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协议无效应如何进行补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01:05:33 76 人看过

一、拆迁补偿协议无效应如何进行补偿

协议无效,则意味着没有签订协议,因此只能按照原来的状态,重新协商补偿或者依法进行评估补偿。

协议必须是房屋拆迁双方的合法行为。所谓合法行为,是指按照房屋拆迁法规规定的要求而实施的行为。如当事人的资格,社会组织作为房屋拆迁协议当事人要有法人资格;承办人签订协议要有法人或法人代表的授权证明;委托代理订立协议的要有合法手续;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时,应当出具产权证书、使用权证明等法律文件。凡违反法规规定,采取欺诈手段等所订立的协议都是无效协议。

二、拆迁补偿款发给户主吗

农村征地拆迁都是以户为单位,没有特别的情况,拆迁款都是给户主本人,由户主拿去再分配。首先,家庭内部对安置补偿有约定的,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般应予以遵从。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则应根据三项原则进行分配:

1.一人一份,均等分割。这样做,一方面考虑到平等、公平合理是民法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承租人和同住人对补偿款是共有的法律关系,原则上也应平均分割;

2.适当照顾老年同住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同住人。这是因为多数老年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人社会保障不足,后继生存和发展能力较弱,需要给予特殊保护,而且公房大多源自老年人,在分割时也应适当照顾其利益。

3.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可以适当多分,这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以及等价的原则。此外,如果被拆迁公房内居住未成年人的,对其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人,也可以适当多分拆迁补偿款。

三、拆迁补偿协议无效的情形

拆迁补偿协议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类:

1.不具备拆迁民事权利能力(或主体资格)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

2.拆迁人与非安置房屋所有权人或权利人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

3.被拆迁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与拆迁人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被拆迁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与拆迁人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应征得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同意,否则无效。

4.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无代理权时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且未经权利人追认的无效。

5.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

6.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为无效等。

除以上所列情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无效情况外,其他依法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受法律保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31日 22: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拆迁补偿协议无效的责任归属
    拆迁补偿协议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类:1、不具备拆迁民事权利能力(或主体资格)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2、拆迁人与非安置房屋所有权人或权利人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3、被拆迁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与拆迁人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被拆迁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与拆迁人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应征得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同意,否则无效。4、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无代理权时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且未经权利人追认的无效。5、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6、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为无效等。解聘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
    2023-07-05
    396人看过
  • 如何进行拆迁补偿行政诉讼
    进行拆迁补偿行政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决定拆迁补偿的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提出。一、如何理解 行政诉讼的胜诉期为20年根据最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这里的20年,指的是特殊的不动产纠纷案件,如房屋纠纷,自相关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0年,超过二十年则失去时效利益,起诉后不能获得救济。主要是督促当事人积极行使诉权,不要消极对待时效权益。二、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时效是多长行政诉讼法诉讼时效是六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
    2023-04-03
    177人看过
  • 城边农村拆迁补偿拆迁补偿协议
    甲方:拆迁人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受委托拆迁单位: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联系电话:乙方:被拆迁人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地(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为加快城市旧区改造和生态环境改善,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城市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拆迁房屋依据甲方因项目建设需要,根据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等,经审查批准,领取了拆许字第号《房屋拆迁许可证》,实施房屋拆迁。乙方所有的房屋属于该拆迁许可证核准的拆迁范围内。第二条乙方房屋的基本情况及补偿金额乙方服从城市建设需要,同意将座落房屋,证件名称:,证件:号,地籍:号,建筑面积平方米,交给甲方拆除。甲方补偿乙方各项费用和金额如下:1、房屋的货币补偿
    2023-03-02
    423人看过
  • 拆迁补偿协议无效行政诉讼失效吗,协议无效的认定标准
    一、拆迁补偿协议无效行政诉讼失效吗拆迁补偿协议无效行政诉讼不一定失效,也可以提供其他相关的证据进行诉讼。当事人提起诉讼的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二、拆迁补偿协议无效的认定标准拆迁补偿协议无效的认定标准是:1.不具备拆迁民事权利能力(或主体资格)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2.拆迁人与非安置房屋所有权人或权利人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3.被拆迁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与拆迁人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被拆迁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与拆迁人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应征得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同意,否则无效。4.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无代理权时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且未经权利人追认的无效。5.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订立的拆迁补偿协
    2023-04-12
    491人看过
  • 遭遇“协议拆迁”该如何争取应得补偿?
    一、遭遇“协议拆迁”该如何争取应得补偿?遭遇“协议拆迁”时想要争取应得补偿的话,首先应该通过信息公开申请把握全局。无论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向相关行政机关,如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还是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规定申请查询村务(街道)信息,都是被拆迁人获取拆迁相关信息文件的重要方式。被拆迁人要通过对这些信息的查询和公开申请明确拆迁项目的整体情况,确认拆迁项目究竟是否有合法依据,是否经过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拆迁方是否具备组织征地拆迁工作的权限等,然后根据得到的信息寻找依法维权的突破口。其次,明确自身房屋价值,打好守城战。在这类协议拆迁中,拆迁方的出招往往是出其不意的。很多被拆迁人就曾经遭遇过房屋突然变“违建”、“危房”的情况,被行政部门以“拆违、拆危”为由要求强制拆除。此时对被拆迁人来说,房子是交涉谈判的最重要筹码,在接到《限期拆除通知书》等时,被拆迁人一定要抓紧
    2023-06-02
    413人看过
  • 征地拆迁如何进行补偿安置,拆迁补偿有哪些形式
    拆迁补偿的形式有三种,即产权调换、作价补偿和产权调换与作价补偿相结合。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异地或者原土地上再建设的房屋与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交换,被拆迁人原来的房屋被拆迁后仍然保留相应的房屋产权。产权调换对于拆迁人来说有影响余房率的负面作用,但是有利于保护被拆迁人的房屋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也是与住房制度改革的大趋势相符合的,所以《拆迁条例》赋予被拆迁人要求以产权调换的形式给予补偿的权利,并且规定:“拆除出租住宅房屋,应当实行产权调换。”当然,产权调换也不是绝对的,对于还建有特殊困难,又没有其他房屋可供调换的建设项目,被拆迁人产权调换的要求就不能给予支持。另外,拆除地上附属建筑物也不实行产权调换,但要付给被拆迁人拆迁补助费。作价补偿是指拆迁人以支付货币的方式,赔偿被拆迁人因拆除房屋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作价补偿是拆迁人乐于采用的一种形式,它不仅可以一次性解决房屋拆迁安置中的种种问题,而且还可以有效
    2023-06-15
    61人看过
  • 拆迁补偿协议应该在何处备案
    一、拆迁补偿协议应该在何处备案拆迁补偿协议应该在房屋征收部门备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拆迁补偿协议是一式两份的,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拆迁人各持一份,所以拆迁补偿协议在房屋征收部门是有备案的。房屋拆迁赔偿标准是:拆迁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奖励性补偿费,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政策加以确定。二、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有哪几种类型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2.产权置换。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
    2023-08-28
    307人看过
  • 怎么签订补偿拆迁协议以及补偿拆迁协议的效力是什么
    一、怎么签订补偿拆迁协议?关于怎么签订补偿拆迁协议的问题下面将详细解答:一般情况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都是事先作成的,在法律上称之为格式合同,就是形成一定的格式了,只要填写上姓名和价款,就会变成你自己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并且在这种情况下,一般工作人员是不同意修改的;在这种情况下,在签订格式合同的时候,还是要注意,一定要把自己的被拆迁的房屋面积,和应该补偿的房屋面积,补偿的款项写清楚;即使是格式合同也要看清楚合同内容,可能不利于自己的条件和条款,稍不注意就构成违约了。还有就是,有的当事人签完字之后就走了,没有索要属于自己的那一份合同,等自己想要看的时候,没有了,对方是否违约了也不知道。二、补偿拆迁协议的效力是什么?补偿拆迁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表现在其权利依法产生后受到法律的保护;其义务依法产生后,则受到法律的强制。其次是依法订立的协议必须认真恪守,当事人任何一方均无权擅自变更或解除。如果
    2023-04-30
    364人看过
  • 公租房拆迁时如何进行补偿?
    我国并没有关于公租房拆迁的法律规定,具体只能参照一般房屋的拆迁补偿标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即在全国房屋拆迁没有统一补偿标准的情况下,具体判断时可参照被征收房屋周边类似房屋的市场价值。现在进行的公租房的补偿一般实行的是下面的这些标准:1、公租房按私有产权房的90%补偿。2、被拆迁人若为无房户且面积小于43平方的一律享受低43平方米的安置房,即在43平方米范围内多出原居住面积的免费得到。3、在其他地方有商品房的仍可以得到货币补偿或安置房,安置面积以货币补偿数额确定。4、若是父母的名下的公租房,其儿子在别处有商品房不影响父母享受以上优惠政策。一、江西青苗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根据《江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十九条,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
    2023-03-08
    274人看过
  • 电镀企业如何进行拆迁补偿
    电镀企业拆迁补偿有:1.房屋价值补偿,主要包含土地区位补偿价和房屋重置成新价;2.装修附属物补偿,主要由评估机构根据各地制定的标准进行评估;3.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4.搬迁费用、搬迁损失,要委托专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电镀加工是不是劳务收入电镀加工是劳务收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十九条规定可知,工资是个人从事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收入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2023-07-24
    397人看过
  • 征地拆迁协助方案是什么?如何进行拆迁补偿?
    一、调整提高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一)土地补偿费根据省政府文件规定,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市区(含新浦区、海州区、连云区、连云港开发区、云台山风景名胜区)耕地每亩为14000元,常年种植的菜地每亩18000元;赣榆县、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耕地每亩为12000元,常年种植的菜地每亩16000元。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仍按照《连云港市征用土地补偿安置暂行办法》(连政发〔2003〕81号)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偿。(二)安置补助费征用耕地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计算。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即: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被征用的耕地数量÷征地前被征地单位人均占有耕地的数量。每一名需安置的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市区(含新浦区、海州区、连云区、连云港开发区、云台山风景名胜区)为13000元,赣
    2023-05-22
    412人看过
  • 棚改拆迁如何进行公正补偿?
    如果是房屋拆迁的,能不能获得补偿与是不是常住人口没有关系。房屋拆迁给予房屋所有人经济补偿,但违法建筑和超期临时建筑,不予补偿。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如记载与实际不符的,除违章建筑外,应以实际为准。征地补偿费用项目包括:1、土地补偿费;2、青苗补偿费;3、附着物补偿费;4、安置补助费。征用土地补偿标准是: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棚改拆迁如何进行公正补偿?点击#找律师#,可以选择同城
    2023-12-06
    93人看过
  • 如何正确理解拆迁补偿协议
    一、如何正确理解拆迁补偿协议拆迁补偿协议即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一种双务有偿协议,协议的当事人依据协议享有一定的权利,同时又要承担相应的义务。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即实行强制性公证。通过公证,保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有利于消除被代管人对协议的疑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表现在其权利依法产生后受到法律的保护;其义务依法产生后,则受到法律的强制。其次是依法订立的协议必须认真恪守,当事人任何一方均无权擅自变更或解除。如果在履行协议中发生纠纷,协议条款便是解决纠纷的主要依据。二、房屋拆迁补偿公证该怎么办理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到被拆迁物所在地公证处提出申请
    2023-07-12
    148人看过
  • 如何补偿安置协议的无效
    如果协议无效,则表示未签署任何协议。因此,只能根据原始状态重新协商或评估赔偿。本协议必须是房屋拆迁双方的法律行为。所谓合法行为,是指按照房屋拆迁法律法规要求实施的行为。如当事人资格,作为房屋拆迁协议当事人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承办人在签订协议时应当具有法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证明;代理人在签订协议时要有合法手续;被拆迁人在签订协议时要出具产权证、使用权证等合法证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协议无效。(1)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或主体资格)的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二)拆迁人与非安置房所有人或者权利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三)被拆迁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与被拆迁人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被拆迁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与被拆迁人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应当经被拆迁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监护人批准,否则无效。(四)代理人超越代理人权限或者未经代理人授权,未经权利人同意,签订
    2023-05-08
    15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能否起诉拆迁补偿协议无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13
      能起诉拆迁补偿协议无效,但是要准备好可以证明协议无效的证据。根据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拆迁补偿协议需要进行公告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17
      1.拆迁公告是公布依据拆迁相关政策、法令采取的拆迁行为的对外宣布、通告行为。 2、同时拆迁公告也是该区域内的拆迁冻结的时间判定节点,在拆迁公告下发后,拆迁区域内的房屋和房屋户口将被冻结,无法进行入户、过户等动作,至拆迁结束。拆迁公告是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拆迁人的拆迁行为后,向被拆迁人告知拆迁决定的方式,同时也是法定的必经程序。
    • 拆迁补偿标准应如何进行行政诉讼?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2-02
      拆迁补偿标准问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
    • 拆迁补偿款纠纷应该如何进行进行处理
      江西在线咨询 2023-12-18
      (一)行政裁决 对拆迁人与被拆迁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
    • 无效的拆迁补偿协议书是不是就无效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9-13
      1、一是签订协议的当事人双方身份出现了法定无效的情形,导致整个协议都无效,比如和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协议、拆迁人没有办理相关的拆迁手续不具有拆迁的资格的; 2、二是拆迁协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这种情况下可能整个协议无效,也可能仅仅是部分条款无效或者个别条款无效,比如拆除依法代管的房屋,当代管人是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时,拆迁安置和补偿协议必须经公证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