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财产性质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2 09:00:15 465 人看过

根据罗马法的传统,在很长一段时期内,合伙仅被作为契约关系来对待。罗马法认为,合伙是二人以上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并共担损益的双务契约。基于此种认识,它将合伙作为债法的一部分来处理。受这一传统的影响,产生于自由资本主义时代的《法国民法典》仍将合伙看作是一种契约关系,考试/大没有给予其独立的法律地位。该法第1832条规定,合伙为2人或数人同意将若干财产共集一处,而以分配其经营所得利益为目的的契约(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255页)。

进入本世纪以后,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特别是公司法人制度的成功,一些国家的法律赋予合伙组织相对独立的法律地位、增强其组织性的要求越来越强烈。在这种情况下,英国和美国等国家的合伙法除确认合伙是一种契约关系外,还将合伙作为一种具有相对独立的法律地位的经营性组织来对待。时至今日,这种作法已在许多国家得到认同。法国甚至在1978年修改民法典时赋予某些合伙组织以法人地位。

合伙相对独立法律地位的确立和合伙作为一种组织体的确认,使合伙财产的集团所有权得以确定。考试/大美国统一法委员会于1994年最新修订的统一合伙法明确规定,合伙是合伙财产的所有者。该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所有原始投入合伙或为合伙利益以购买或其他方式取得的财产都是合伙财产”。该法同时规定,在转让合伙财产方面,确认合伙为一独立主体,即“任何不动产都可以以合伙的名义取得,这样取得的所有权在转让时只得以合伙名义进行”(第八条第3款)。我国香港地区的合伙经营条例规定,合伙财产“须由合伙人按合伙协约绝对为合伙经营之目的而持有及运用。”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合伙的财产权与法人财产权具有趋同的特征。有的学者认为,美国统一合伙法如此规定具有明显的实用性,不能据此肯定合伙财产的法人性。但无论如何,合伙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持有和转移财产的规定确实方便了合伙组织的经营,考试/大对于合伙的发展壮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事实上,合伙(特别是在大陆法系国家的商事合伙)**集团所有权性质的增强是商业经营客观需要的反映,是合伙组织性增强在合伙财产上的反映。

上述合伙财产的沿革,引起许多国家合伙财产性质的变化。目前世界上多数国家和地区普遍改变了罗马法将合伙财产规定为按份共有的作法,而将其作为共同共有的财产,归由全体合伙人统一管理与经营,排除了出资人任意处置的可能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3日 11: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伙企业财产相关文章
  •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财产的欺诈性处置是否有效
    普通合伙人未经授权对合伙企业财产的处置违反了《合伙协议》,其他合伙人应当以合伙协议纠纷为诉因向法院提起诉讼。此外,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合伙企业财产的处置通常由个别合伙人进行。根据合伙企业财产的共同性质,个别合伙人处分合伙企业财产,应当经全体合伙人授权。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将其用于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如何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管理参与权,授权事务,共同经营是合伙企业的基本准则合伙人擅自处理本法或合伙协议规定的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才能执行的事务,给合伙企业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合伙法》第97条,对于普通合伙人欺诈性处置财产的反措施,如果个人合伙人未经所有合伙人授权处置合伙企业财产,他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应根据财产受让人是否善意加以区分。所谓诚信就是无知。如果受让人不知道也没有实际理由认为他应该知道该财产
    2023-05-07
    153人看过
  • 合伙企业破产与合伙人财产的关系
    可以说合伙企业破产和合伙人破产既相互联系又相互独立。这是由于合伙财产为全体合伙人共同所有,合伙财产在一定意义上也是合伙人的个人财产;在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合伙人负有用个人财产清偿合伙债务的义务。因此,合伙并不是一个独立的责任主体。正是不存在完全独立的财产、独立的责任、独立的人格这三大特征,使合伙的破产必然延伸至合伙人,体现为合伙人的破产。所以,即使承认合伙可以破产,也仅把合伙破产视为全体合伙人的破产,或者说法院对合伙破产宣告的效力将毫无保留的及于全体合伙人。反之则不同。合伙人在破产或资不抵债时,若其他合伙人仍有清偿能力,则不会对合伙企业产生实质的影响。若全体合伙人均被宣告破产,则该合伙将被解散,这在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均是如此。
    2023-06-06
    411人看过
  • 合伙企业中合伙人拆伙财产怎么分配
    一、合伙企业中合伙人拆伙财产怎么分配?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先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由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分配,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二、合伙企业的特征1、生命有限。合伙企业比较容易设立和解散。合伙人签订了合伙协议,就宣告合伙企业的成立。2、责任无限。合伙组织作为一个整体对债权人承担无限责任。按照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责任,合伙企业可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3、相互代理。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4、财产共有。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不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任何一位合伙人不得将合伙
    2023-04-16
    409人看过
  • 有限合伙企业中可以质押何种合伙财产
    有限合伙企业中哪些合伙财产可以质押根据中国证券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中可以质押的财产包括动产和财产权,如机器设备、汽车、有价票据、商标权、专利权、,第六十三条本法所称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转让给债权人占有,并以动产作为债权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有权将动产折价或者优先收取拍卖、变卖动产价款。债务人或者前款规定的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第七十五条下列权利可以质押:(一)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单、仓单、提单;(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和股票可依法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财产权和版权(4)可依法质押的其他权利合伙人基于合伙人对合伙企业财产的共同所有权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权利,合伙人还享有处置合伙财产的共同权利。理论上,合伙人应当共同决定对合伙企业财产的处置,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由具有代表权的合伙人处置,合伙人不得单独处置自己的财产份额。但在实际
    2023-05-07
    296人看过
  • 合伙企业的股权是否具有转让性质?
    合伙企业可以转让股份。合伙人股份转让分两种情况的,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企业股权转让的程序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4、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交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其他股东接到通知三十日未答复的,交拟转让股东就转让事宜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5、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
    2023-07-07
    165人看过
  • 合伙企业中的共同财产
    1、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的财产由两部分构成:一是合伙人的出资,二是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合伙企业所得的收益除了包括合伙企业因经营所积累的财产外,还包括合伙企业在其存续期间非经营所得的财产权益,如接受他人赠与的财产等。2、考虑到我国《合伙企业法》的立法精神以及合伙人出资的不同情况,合伙人出资的财产既可归合伙人共有,也可仍归出资人个人所有,由合伙人在订立合伙协议时商定。通常,合伙人是将其出资财产的所有权投入合伙企业,其出资财产直接构成合伙企业的共有财产,由全体合伙人共同享有所有权(即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而不属于出资人个人所有。一、合伙企业能成为单位行贿主体吗合伙企业不是法人,《解释》没有明确规定合伙企业是否属于“依法设立的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条,“合伙
    2023-03-11
    385人看过
  • 合伙人要求退还合伙企业的财产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合伙人参加合伙企业时的出资可能是货币,也可能是实物,如房屋、土地(使用权)、器具、工具或其他生产资料。作为实物的出资在合伙企业经营期间可能会因损坏、折旧而自然损耗,有些直接影响着企业经营,故在合伙人退伙时,以何种方式退还其财产对合伙企业及退伙人都是重要的。用货币对合伙企业中属于实物出资的部分或劳务出资的部分进行结算是一种公平和易于操作的形式,实物往往是不可分割的财产,在经营期间又发生了一部分损耗,返还实物在核算上可能会比较困难,而劳务出资则必须以货币形式核算,为了维护合伙企业的稳定,避免不必要的散伙发生,规定根据出资的财产状况对退伙合伙人以现金形式返还其财产份额无疑是一种较好的解决方式。但是,如果有些作为出资的设备等实物有时对企业经营并不实际需要,也有的退伙人退伙就是急
    2023-06-05
    151人看过
  • 合伙制的企业财产清算怎么做
    一、合伙制的企业财产清算怎么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八十六条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二、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一)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三)清缴所欠税款;(四)清理债权、债务;(五)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六)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第八十八条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
    2023-04-27
    94人看过
  • 普通合伙企业财产质押合同何时生效
    1、普通合伙企业财产质押合同何时生效?质押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符合双方约定的生效条件时生效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质押的,应当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和状态;(四)质押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的交付时间质押合同未完全符合前款规定内容的,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第六十六条出质人和质权人不得在合同中约定,在债务履行期满质权人未清偿时,质押财产的所有权转移给质权人。合伙人质押其财产份额的条件(1)合伙人可以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作为抵押品,并与他人签订质押合同,但必须得到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有担保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必然影响合伙企业和其他合伙人的利益(2)合伙人非法质押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
    2023-05-07
    474人看过
  • 合伙企业如何管理、使用企业的财产?
    合伙企业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依照《合伙企业法》共同管理和使用。合伙企业进行清算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的财产,但《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依法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比例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
    2023-06-09
    485人看过
  • 合伙企业财产是否属于共有财产
    合伙财产是属于按份共有。在分配合伙企业利润和退伙以及合伙企业解散时,份额比例才能作为各合伙人分配利润和分割财产的依据。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一、合伙人退股怎么处理合伙人退股流程合伙企业之间的合作,并不一定能够永久,一些合伙人在合作的过程中,发现自己的理念跟其他的合伙人不同,或是被其他的合伙人伤害了权益等,于是就打算退股。有合伙人退股就必须要进行清算。合伙人退股的,其他合伙人应当与准备退股的合伙人即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按照退货人的持股比例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对于退股财产退还方式,可以经合伙协议或全体合伙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同时退伙人退伙了,并不代表与合伙企业自此没有关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普通合伙人退股的对于退
    2023-02-28
    442人看过
  • 合伙企业a的法律性质如何为什么
    在我国,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又可以分为一般的普通合伙企业与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一、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吗?是的。我国法律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二、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的区别有哪些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的区别,具体如下:1、合伙的形式不同,有限合伙人只能在有限合伙企业中参与合伙;2、责任承担不同,有限合伙人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三、有限合伙人
    2023-06-20
    199人看过
  • 合伙企业股权质押该怎样设定
    股权质押,是一种担保方式,即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依法将其股权出质给债权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股权优先受偿。以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一、股东把股权质押后债务怎么处理股东出质股票的,股东以其出质承担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质权人可以通过转让股权的方式折现偿还债务。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出质人转让股票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二、民间借贷的担保形式有哪些民间借贷的担保方式有:1、抵押担保;2、保证担保;3、质押担保,质押指的是为担保债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
    2023-03-03
    345人看过
  • 澄清合伙财产的法律性质的意义是什么
    合伙财产法律性质的重要性。合伙企业财产的法律性质决定了合伙企业的稳定性和可持续经营如果法律规定合伙企业财产为共同所有权,合伙人在合伙企业经营期间将无权要求分割财产,有利于合伙企业的可持续经营;法律规定合伙企业财产为股份共有的,合伙人可以在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随时要求分割其全部股份,使合伙企业丧失经营的物质基础;如果法律规定合伙企业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合伙人可以随时收回或转让其财产,因此合伙企业的合伙关系往往不稳定。合伙财产的法律性质决定了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律地位合伙企业能否以自己的名义应诉,取决于其是否具有独立的财产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合伙企业财产的法律性质被定义为共同所有权,那么合伙企业所拥有的财产和合伙人的个人财产将被明确分开,这为合伙企业独立回应和起诉提供了财产保护;如果合伙企业财产被定义为由合伙人共同拥有或单独拥有,则合伙企业将无法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只能以合伙人自身的名
    2023-05-07
    337人看过
换一批
#合伙企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伙企业财产是指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投入的财产、实物、货币等,以及合伙企业经营期间积累的财产。它是合伙企业正常运营的物质基础和保证。 合伙企业财产主要由两部分构成,即合伙人投入的财产和合伙企业组织本身所具有的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合伙人投入的财... 更多>

    #合伙企业财产
    相关咨询
    • 合伙企业财产的性质是什么,与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财产如何进行分割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2-15
      合伙企业财产是形成合伙企业的经济基础,直接影响合伙企业内部的权利义务关系。 1.合伙企业财产性质 合伙企业财产是各合伙人出资聚合而成,以合伙企业名义持有,它有一定的独立性,但是,各合伙人出资的财产总是与其个人财产有紧密联系,并以其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以,合伙企业财产由各合伙人共同享有所有权,但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不得分割,也不能单独支配使用。 2.合伙企业财产组成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财产,
    • 合伙企业财产的管理具体是怎样的?它的范围和性质是怎样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7-16
      合伙企业财产的范围及性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企业的财产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合伙人出资形成的财产二是合伙经营创造和积累的财产,即以合伙名义取得的收益。合伙企业财产的性质可从以下两方面理解: 第一,合伙人出资财产。在合伙人出资财产中,不同的出资所反映的性质不完全一样:以现金或明确以财产所有权出资的,意味着所有权的转移,出资人不再享有出资财产的所有权,而由全体合伙人共有。以土地使用权、房屋使用权、
    • 私营和合伙企业性质一样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31
      不一样,合伙企业包括私营合伙企业。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针对企业性质是怎样的?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4-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七十八条有限合伙人有本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至第五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第七十九条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 第八十条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
    • 有限合伙企业的性质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2-03
      我想大家现在很多企业后面经常能够看到(有限合伙)的字样,其实该合伙企业的类型就是我们常说的“有限合伙企业”。结合《合伙企业法》规定,我们来总结下有限合伙企业相对其他合伙企业又有哪些特点呢? 第 一、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第 二、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