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点证人是指犯罪活动的参与者为减轻或免除自己的刑事责任,与国家追诉机关合作,作为控方证人,指证其他犯罪人犯罪事实的人。污点证人是较为特殊的一种证人,与一般证人的区别在于,他是犯罪活动的参与者,有犯罪污点,不是清白的人,其行为已具有刑法上犯罪的构成要件。污点证人具有以下特点:
(1)污点证人首先是了解案件情况的人;
(2)其犯有符合刑事法规定的罪行,并且是未受刑罚处罚的现实的犯罪;
(3)在国家控诉机关承诺减轻对其指控或免除其刑事责任基础上,充当控方证人指证他人。即该人为国家公诉机关作证,以换取免受刑事追诉或减轻、从轻指控的待遇。刑事豁免权,是指刑事诉讼程序中某些特殊身份的人,例如辩护律师、人大代表、外交官等,进行职业活动时,不因为正常职业行为受到刑事追述的特殊权利。根据我国现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凡是知道案情的人都有作证义务,并且证人故意做虚假证明、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要以伪证罪追究刑事责任,由此可知,证人是没有刑事豁免权的。自然,污点证人当然更没有此项特殊权利。
一、伪证罪该如何判刑
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如果被确定构成伪证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伪证罪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适用范围:仅适用于刑事诉讼,对于民事诉讼中作伪证的行为,不属于本罪调整范围。2.犯罪主体:在刑事诉讼中的四类人,即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这四类人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如果不属于这四类人,其他人即便作伪证也无法成为该罪的主体。3.客观方面:行为人在客观上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4.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陷害他人或隐匿罪证的目的。如果行为人没有此种目的,则不能以伪证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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