02-22
    412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1、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自始无效,主要是指是自合同成立之时合同就没有法律效力。这是因为,合同无效的原因常常存在于合同成立之际。因为,尽管确认合同无效,撤销合同的行为的发生与合同成立有一定的时间间隔。但确认和撤销的行为是具有溯及力的... 更多>

    #无效合同
    相关咨询
    • 合同无效和撤销的区别,合同无效与撤销的区别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12
      合同无效和可撤销主要有以下区别: 1、二者产生的原因不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及乘人之危、欺诈胁迫且不危害国家利益而合同无效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 2、认定程序的启动不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中,是撤销权人决定是否变更、撤销合同,其他机关、团体、个人都无权干预而合同无效中,人民法院和仲裁机关有主动干预权。 3、
    • 无效合同的补正有效吗无效合同与效力待定合同的区别体现在哪些方面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06
      一.无效合同的补正有效吗无效合同的补正无效合同的补正是指当事人所签订的合同违反了法律禁止性规定,导致合同不能满足有效条件,当事人可以通过事后补正或实际履行来使合同满足有效的条件,促使合同有效。二.无效合同的补正与效力待定合同的区别对效力待定合同的追认与无效合同的补正是不同的。无效合同的补正,是当事人对于无效合同进行修正,消除其违法内容,从而使合同变为有效合同。而效力待定合同的内容一般并不涉及违反法
    • 合同未生效与合同无效竟合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09
      简单说无效合同自签订之时起就是无效的;合同无效是合同本身有效,但是合同规定的内容或执行合同的条件发生了重大改变,致使合同无效;合同不生效一般是指执行合同的条件未发生致使合同不生效。
    • 怎么区别合同无效与合同解除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2-01
      一、从发生原因上看,合同无效是指合同根本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有效的条件,合同关系不应该成立;而合同解除是指消灭已经有效成立的合同。 二、对于无效合同、特别是故意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道德的合同来讲,应该当然无效,即使当事人不主张无效,有关国家机关也应主动干预;而合同的解除主要适用合同自由原则,即使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当事人不行使解除权,国家也不必干涉。 三、无效合同的确认权归属仲裁机关和人民法院
    • 合同无效可撤销效力待定合同区别在哪里呢?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06
      无效合同,又称为绝对无效合同 (一)无效合同的概念无效合同,是指因违反法律、法规要求,国家不予承认和保护的,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 (二)无效合同的情形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三)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