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公积金购房有什么要求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4-22 08: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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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条件是:
一、借款人及其配偶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已支付规定比例首付款;
三、借款人开立缴存账户后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近期未缴不超过4个月;
四、家庭收入稳定,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五、同意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方式。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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