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相关费用如何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2 21:12:36 129 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

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竞价拍卖的方式有几种

增价拍卖

这是最常见的一种拍卖方式。拍卖时,由拍卖人宣布预定的最低价,然后竟买者相继出价竞购。拍卖行可规定每次加价的金额限度。至某一价格,经拍卖人三次提示而无人加价时,则为最高价,由拍卖人击槌表示成交。按拍卖章程规定,在拍卖人落样前,叫价人可以撤销出价;如果货主与拍卖人事先商定了最低限价,而竟买人的叫价低于该价,拍卖人可终止拍卖。

减价拍卖

减价拍卖,又称荷兰式拍卖,源于世界上最大的荷兰花卉拍卖市场,由拍卖人先开出最高价格,然后渐次降低价格,直到有人表示接受,即达成交易。这种拍卖方式买主之间无反复竞价的过程,且买主一旦表示接受,不能再行撤销。由于减价拍卖成交迅速,特别适合于数量大,批次多的鲜活商品。

密封递价

密封递价拍卖。又称招标式拍卖。由买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密封的报价单(也称标书)递交拍卖人,由拍卖人选择买主。这种拍卖方式,和上述两种方式相比较,有以下两个特点:

一是除价格条件外,还可能有其他交易条件需要考虑;

二是可以采取公开开标方式,也可以采取不公开开标方式。拍卖大型设施或数量较大的库存物资或政府罚没物资时,可能采用这种方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8: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拍卖标的相关文章
  • 拍卖中止多久再拍卖
    法律综合知识
    拍卖中止,在中止拍卖的事由消失后需要继续拍卖的应当在五日内恢复拍卖。在司法拍卖程序中存在应当依法中止执行的情况,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进行拍卖,法院可以自行通知停止拍卖,可以通知网络服务平台提供者停止拍卖。《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四十五条拍卖人应当于拍卖日七日前发布拍卖公告。
    2024-04-30
    103人看过
  • 拍卖船舶的相关问题
    申请人申请拍卖船舶,应向扣押船舶的海事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拍卖船舶申请书。海事法院收到拍卖船舶申请后,应认真进行审查,及时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拍卖的裁定书。裁定书由院长批准。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拍卖船舶费用由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申请拍卖船舶应预付拍卖船舶费用,不预付的,其申请不予准许。一、拍卖船舶的程序船舶被扣押后,申请人提起诉讼的,扣船由诉前保全自动转入诉讼保全,诉讼保全扣船不受诉前扣船期限限制。船舶所有人在法定期限届满拒不提供充分、可靠的担保;或者船舶本身机件、设备不宜继续扣押的,海事法院应申请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被扣押船舶拍卖。被拍卖船舶的所有人必须是被告,且应对该项海事请求确实负有责任。申请人申请拍卖船舶,应向扣押船舶的海事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拍卖船舶申请书。海事法院收到拍卖船舶申请后,应认真进行审查,及时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拍卖的裁定书。裁
    2023-06-08
    479人看过
  • 拍卖飞机过程产生的费用如何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为了债权人的共同利益,在执行人民法院判决以及拍卖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应当从民用航空器拍卖所得价款中先行拨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二十一条为了债权人的共同利益,在执行人民法院判决以及拍卖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应当从民用航空器拍卖所得价款中先行拨付。司法拍卖的机关规定1、成交判断:根据新规,起拍价即为保留价,也就是说一个人报名,出价到起拍价就能成交了。2、拍卖环节:取消第三次拍卖(只有一拍、二拍、变卖)。3、竞价时间:取消动产的十二小时竞拍时间,不动产、动产统一为二十四小时。4、延时竞拍:竞拍结束前5分钟内有人出价即延时(旧规为前2分钟)。5、报名方式:分为线上交保证金(支付宝直接交纳)和线下交保证金(法院交纳),线下交保证金适用于申请执行人参加竞拍(全免保证金)及特殊情况下无法线上交保证金的情形(必须开拍前内提交申请)。6、委托参拍:委托他人参加竞拍的,委托人、受
    2023-06-01
    439人看过
  • 拍卖法关于拍卖的认定,拍卖的范围包括哪些
    一、拍卖法关于拍卖的认定依我国《拍卖法》第三条的规定,所谓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统称拍卖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二、拍卖的范围包括哪些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拍卖的范围是指拍卖的标的物,拍卖标的应当是委托人所有或者依法可以处分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六条,拍卖标的应当是委托人所有或者依法可以处分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第七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买卖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不得作为拍卖标的。第八条,依照法律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需经审批才能转让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在拍卖前,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委托拍卖的文物,在拍卖前,应当经拍卖人住所地的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鉴定、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2015修正):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八条 委托人违反本法第六条的规定,委托拍卖其没有所有权或者依法不得处分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的,应当依法承担责
    2024-01-28
    101人看过
  • 拍卖时无人竞买,再次拍卖的期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对查封的财产进行拍卖时,如果无人竞拍的,申请人不同意拍卖物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再行拍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六条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不申请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再行拍卖。司法拍卖流拍三次后该怎么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法释[2004]16号,以下简称《规定》)第二十八条第2款规定:“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
    2023-06-14
    382人看过
  • 与拍卖相关的各类知识
    (一)拍卖基本概念拍卖是专门经营拍卖业务的拍卖行接受货主的委托,在规定时间和地点,按照一定的章程和规则,将货物公开展示,由买主出价竞购,把货物卖给出价最高的买主。(二)拍卖的特点国际贸易中的拍卖,具有下列基本特点:(1)拍卖是一种公开竞买的现货交易,拍卖采用事先看货,当场叫价,落槌成交的做法,拍卖开始前,买方可以查看货物,做到心中有数,拍卖开始后,买方当场出价,公开竞买,由拍卖主持人代表货主选择交易对象,成交后,买主即可付款提货。(2)拍卖是在一定的机构内有组织地进行,拍卖一般都是拍续中心拍卖行的统一组织下进行的,也可是由货主临时组织的拍卖会。(3)拍卖具有自己独特的法律和规章,拍卖不同于一般的进出口交易,这不令体现在交易磋商的程序和方式上,也表现在合同的成立和履行等问题上,许多国家的买卖法中对拍卖业务有专门的特殊规定,此外,各拍卖行还订有自己的章程和规则,供拍卖时采用。由于拍卖具有上述特
    2023-06-08
    67人看过
  • 唯一住房被拍卖拍卖后可以如何处理
    一、唯一住房被拍卖拍卖后可以如何处理唯一住房被拍卖拍卖后处理的方式是被执行人应当及时搬出房屋。立案之初到执行阶段可以继续居住,执行阶段不能继续居住。被执行人能够执行但拒不执行的,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执行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二、强制拍卖房屋申请书有效撰写指南强制拍卖房屋申请书有效撰写指南:写明以下内容: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姓名、住址等。请求法院拍卖房屋申请书。2.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如姓名、住址等。3.对被执行人的债务情况,例如债务金额、债务形式、债权人、还款日期等。4.提出拍卖房子的原因及相关理由,例如拍卖
    2023-09-21
    280人看过
  • 标的额低如何拍卖房
    一、标的额低如何拍卖房在强制执行中,如果当时财产保全的账户金额不足的,可以由法院继续冻结被执行人的其它账户,或执行归被执行人所有的其它财产。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二、标的额是什么意思标的指的是标的物,也就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物品、金钱、义务、均可以成为合同的标的物。额是数额,也就是物品的价值,金钱的数目。三、标的具体定义标的指合同当事人双方之间存在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如货物交付、劳务交付、工程项目交付等。它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标的的种类总体上包括财产和行为,其中财产又包括物和财产权利,具体表现为动产、不动产、债权、物权、无
    2023-06-16
    117人看过
  • “头鱼”拍卖拍出违法嫌疑拍卖师不具备相关资
    2010年12月28日,吉林省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以下简称前郭县)一位读者向本报记者反映称,该县将于次日举办的查干湖冬捕节头鱼拍卖活动未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及未依法进行公告,涉嫌违法。2010年12月29日一早,本报记者赶赴查干湖冬捕节活动现场,就此展开调查。现场目击头鱼拍卖拍出28万余元查干湖,蒙语为查干淖尔,意为白色的湖泊,位于吉林省西北部前郭县境内,面积420平方公里,是我国第七大淡水湖。近年来,前郭县积极开发查干湖的民俗资源,多次举办展示当地渔猎文化的冬捕节活动,其中的头鱼(冬捕节第一天第一网打捞上来的重量排在前3位的鱼,被称为头鱼——记者注)拍卖活动是亮点之一,吸引了不少慕名而来的游客。2010年12月29日上午,一望无垠的查干湖冰面上热闹非凡,尽管气温已经降到了摄氏零下25度,但从四面八方赶来参加冬捕节活动的游客仍络绎不绝。当日11时30分,当第一网打捞上来的3条10多公
    2023-06-07
    411人看过
  • 拍卖字画的税务如何处理
    在实践中存在的拍卖字画的税务处理,涉及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的处理。本文主要就拍卖字画涉及的法律依据、增值税处理、个人所得税处理和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进行详细的分析一、法律依据(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拍卖行取得的拍卖收入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40号)(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个人取得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8号)(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四)《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二、拍卖字画的涉税处理(一)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拍卖行取得的拍卖收入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
    2022-04-20
    88人看过
  • 拍卖标的再拍卖原买受人要承担什么责任?
    《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根据这一规定,拍卖标的的再拍卖,是指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不能按时支付价款,或者不愿领受标的物,而在其同意下,拍卖人与之解除契约,而将拍卖物另行拍卖之行为。由于再次拍卖是因原买受人不履行合同所致,因而买受人应对此承担违约责任。这种责任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第一,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对于拍卖中买受人应支付的佣金主要是根据拍卖规则应由买受人向拍卖人支付的有关费用,这一费用无论是否违约都应由买受人支付,这一点是毫无疑义的。而对于委托人应支付的佣金,如在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下,应由委托人支付,而在买受
    2023-06-08
    387人看过
  • 关于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拍卖师培训等收费标准的通知
    1998年4月29日,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国内贸易局市场建设管理司:你司《关于重新给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核定收费标准的请示》(司发市综字〔1998〕9号)收悉。经研究,现将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拍卖师培训等收费标准重新核定如下:一、拍卖师培训费(含讲课费、外地教师聘用费、教材费、场地租用费、其它杂费等)按每人每天不超过100元计收。二、报名考试费(含试卷、准考证、阅卷费、考场租用费等)按每人次80元计收。三、注册费:首次注册20元/人,再次注册(每年一次)10元/人。四、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费10元/证。上述各项收费标准自1998年5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两年。有效期满,按规定重新报批。
    2023-06-08
    100人看过
  • 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动产,应如何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院拍卖动产仍然流拍的,申请人同意以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其抵债,如果财产价格高于债权的,承受人要在规定期限内补差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九条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其抵债。有两个以上执行债权人申请以拍卖财产抵债的,由法定受偿顺位在先的债权人优先承受;受偿顺位相同的,以抽签方式决定承受人。承受人应受清偿的债权额低于抵债财产的价额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内补交差额。第二十七条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动产,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并将该动产退还被
    2024-04-15
    168人看过
  • 拍卖委托相关知识
    本文介绍拍卖委托须知等一系列相关内容,或依法你(或单位)可以处分的物品或财产权利,均可依法委托拍卖。哪些财产可以委托拍卖1、凡是国家允许买卖的属你(或单位)所有的,或依法你(或单位)可以处分的物品或财产权利,均可依法委托拍卖。2、依照法律或国务院有关规定需经审批才能转让的物品或财产权利,在委托拍卖前,应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哪些财产应该委托拍卖1、缉私罚没的财产;2、司法机关没收追缴的财产,充抵罚金、罚款的财产及无法返还的追回物品;3、行政执法机关没收、追缴的财产,充抵税款、罚款的财产;4、行政机关在执法中需变卖的财产;5、确认为无主物的财产;6、其他应强制拍卖的财产。哪些财产不得委托拍卖1、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买卖的物品或财产权利,不得作为拍卖品。2、所有权有争议的、处分权有争议或受到限制的物品或财产权利不得作为拍卖品。
    2023-04-24
    140人看过
换一批
#拍卖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拍卖标的是指委托人委托本公司以拍卖方式出售的其所有或依法可以处分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 拍卖标的的范围很广,既有有形的物品,如茶叶、古玩、艺术品等;也有无形的财产权利,如土地使用权等。... 更多>

    #拍卖标的
    相关咨询
    • 行政机关的拍卖和拍卖存款该如何处理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29
      应该上缴国库或者划入财政专户。根据法第四十九条,划拨的存款、汇款以及拍卖和依法处理所得的款项应该上缴国库或者划入财政专户,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上述罚没款项是对公职行为廉洁性的严重侵犯,同时也侵犯了国家对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应当依法予以追究责任。划拨的存款、汇款应当上缴国库或者划入财政专户,任何行政机关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
    • 招标拍卖过程中,如何处理违法拍卖、非密封拍卖行为?应该如何处理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15
      不管是任意拍卖还是强制拍卖,都有密封式拍卖(即招标拍卖)和非密封拍卖。所谓密封式拍卖,是指卖主对标的物核定底价之后将底价密封,然后进行拍卖。各竞买人将报价密封后投入标箱内,相互之间不知道报价是多少。非密封式拍卖,又称公开拍卖,即通过拍卖公告将拍卖品、拍卖时间、地点公诸于众,由竞买人公开报价进行竞买。 拍卖实践中,密封拍卖多用于土地,房屋建筑工程等大型项目的招标;非密封式拍卖的运用范围较广,动产与不
    • 被拍卖公司拍卖诈骗的如何处理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14
      1、公安机关对于拍卖诈骗公司的处理:如果诈骗公司诈骗的公私财物达到了立案的标准,构成诈骗罪的,数额较大的,应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
    • 法院拍卖来房怎样再卖的相关规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26
      成交款是拍卖成交后按拍卖成交确认书规定汇至法院指定帐号里的。 再卖主要看定价与地段。如地段好、交通方便、且重翻新装修并定价合理的,是会好卖的。
    • 流拍破产拍卖如何处理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27
      目前,有关流拍如何处理的法律规范有二个: 一是最高法院《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其13条规定,股权〈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拍卖保留价,应当按照评估值确定,第一次拍卖最高价未达到保留价时,应当继续拍卖,每次拍卖的保留价应当不低于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九十。经过三次拍卖仍不能成交时,人民法院应当将所拍卖的股权按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折价抵偿给债权人。 二是最高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