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犯罪达不到数额时应该如何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21 11:43:26 239 人看过

单位犯罪

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单位犯罪自首是以单位犯罪为前提的,没有单位犯罪,就不可能有自首问题的研究。

立法

立法单位犯罪早在17世纪英国的《刑法》中就有规定,我国1987年1月22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在我国刑事立法史上首开了规定单位犯罪的先河。1997年《刑法》首次在我国的刑法典中规定了单位犯罪,主要集中在刑法总则的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以及分则的相关部分。

研究单位犯罪自首,就必须正确界定单位犯罪的概念,并对其特征加以分析。

我国《刑法》[1]对单位犯罪只是从犯罪主体范围方面进行了描述,而从概念揭示对象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来看,这远没有揭示单位犯罪概念的深刻内涵,但同时它又为单位犯罪的理论研究及其实践探讨留下了广阔的空间,正因为如此,学理界关于单位犯罪概念的学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界定

所谓单位犯罪就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所犯的罪,系个人犯罪的对称。此种观点认识到了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的区别,也揭示了单位犯罪的主体范围,但它实际上是对刑法条文的一种片面理解,由此推之,单位犯罪即单位所犯的罪,这又犯了循环定义的逻辑错误。

单位犯罪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者由有关负责人员决定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与前一种观点相比,该说区分了单位意志与个人意志,但它所说的单位犯罪只限于主观上的故意,这与刑法中规定的少数过失的单位犯罪相背离。此外它强调的单位犯罪以非法利益为要件,无疑又缩小了概念的内涵。因此,在八届大五次会议审议的时候,由于其局限性而被否决。

单位犯罪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法定单位,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由有关负责人员代表单位决定,为本单位谋取利益而故意实施的,或不履行单位法律义务、过失实施的危害社会,而由法律规定为应负刑事责任的行为。此观点克服了以上观点的不足,明确地把过失犯罪纳入其中,这与刑法之规定是一致的,同时也不限于以非法利益为要件,准确地揭示了单位犯罪的本质特征。

单位犯罪具有法定性,如果刑法没有规定单位可以犯某种罪,即使公司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行为与法律规定犯罪行为相符,也不能给该公司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定这种罪。

特征

单位犯罪的主体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单位犯罪必须是在单位主体的意志支配下实施的;

单位犯罪必须由刑法分则或分则性条文明确规定。对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的处罚以双罚制(即对单位和单位直接责任人员均处以刑罚)为主,以单罚制(即只处罚单位直接责任人员)为辅。

单位故意犯罪的集体意志,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决策主体体现出来的。判断犯罪行为是否体现了单位的集体意志,需要看犯罪行为是否经单位负责人决定,否则,无法形成一个单位的犯意。但是,也不能简单的认为,负责人做出了的决定,就可以认定为单位犯罪的意志,这是要具体分析的。例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个人为进行犯罪违法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

罪名

主要是:刑法第120条资助恐怖活动罪;第125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第126条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第128条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第137条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第140—148条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第151—153条走私罪;第159条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第161条违规披露、不披露信息罪;第162条妨害清算罪;第175条高利转贷罪;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第177条伪造、变造金融票据罪;第190条逃汇罪;第191条洗钱罪;第198条保险诈骗罪;第201条逃税罪;第213—219条侵犯知识产权罪;第221—230条扰乱市场秩序罪;第244条强迫劳动罪;第261条虐待罪;第327条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第334条第2款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第347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第355条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第363—365条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第387条单位受贿罪;第391条对单位行贿罪;第393条单位行贿罪;第396条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第341条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4];第342条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第344条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罪

处罚根据

关于单位犯罪的处罚,在刑法理论上存在单罚制与双罚制之分。单罚制,又称为代罚制或者转嫁制,指在单位犯罪中只处罚单位中的个人或者只处罚单位本身。总之,在单位与个人之间只处罚其中之一。双罚制,又称为两罚制,指在单位犯罪中,既处罚单位又处罚单位中的个人。在刑法修订以前,1979年刑法中有单罚制的规定,例如刑法第127条规定:“违反商标管理法规,工商企业假冒其他企业已经注册的商标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这一规定,实际上是对单位犯罪采取单罚制,即只处罚单位中的直接责任人员。但由于当时并不承认单位犯罪,因此刑法理论上没有从单位犯罪的角度对此加以理解。1987年,我国《海关法》首次规定了单位犯罪,并确立了两罚制。《海关法》第47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犯走私罪的,由司法机关对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该单位判处罚金,判处没收走私货物、物品、走私运输工具和违法所得。”此后,我国刑事立法对单位犯罪大多规定了两罚制。应该说,单罚制与两罚制相比较,两罚制更为科学。这是因为,单位是一个具有整体性和组织性的主体,因而它应当对其意志支配下的犯罪活动承担刑事责任,而不能将这个责任推卸或转嫁给他人。因此,作为刑事责任必然后果的刑罚,也就应当加诸单位本身。同时,单位毕竟是个人的组合体,个人是单位存在的基础。因而,既然我们把作为自然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行为认定为单位的整体行为,把他们的决定、决策视为单位意志的表现,并且这些人也是有权代表单位作出各种决定和决策并具体地实施犯罪行为,那么,他们就应该对由自己决定实施的单位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而不能将这种刑事责任全部推脱或转嫁到单位身上。因此,也就应当对单位犯罪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这实际上还是由个人承担的单位的刑事责任,处罚的主体还是一个,即单位,只不过刑事责任的承担者有别罢了。由此可见,两罚制不是对两个主体,而是对一个主体即单位的整体处罚,是同一刑事责任根据单位成员在犯罪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而作的不同分担,是对单位的犯罪行为的综合性的全面处罚。因此,对单位犯罪实行两罚制,既处罚单位又处罚单位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能够反映对单位犯罪的全面的刑法的否定评价,有利于遏制单位犯罪。当然,在某些情况下,犯罪虽然是以单位形式实施的,但实际上社会危害性主要反映在个人的行为上,因而没有必要对单位进行处罚,只须处罚单位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在这种情况下,实行只处罚个人的单罚制也是必要的。根据以上情况,刑法第31条对单位的处罚作出以下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由此可见,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实行以两罚制为主,以单罚制为辅的处罚原则。

处罚原则

(一)单位犯罪的两罚制

刑法对单位犯罪在绝大部分情况下采取两罚制。在两罚制中,对单位是判处罚金,判处罚金采取无限额罚金制,即对罚金的数额未作规定。

在两罚制中,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是判处刑罚,这里的刑罚包括自由刑与罚金,主要是自由刑。对个人判处自由刑的,又有以下两种情况:

(1)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判处与个人犯罪相同刑罚。例如刑法第220条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侵犯知识产权罪——引者注)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这里所谓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就是指依照对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2)在少数情况下,判处低于个人犯罪的刑罚。例如个人犯受贿罪的,最重可以判处死刑,但根据刑法第387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由此可见,在单位犯受贿罪的情况下,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的刑罚远轻于个人犯受贿罪的情况。

(二)单位犯罪的单罚制

刑法在某些情况下规定了单位犯罪的单罚制,即只处罚自然人而不处罚单位。例如刑法第396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刑法规定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但只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而不处罚单位。

(三)单位犯罪的处罚适用

我国刑法关于单位犯罪的规定,在多数情况下,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都要追究刑事责任。在少数情况下,只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那么,如何认定单位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呢?2001年1月21日,《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明确规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在单位实施的犯罪中起决定、批准、受意、纵容、指挥等作用的人员,一般是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在单位犯罪中具体实施犯罪并起较大作用的人员,既可以是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也可以是单位的职工,包括聘任、雇佣的人员。应当注意的是,在单位犯罪中,对于受单位领导指派或奉命而参与实施了一定犯罪行为的人员,一般不宜作为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这一规定,对于司法机关在审理单位犯罪案件中正确地认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在对单位犯罪的处罚中,还存在一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否区分主犯、从犯的问题。在一个单位犯罪案件中,如果同时存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在一般情况下前者比后者的作用大,前者可以认定为主犯,后者可以认定为从犯。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不是当然的主犯与从犯关系。有时不同职责的人对单位犯罪负有不同的责任,如果一定要区分主犯与从犯,则显得十分勉强。对这种情况,2000年9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否区分主犯、从犯问题的批复》规定:“在审理单位故意犯罪案件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不区分主犯、从犯,按照其在单位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判处刑罚。”根据这一规定,对于主从关系不明显的,可以不予区分。当然,如果主从关系明显的,仍应区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8日 11: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偷税数额应该如何进行处理
    我国人民法院对于构成偷税犯罪的行为人,应当按照其具体的偷税数额,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是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的,不处以刑事处罚。偷税罪在偷税应该如何处罚?偷税罪已改为逃税罪,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税收法规,采取欺诈、隐瞒手段,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缴纳的税款,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该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至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
    2023-07-29
    362人看过
  • 盗窃罪数额未达到规定标准,应该怎样处置?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即使数额未达较大标准,但如果存在多次盗窃、入室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或者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扒窃行为的,同样构成盗窃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无上述情节的,不构成犯罪,判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盗窃罪数额规定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
    2023-07-01
    464人看过
  • 盗窃居民用电罪处理金额达到数额较大会如何处罚?
    盗窃居民用电罪处理金额达到数额较大一般就会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盗窃电力如果达到数额较大的情形构成盗窃罪,根据盗窃金额定罪量刑,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
    2023-04-13
    365人看过
  • 单位犯罪中,自然人应该如何受到惩罚?
    单位和自然人在单位犯罪中的处罚类型,具体如下:1、对于单位,在司法实践中,通常根据单位犯罪行为造成的危害结果、犯罪情节、手段和被处罚单位的执行能力,酌情考虑罚款金额,一次性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的,也可以责令其分期缴纳;2、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处以刑罚时,主要是自由刑,当然也有适用的罚款和没收财产。适用自由刑时,大部分刑罚与个人犯罪相同,部分刑罚低于个人犯罪。刑法对单位犯罪怎么处罚刑法中对单位犯罪规定了以下处罚:如果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023-07-05
    190人看过
  • 网络诈骗罪行达到一定金额标准时应如何处理?
    网络诈骗符合诈骗金额标准的处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产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网络诈骗特点1.网络诈骗犯罪呈空间虚拟化、行为隐蔽化网络诈骗并不像传统I乍骗有具体的犯罪现场,犯罪行为地和结果地点不一致,行为人与受害人无需见面,般只通过网上聊天、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联系,就能在虚拟空间中完成犯罪。犯罪嫌疑人在作案I时常常刻意用虚构事实、隐瞒身份,加上各种代理、匿名服务,使得犯罪主体的真实身份深度隐藏,从而难以确定嫌疑人所在地。同时,行骗人往往还利用假身份证办理银行卡、异地异人取款、电活“黑卡”等手段隐藏,得手后立即销毁网上网下证据,使得隐蔽程度更高,导
    2023-07-05
    61人看过
  • 单位实施“非单位犯罪”如何处理
    ■我国刑法规定单位实施危害社会行为,法律规定为犯罪的,应负刑事责任,其内涵应指法律明文规定单位实施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单位应负刑事责任,而并非指单位实施危害社会行为不构成犯罪的情形下,单位中的相关自然人不负刑事责任。■我国刑法没有明确规定单位可以构成某一犯罪的,仅追究单位中的个人刑事责任,但对单位有必要考虑进行行政处罚等刑罚替代措施。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单位作为市场经济的基本主体,其实施或参与实施的盗窃、诈骗等一般自然人犯罪行为已远远超出刑法所规定的单位犯罪范畴,对于此类由单位实施的非单位犯罪应如何适用法律进行处理,各种意见众说纷纭,实践操作中也往往是情节相似,结果迥异。一、单位犯罪的立法重心在于打击犯罪单位要正确把握单位实施自然人犯罪行为的本质属性,首先要从单位犯罪的立法本意进行全面分析。1987年1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首次在
    2023-04-22
    339人看过
  • 达到规定分数如何处理?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违章记分分值是什么意思?1、违章记分分值指公安机关交巡警部门依据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在纠正、处罚机动车驾驶员违章行为的同时,根据其违章行为记录相应的分值。依据违章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分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2、记分周期为一年度,总分12分,从机动车驾驶员初次领取机动车驾驶证之日起累加计算。一个记分周期期满后,记分分值累加未达到12分的,该周期内的记分分值予以消除,不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1)记分值已满12分驾驶员记分分值已满12分的,滞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正证和副证,考试交通法规与相关知识和道路驾驶合格后及时发还,原记分分值予以消除
    2023-07-04
    193人看过
  • 在职员工犯盗窃罪用人单位应该如何处理
    一、在职员工犯盗窃罪用人单位应该如何处理如果在职员工犯盗窃罪,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约,为其依法办理离职手续;但单位也可以选择不解约,如果劳动者因此违反了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单位可以按规章制度给予其罚款等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单位不让员工上班员工应该如何做单位不让员工上班员工可以先跟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员工和用人单位协商
    2024-01-30
    388人看过
  •  红包数额达到何种程度构成犯罪?
    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如果收到客户的红包金额超过3万元,就可能构成受贿。受贿罪严重影响国家机关的正常职能履行,损害国家机关的形象、声誉,同时也侵犯了一定的财产关系。在主观方面,受贿罪表现为故意,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在客观方面,受贿罪表现为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如果收到客户的红包金额超过3万元,就可能构成受贿。受贿罪严重影响国家机关的正常职能履行,损害国家机关的形象、声誉,同时也侵犯了一定的财产关系。受贿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受贿罪涉及的法律责任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而且严重损害了社会公正和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023-08-27
    194人看过
  • 数额达到1000万如何量刑
    1000万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判5-10年有期徒刑,并处涉案金额5%-20%的罚金,法律上明确规定了本罪的两种情节,司法机关应当严格依据刑法规定,来区分不同的情况来进行量刑判决。一、洗钱罪1亿元判几年依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洗钱罪的量刑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洗钱一亿元,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可能属于“情节严重”,因此量刑可能是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二、非法经营罪30万万能缓刑吗根据缓刑的基本适用条件可知,非法经营涉案金额30万元获得缓刑的法律可能性并不大。适用缓刑的基本条件之一是被判处的刑期不能超过三年,但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非法经营涉案金额达到25万元及以上的,起点刑为5年有期徒刑,因此一般情形
    2023-03-16
    408人看过
  • 对犯罪单位裁量罚金数额时应考虑的因素
    罚金刑是各国刑法典中最为普遍适用的财产刑,也是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亦称法人犯罪)中犯罪单位这一犯罪主体所设置的唯一刑罚手段。我国刑法总则对单位犯罪的规定比较原则,刑法分则对犯罪单位所适用的罚金刑除极少数情况下规定了相对确定的罚金数额外,基本上规定的都是无限额罚金。这样不仅给司法操作带来不便,而且赋予了法官过大的自由裁量权,可能导致罪刑擅断和罪刑不均衡,滋生司法腐败;当判处的罚金数额过大时,也会增加执行的困难。笔者认为,为克服无限额罚金制的弊端,有必要完善对犯罪单位判处罚金刑的处罚原则及其处罚数额的规定:在刑法总则部分,明确规定决定罚金数额时应酌情考虑犯罪单位的财产状况;在刑法分则部分,采用对具体的单位犯罪确定最低罚金限额与最高罚金限额、倍比罚金制等立法模式,改无限额罚金制为相对确定的限额罚金制。在法律未修改的情况下,我们要按照刑法第六十一条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
    2023-04-22
    117人看过
  • 车辆定损数额有异议时应该如何处理呢
    车主需要为车辆外借肇事负责任吗需要。《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法律适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零九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一致时的侵权责任】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
    2023-06-13
    197人看过
  • 如何计算该罪的犯罪数额
    一、犯罪的数额该如何计算盗窃的数额,按照下列方法认定:(一)被盗财物有有效价格证明的,根据有效价格证明认定;无有效价格证明,或者根据价格证明认定盗窃数额明显不合理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估价机构估价;(二)盗窃外币的,按照盗窃时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者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机构公布的人民币对该货币的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者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机构未公布汇率中间价的外币,按照盗窃时境内银行人民币对该货币的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或者该货币在境内银行、国际外汇市场对美元汇率,与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进行套算;(三)盗窃电力、燃气、自来水等财物,盗窃数量能够查实的,按照查实的数量计算盗窃数额;盗窃数量无法查实的,以盗窃前六个月月均正常用量减去盗窃后计量仪表显示的月均用量推算盗窃数额;盗窃前正常使用不足六个月的,按照正常使用期间的月均用量减去盗窃后计量仪表显示的月均用量推算盗窃数额;(四)明知是
    2023-06-03
    400人看过
  • 如果职务侵占数额不到应该如何解决
    一、如果职务侵占数额不到应该如何解决如果职务侵占数额不到应该如下解决:职务侵占数额不够的只能通过民事途径解决,起诉侵占人退还相关款项;如果本单位有相关的规章制度的,还可以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处罚,但需要注意在合法的范围内。目前关于职务侵占罪最新的立案标准为3万元以上,未达数额但数额接近,也可以尝试提起刑事自诉。根据法律规定,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属于刑事自诉案件的受理范围。二、职务侵占罪判缓刑是否可行职务侵占罪能判缓刑是可行的。行为人构成职务侵占罪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满足缓刑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但如果行为人侵占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不可以判处缓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
    2023-11-28
    23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不构成数额的犯罪应该如何处理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31
      有敲诈行为但不构成犯罪的,可以行政拘留和罚款处罚。
    • 多次盗窃金额达到一定的数额时应该怎么处理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1-28
      如果达到一定的涉案金额,可能涉嫌盗窃罪,《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对盗窃犯罪的量刑更规范、更标准;相关条款如下: 第一百一十五条【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量刑格】 (一)犯罪数额1000元以上不满1500元的,基准刑为罚金刑;犯罪数额1500元以上不满2000元的,基准刑为管制刑;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3次以上,以盗窃罪论处的,基准刑为拘役刑; (二)盗窃公私财物价值2000
    • 单位犯罪罚金数额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11
      (一)单位犯罪的两罚制 刑法对单位犯罪在绝大部分情况下采取两罚制。在两罚制中,对单位是判处罚金,判处罚金采取无限额罚金制,即对罚金的数额未作规定。 在两罚制中,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是判处刑罚,这里的刑罚包括自由刑与罚金,主要是自由刑。对个人判处自由刑的,又有以下两种情况: (1)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判处与个人犯罪相同刑罚。例如刑法第220条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
    • 经济犯罪单位犯罪规定有什么,应该如何处理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17
      关于单位实施经济犯罪的规定是:单位实施经济犯罪的,一般要对单位判处罚金,还要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单位犯罪一般都由单位集体决定或者由单位的领导人员决定,以单位的名义并由单位内部人员具体实施。
    •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应该作何处罚?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3-09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