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是否应对劳动争议负责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1 18:27:20 130 人看过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其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发生的纠纷。根据争议所涉及权利义务的具体内容,可分为以下几类:1、确认劳动关系引起的争议;2、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引起的争议;

3、开除、辞退、辞职引起的争议;3;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等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纠纷;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起诉书包括:劳动争议起诉书(争议)和民事起诉书(争议)。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争议)和劳动合同关系(争议)。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首先要确认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得有劳动关系。未经录用的劳动合同不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法律关系是劳动关系、劳动争议的事由)和劳动合同关系(无用工劳动合同、法律关系是合同关系、劳动争议的事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劳动争议司法解释》)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形成后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

不同国家对劳动争议的范围有不同的规定。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的范围为:(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解聘、辞职、辞职发生的纠纷;(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等发生的纠纷;(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用等发生的纠纷,经济补偿或者补偿;

(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形成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八)退休后未参加社会保险计划的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因领取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金等社会保险金发生的争议;(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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